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茶肆中的客人方松了一口气,恢复了方才的热闹来。
那小二哥方从后边出来,手里没有端着酒,却端着一壶千目青顶,和一碟芙蓉玉面酥,放到紫衣公子的桌上,吆喝道:“客官慢用咧——”
那碧衫公子噗嗤一笑。
那小二哥闲聊道:“二位公子爱吃甜,却让我想起了本朝最有名的一位名门小姐。”
“最有名?谁呀?”那位穿紫衣的公子一直没有开口,此刻忽然出声询问道,声音却与他的做派全然不符,颇有几分天真稚嫩。
“就是国子监祭酒夏寒夏老爷的掌上明珠——夏醉生小姐啦!听说这夏小姐最爱吃甜食,就是喝杯水也要舀上一勺蜂蜜呢!啧啧——也不怕蛀牙——”
“爱吃甜,也不算什么稀奇呀。”那紫衣公子道,脸上微微泛红。
“那小姐名气大,当然不是因为她爱吃甜——她有个绰号,‘朽木美人’。要说她长得,那可真是漂亮极了,不说别的,就说有一年冬天的时候,这夏小姐在庭院中哭哭啼啼的,别人怎么问她也不说原因,哭累了方抽抽噎噎地道:‘花全谢啦!’,谁知她这话一说完,庭院里忽然郁郁葱葱,百花疯长,霎时间百花齐放,开满庭院,众人大异,纷纷说是她的美貌打动了花神,才百花违令盛放。”
“那确是真的。”碧衫公子轻轻道。
“小二哥,你这话说得,跟你见过那小姐一样。”紫衣公子笑道。
“咱是市井小民,哪有机会见千金小姐呀?我也是听说罢了。”那小二哥见两位公子听得兴致勃勃,不由谈兴大发,接着道,“不过这小姐的笨拙却和她的美貌一般程度,从小到大,那是让夏老爷操碎了心:
功课那是一塌糊涂,全没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也就针线还算过得去。可是姑娘家家的,却爱钻研一些稀奇古怪的暗器,任夏老爷请遍天下名师,琴棋书画,是样样不通,一手字写得跟泥鳅滚的一样,不知气歪了多少先生的鼻子。
最后一个被她气走的先生道:‘朽木不可雕也。令千金如此资质,怕是做什么都做不好。还是早早嫁人算了。只怕她连做媳妇都做不好呢。’那先生的话流传出来,夏小姐便被人取了这么个绰号。”
那碧衫公子听了这话,立刻满面怒容,眼看就要发作,却忽听一个声音插进来道:“道听途说,便是真的了么?”
那紫衣公子听闻此言,手中的茶忽然泼了出来,他素白的手被茶汤溅上,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痛,只是定定向发出声音的人看去。
只见那人坐在角落,穿着一身素白如意云纹锦衫,约莫二十岁左右,相貌俊雅,举止脱俗,颇有“翩翩浊世我独醒”之意,他举杯独酌,身边却无半分清冷之意,仿佛他面前坐着许多朋友。只是他一双眼睛生着琉璃色的瞳仁,显出几分淡漠来。
他身旁跟着一个穿着黑衣的清秀小厮,观其气度,严谨雅致,一望而知出自大家。
“兄台此话怎讲?”紫衣公子道。
“她是良才美质,不是烧火之薪。”白衣公子淡淡道。
“她是良才美质,不是烧火之薪?”紫衣公子喃喃道,他怔怔地瞅了白衣公子好一会儿,方低声道:“那小姐如果听到公子的话,心里必定高兴极了。”
“一句话而已,又有什么要紧了?”那白衣公子微微一笑,“相逢即是有缘。在下可以与二位共饮一杯么?”
“荣幸之至。”紫衣公子欣然道,“小二哥,相烦再添壶茶,再来三碟子芙蓉玉面酥!”
那白衣公子哑然失笑,却是什么都没说,只是在黑衣小厮的搀扶下在他们对面坐下。
待小二哥上好茶点,紫衣公子道:“不说这位夏小姐了。小二哥,我且问你,这茶肆再往前走,可是通往无愿村么?”
“暧——公子您这可是问对人了。那无愿村离小人的故乡很近,只是偏僻曲折,不好进去。那村子从来荒无人烟,近来却少说也有千人打听它的位置,真是怪事。”小二哥一边斟茶一边道。
“小二哥,你把路指给我们,少不了你的好处。”碧衫公子道。
小二哥憨憨笑了,于是如此这般,如此那般,描述了一番无愿村的位置,末了又道:“二位公子此去无愿村一定要多加小心啊。这几日去往无愿村的路上群雄毕至,龙争虎斗,二位如此文弱,怕是可能吃亏啊。”
紫衣公子微微一笑,正要答言,那白衣公子已开了口:“在下也正想到那无愿村去。不如和二位结伴同行,在下武艺虽低,但护佑二位想来还是够的。”
“那便有劳公子了。”紫衣公子微笑道,“小弟姓夏,单名一个离字,离去的离,另一位是小弟的表弟,夏别。”
“在下花思酒。”白衣公子亦报上名来。
“如此,小弟便要唤声花大哥了。”夏离含笑道,“花大哥,方才你为什么说那夏小姐是良才美质?我每每听说那夏小姐闯下的祸事,被世人传为笑柄,却从没听过大哥这样的话。”
“很久以前,我曾见过夏小姐织就的“百鸟朝凤裙”,灿烂辉煌,纤毫毕现,现盛景于一裙之上,可见那夏小姐心思之巧、志向之高。但这些都还是其次。”花思酒道。
“哦?那什么重要?”
“那百鸟朝凤裙,需要用一百种鸟的羽毛,其中最珍贵的,当属仙八色鸫的。这世上只有一只仙八色鸫,它样貌昳丽,身上的羽毛共有八种颜色,是鸟中的绝世美女。若是采它的羽毛制成百鸟裙,这世上唯一的一只仙八色鸫,就要灭绝了。”
“那百鸟朝凤裙,是圣上令她为花朝公主做的,她总不能违抗圣旨。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夏离轻轻道。
“不错,她自然不能违抗圣旨。她终于还是做好了那件百鸟朝凤裙,献给了公主。那裙上碧彩闪烁,有一百种鸟的图案。花朝公主喜欢得不得了。”
“可惜了那只仙八色鸫。”
“不可惜。”
“哦?”
“我曾见过那只仙八色鸫,果然美丽,不似凡间之鸟。那是在见过那件百鸟朝凤裙之后的事了。”
“哦?”
“那只仙八色鸫还活着。”
夏离突然不说话了。
“那夏小姐不愿世上唯一的一只仙八色鸫灭绝,竟用其他鸟儿的羽毛冒充,再用胭脂一类的染料染色,骗过了花朝公主。”
“这夏小姐不要命了,若是被发现,她那颗朽木脑袋,也就不用要了。委实是个傻瓜。”
“她不是傻瓜。她才华横溢,有慈悲之心,在下是很佩服她的。”
夏离捡起一块芙蓉玉面酥,蘸了满满的蜂蜜,递到花思酒手里,道:“生平得一知己足矣。那小姐也算是无憾了。”
花思酒无奈地吃了一口手中的芙蓉玉面酥,将剩下的不动声色地递给了身旁的小厮,道:“洗墨,你近来似乎手腕又细了些。多吃点补补。”
洗墨苦着脸接过了。
“不知夏弟此去无愿村,也是为了那百年一见的‘无愿草’么?”这里花思酒忽然问道。
“不瞒大哥,小弟正是慕名而来。”
“那无愿草究竟是什么样的宝贝?引得各路英雄纷纷而至?”一直坐在夏离旁边的那位满脸胡子的客人忽然问道。原来他一人喝茶无聊,夏离他们的声音又不小,早被他们的谈话吸引了。
夏离看了一眼这大胡子,只见他面目黝黑,打扮朴素,显是附近乡绅的门客,只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倒也不以为意,道:“传说,极西之地,有一个村庄,叫做无愿村。这无愿村却有一样奇处:地上长不出一根草来,村里开的花上也没有一片叶子。村中却是开满了异花,四季不败,即使是寒冬腊月,也是花团锦簇,如云蒸霞蔚。每隔百年,异宝‘无愿草’都会降生在无愿村中。”
“嗬!还有这么神奇的地方?那找到了‘无愿草’,又有啥用?”那大胡子摇着头,显是并不相信夏离讲的话。
“找到无愿草的人,便可以实现任何愿望。”夏离道。
“哈哈哈哈!”那大胡子笑得直锤桌子,“小兄弟,此等无稽之谈,你也相信啊?我看你年纪轻轻,定是被人骗了,还是快快回家,继承家业去吧!不必去找这什么劳什子的草强?”
夏离见那大胡子不信他的话,不由气得面纱都飘起了一角。
“我也相信世上有这样的异宝。”花思酒忽然道。
那大胡子吹着胡子道:“这等传闻,定是编出来糊弄三岁小孩的,你们也信?不说别的,就说这名字编得就不对,若是真的可以实现任何愿望,那它应该叫许愿草,怎么叫啥子‘无愿草’?”
“传说,只有没有愿望的人,才能找到真正的无愿草。”花思酒答道。
“胡说!胡说!这世上哪有没有愿望的人?就算是有——他还要无愿草干啥?这些传闻真是乱七八槽,不过脑子,也不知道是哪个脑残作者想出来的,也有人看他编的故事,真是可笑!我看你们一个个长的倒是挺好看的,怎么智商就跟不上颜值呢?我说,你们快……”那大胡子正慷慨激昂地说着,茶肆中忽然匆匆走进一个矮小客人,那矮客人一眼看到这胡须客,劈手便揪住了他的胡子,一边把他往门外扯,一边道:“大胡子,你老婆就要生了,你还在这闲逛!还不快跟我回去!”
那大胡子被人揪住了他的要害,挣扎不得,只得歪着身子,跟着那矮个,急急去了。
这里夏离见他走了,才叹了口气,道:“这大胡子真是吵闹。”
花思酒却是不以为意,道:“不知夏弟是为了什么来寻找无愿草?”
“小弟生平夙愿,是想得到一只北国雪域的冰丝天蚕。”夏离答道。
“听闻冰丝天蚕是古籍中记载的神物,生长在北国雪域,至今没有人见过。传说冰丝天蚕以冰为食,吐丝时身体是透明的,甚至可以看到冰蚕丝在它体内形成的过程。吐出的丝坚韧不断,水火不浸,用冰蚕丝做的衣裳,轻盈华美,刀枪不入,是所有喜欢制衣的人梦寐以求的‘天之材’。难道夏弟喜欢制衣么?”花思酒道。
“花大哥,你真是聪明得紧。我曾经有幸听过《霓裳羽衣曲》,歌可裂石,对大唐盛世很是向往,从此立志做出‘霓裳羽衣’,以此报答那个令小弟得闻仙乐的姑娘。”夏离道。
“《霓裳羽衣曲》是唐玄宗所做,是大唐歌舞的最高峰,可惜安史之乱后贵妃逝去,曲在人亡,玄宗很是伤心,于是毁去了此曲;南宋李后主和大周后费了若般心力,补齐了大部分乐曲;可惜李后主郎艳独绝,却没有治国的韬略,亡国城破之时下令焚毁此曲,《霓裳羽衣曲》就此失传了。夏弟竟有机会再次听到此曲,亦是十分幸运了。”花思酒道。
“大哥真是什么都知道。这世上会有什么东西是大哥得不到的呢?还要去找无愿草?”夏离道。
“世上没有人能尽如己愿。我也有无法实现的愿望。”花思酒低声道。
“大哥,你这么聪明,将来一定能实现的!”
这里二人相聊正欢,小茶肆中,忽然又闯进了一群不速之客。
这些人穿着翻领对襟窄袖滚边石青褂,腰间皆带着金刀,身材精悍,面无表情,竟是一群训练有素的侍卫!
一个石青褂上额外绣着暗云花纹的人似乎是他们的首领,眼上一道刀疤,显得精明强悍,道:“仔细搜查,不能放跑了一个!而现在,摸摸你们的脖子。”
侍卫们皆摸不着头脑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热么?”刀疤男问道。
“热得很,甚至有点太热了。”一个侍卫回答道。
“很好。”刀疤男挤出了一个皮笑肉不笑的微笑,道:“仔细搜查,但绝不能伤着了那个人,知道么?要是伤着了那个人,你们的脖子,就会凉得很了。我敢保证,会跟夏天泡在井里的西瓜,一样凉。听明白了么?”
“听明白了!”侍卫们齐声答道。
“很好。开始搜查!”那刀疤男一声令下,侍卫们立刻分散开来,一桌一桌地搜查起来,逐个端详着客人的脸,有个漂亮姑娘甚至被掐了一把脸。
他们似是在找什么人,眼看就要搜到夏离这桌了。
夏离放在桌上的手似是在颤抖着,茶都有些晃了出来,甚至可以听到茶水在杯中“咣当”的晃荡声。
正在这时,夏离忽然觉得自己的手被一只温润修长的手连着茶盏一起握住了,他的手指温暖可靠,甚至令夏离燥热不安的心也跟着平稳下来。
花思酒轻声道:“夏弟,没事。”
花思酒忽然唤过小二道:“小二哥,我刚刚似乎掉了十两纹银在外边,你去帮我找找?”
“好咧——客官。”小二哥答应着去了。
小二哥去不多时,外边忽然传来了马嘶声,然后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是‘踢雪乌骓’的声音!快追!”刀疤男冲了出去。
剩下的侍卫立刻一窝蜂地冲了出去。
听得他们去得远了,花思酒低声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这就启程吧。”
夏离答应一声,在桌上丢下几点碎银,和夏别正要出去,忽然见小二哥走了进来。
花思酒却将一锭银子放在了小二哥手上,微笑道:“小二哥,辛苦你了,那银子我已找到了。”
夏离诧异道:“这是——?”
小二哥痛快道:“公子刚刚叫我找银子,却在我手心上写了两个字‘放马’,我小二机灵得很,自然明白公子的意思啦!随便放跑了马厩里的一匹马,把那些老爷引开啦!”
“啊——刚刚真的是乌骓的声音!”夏别惨叫着跑了出去。
夏离也正要走,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向小二哥道:“小二哥,你不是说——你没有机会见千金小姐么?”
夏离忽然摘下了白纱斗笠,一瞬间,小二哥只觉自己连呼吸都停滞了。
斗笠下露出了一张秀美绝俗的脸。
他的肌肤白得像雪,让小二想起了掌柜的前些日子特地从江南带回的吴盐;他的眼睛潋滟,盛满了楚楚动人的风情,让小二想起了有一次他随掌柜的去西湖游玩,夜色笼罩,他站在船上,月亮躺在水里,一湖的漾漾清辉;他的嘴唇红润,让小二想起了小时候院子里种的树上,他总用长竹竿去够的、那一颗娘专门留给他的、最红最大的枣子。
等小二哥恢复呼吸的时候,夏离、夏别、花思酒、洗墨都已经去了,小二呆呆地握着手中的银子,忽然觉得那银子也没什么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