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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犬,黑夜,我的坟墓

  摇曳着,花也开了,火也灭了。

  人一到六十,便开始不自觉的感到自己老了,开始念旧。但是我这辈子,说起来,倒也没什么好说的。

  我这辈子最让我骄傲的是我的女儿。

  她呀,是我捡来的,那时候,她是五岁?或许更大点,浑身脏兮兮的,衣服上啊,脸上啊,粘的像泥巴一样的东西。那时的我是个学生,高中,但不好好学习,天天看各种各样的小说。那天晚上,我在路边捡的她,我也记不得当初是怎么想的,倒是像捡一只流浪的小狗一般,这只小狗更加可怜,让人心疼。那时的她呼吸是喘喘的,我怕她死了,也不敢交给我们村的赤脚郎中,便抱着她直直的跑去了县城,那时候身上也没多少钱,挂完号后,基本就兜比脸还干净了。

  但是,好歹爷们整天受金庸大侠的教诲,当时也算是一腔热血,为落魄之人仗义疏财,天经地义。那时候,医生说的病名我也没听懂,只知道原来那女孩脸上的泥巴是血做的。

  我忘了我是怎么把她带回家的,女孩父母都死了,好像和女孩脸上的血有关。女孩脸上的血渍很深,直到现在脸上还有一块像胎记一样的东西。你们可能好奇为什么一个高中生可以收养一个女娃,嘿嘿,不瞒你说,这得亏是我,论谁也行不得。

  我的父母早就离婚了,谁也不愿带我,因为我是个残废,就剩一个胳膊,我的二婶人好,听了我的情况,赶紧给我办了残疾证,每个月领的钱都比她挣的多,我未成年嘛,爸妈都溜了,钱就到我这唯一的亲戚这了,她拿了咱的钱,就不好意思赶咱走,给我造了个小窝,有地住,有饭吃,得。

  为了女娃,我拿出残疾证,给我二婶说,你要是要了这女娃,咱照常,否则咱离家,自己过。我二婶被我气的要死,但也没法,就留了娃娃。二婶也不管娃娃,也就只能让咱养。

  女孩知道是我救得她,也晓得父母死了。孤儿院的孩子苦,我可不能让苦娃子再遭罪。我问她要不要跟着咱,女孩点了点头。

  后来的故事,倒是很平淡。我辍了学,把钱都留给女孩读书。在我十九岁的时候,二婶死了,至此,这世上,就剩下我与女娃了。

  二婶去世的时候,恰好赶上改革开放。这下子,我这个残废也不能靠着残疾证凑合过活了。

  孩子越来越大了,开销也越来越大。没办法,我打算跟着几个同村人一起外出打工。走了一遭,挑挑拣拣,就我被剩下了,那二愣子还没我有力气呐。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上海老板,也许是可怜我,留了我。真可惜,也只是吃白饭。人怎么能这么活着,某天晚上,我就直接摸回家了,咱不能给人找麻烦不是。

  自我回了家,小丫头就死活不让我走了,她离不了我,我又怎么离得了她呀。

  小丫头听话,学校里的老师都喜欢她。女孩子,虽没有怎么打扮,但是依旧有着一种漂亮,幸亏不是咱生的。女孩为了我,和学校求了个看门位置,学校也好的很,不仅同意了,还把小丫头学费免了。

  看门就看门,学校倒起了个好听名字,叫保安。就是看大门嘛,也算是劳动,受人可怜可以,但不能平白无故的受人可怜。

  保安工作蛮轻松的,看看门,溜达溜达。我上任之前,就赶走了好几个,要不因为上岗睡觉,要不就压根不起,孩子上学开门都耽搁了。

  学校让咱干,咱就得干的起这份恩情,不为嘛,做人嘛。

  只不过苦了孩子。

  早上孩子八点上课,咱就得七点就到学校,不能误了时间。夏天还好,孩子可以在门口玩。冬天,可不能让孩子冻着。后来,我发现,七点还是晚会儿,有不少孩子家是摆摊的,早上六点多孩子就跟着爸妈起来吆喝了,早摊就那一会儿新鲜劲,弄完爸妈又得弄别的营生,孩子也听话,就蹲在学校门口摸着本就冻僵的手等着。于是我以后就六点起床,六点半之前必须把门开了。

  我倒无所谓,女娃就惨了,家离学校也不远,女娃自己上学也得。但女娃子睡的浅,我起身的时候,女娃也得跟着起来,抓着我就不放手了。我让她继续睡,她就看着我,摇摇头,收拾好书包,跟我一起走。我一开始还为此有点气,后来一想,这女娃也许是想到她亲爸妈了。

  学校里呈不下钱,那时候书也少,孩子也都带回家,于是我就很少上夜班。除了这夜班,白天里,别的保安睡觉,我就趴在学校门口的保安桌上扒着小说看。

  老师看到一个缺胳膊乡下保安看书这么津津有味,也渐渐起了兴趣,隔三差五给我带些新书。和大侠不同,这里面书的主角都不大一样,有外国的,有中国的。有个叫史铁生的,他的小说我最爱看了。他丢了腿,我没了胳膊。他有个这么好的母亲,我有着最好的女娃。

  刚开始上岗的时候,不少家长都抱怨,说一个残废守大门,多寒碜。但孩子们倒都爱我这个残废,老师没来的时候,他们就爱找我讲大侠的故事。他们说我是杨过老了,我笑笑,杨过老了可不会守大门。

  人说这个保安,就是保得一方平安,那咱就得护的这学校安全,让学生平安。

  有天,我开了学校大门,学生都不进来,在门外围了一个圈,我就得去招呼他们。我从孩子头上往下一看,哟,一条狗,毛脏兮兮的,周围是石子和碎砖头。这群娃子,嘻嘻嘿嘿的。我问咋了,他们就说狗欺负他们,要咬他们,这是自卫呢。不得说是学生呢,自卫这词,我还是头次听到呢。这欺软怕硬的,还是个小孩。咱得护这小孩啊,谁让咱是保安呢。我就保着这群娃子进了校,在校里面慢慢长大吧,也就在学校我还能保着你们了。

  这群小孩儿,也挺过分的,这只狗刚断奶没几天,就被打成了这副模样,大侠得给跟班擦屁股。我也得负起责任,把狗领进了保安室去。刚开始的时候,狗喘着呼呼的,奄奄一息了,已经。我也不懂兽医,怕是活不成了。但这狗总让我想到女娃,那时候也是这么呼气的。

  人一旦遇到了除自己外的另一个生灵,便变得温柔起来。

  狗子的嘴死活张不开,于是我就借了隔壁诊所垃圾桶的一个废针管,用水冲了冲,灌了些稀粥,用针管向他嘴边挤。狗子身子烫的不行,还一股劲发抖,我就把它捂在怀里。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就把衣服脱下来,给它盖上。

  我把它藏的很好,不仅老师,连那群调皮的学生都没发现。

  慢慢的,狗子好了,越长越壮实,有个卖狗肉的家长给我说,这可是个猎犬,肉皮实,好吃。

  猎犬,我可不管你好不好吃,但跟着我你可就得吃苦咯。

  一开始,学校不同意,说学校可不能养狗。我也不能和学校犟,把狗牵回了家。后来,某天,我牵着它上集市,正好遇到个逃命的扒手。我一声发出,狗就冲了出去,我一只手不稳,踉跄了一下,差点摔了。狗子就咬住扒手不放,帮警察立了功。

  为此,我沾了狗子的光,登上了报纸,谁让这扒手去扒市长的包啊。为此,学校就特批狗子和我一起看门。这下学校也算有名人,不,名狗校友了。

  狗子是猎犬,有着猎犬的骄傲。除了我和女娃,他谁也不让摸,当那群学生都来拍我家狗子马屁时,我家狗子连屁都没给他们剩下。不愧是猎犬,不与俗人为伍。跟我一样,有大侠风范,不记小人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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