静儿满是欢喜的抚摸着乌云驹,一下子骑上去,娇喝一声,飞驰出去。
“静儿,小心。”丝丝不放心的说,这孩子太鲁莽了,一点也不像女孩子。
“没事的,她的骑术可比我那两个小子强多了。”十四看着马上娇小矫健的身影,满是喜爱的说。她是凌云哥哥的孩子,可是他还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出色的女儿,一直在寻找丝丝。这样深情的男子世间少见,他们不应该是这种结局。“两年前,我见到凌云哥哥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你们。”
丝丝的脸一下子沉下来,不悦的说道:“那是他的事。”说着凝望着远处的身影,欣慰的说:“我想要的很简单,就是现在这样的日子。”
十四苦笑了一下,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么固执。他们还真不是一般的绝配,一样的固执。
静儿骑马遛了一圈,满是兴奋的跑回来,说道:“叔叔,你这个乌云驹真不错,我太喜欢了。”
“喜欢就好。”十四看着她,有种说不出的遗憾。她应该是一个格格,不过如果她长在皇宫内院,恐怕就不会有这样活泼开朗的性格,这般幸福无忧的童年了。
丝丝帮十四解决了战事的事情,离开了西北,前往中原去了。这一路上,她们边走边玩,原本半个月的路程竟然走了两个多月,转眼又到了一年的春天。丝丝带着她往江浙拜祭纳兰飘扬和黑龙。
静儿显得有些不耐烦,却不敢显现在脸上。年年都要去拜祭那两个没有见过面的人,还要躲着一个没见过面的人,真不知道娘亲是怎么想的。
丝丝看着女儿,心中隐隐有些担忧。虽然没有父亲的关爱,但是她是在众人的宠爱下长大的,骨子里有些叛逆,恃宠而骄,这些都可以接受。但是她对生命的漠视,对鲜血的兴奋,对争斗的喜爱让她不安,害怕她将来走自己的以前的路。
有了前几次的教训,凌云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装扮和战略。这一次,他化妆成一个满身腐臭,头发斑白,神态苍老的老乞丐。经过精心的易容,真的可以以假乱真,就连跟其他人抢东西的样子都是他这半年里在乞丐堆里用心学来的。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是那个曾经风流俊俏,玩世不恭的凌云。他在去坟墓的必经之路上的一家客栈旁等着。白天他装疯卖傻的向客人乞求施舍一点残羹剩饭,晚上躲在外面的草垛里将就过夜。
这一天中午,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独自一个人骑着一匹骏马来吃饭。言谈举止间无不透着大家子弟的风范。
掌柜的见着男孩虽然是一个人,但是衣着光鲜,眉宇间透着少有的英气与脱俗,有种少年老成的味道。说话更是如晨风细雨,让人说不出的舒坦。这绝不是一般的人家的子弟,简直就是一个小仙童啊。“客官,您要点什么?”
“一碗阳春面,两份你们拿手的小菜。”明玉点头含笑道,眼角瞥见角落里正打量他的乞丐,又说道:“给他也送去一碗面吧。”
掌柜的打量了凌云一眼,不屑的说:“小客官真是菩萨心肠,这个乞丐在我们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你说两边不远处都是热闹的集镇,怎么偏偏就赖在我这里不走了呢。”掌柜不满的发泄道,虽然他没有怎么影响自己的生意,但是浑身臭烘烘,脏兮兮的,让人看了不舒服。
明玉会意的笑了,掏出一大定银子,交给掌柜的,并说道:“这些银子,您先收下,算是我替他预付食宿钱,他也是一个可怜人,你就当做做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