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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8月11日(感谢馒头荔枝先生的帮助)

末世修行日志 莫食柴 2823 2024-11-14 18:22

  新历24年,8月11日,阴:

  果然,越是不想发生什么,就越会发生什么。

  今天出现了一个极其坏的消息。

  我从来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巧的事!

  王东在症构所竟然有熟人,他现在已经知道我患上了飞虫症的事,并且很可能已经将这件事告诉了我的老板。

  尽管今天我还没有收到贩卖所里有任何的通知传来,或许明天……后天……

  我的心很乱!

  失去了这一份工作,我就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我原本打算隐瞒下去,然后存钱试试能不能去找黑商换取一次进城的机会。

  这下全部都要泡汤了!

  难道我真的就只能在最后的两个月时间里,苟延残喘,等待死亡的到来吗?

  ……

  刚刚突然发生了一件很奇妙的事。

  日记本上,在我昨天所记录的某段文字末尾,竟然莫名其妙的出现了气泡,上面显示数字“1”?

  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

  我发誓,我真的什么都没有做,但是那个气泡就在我眼中展开了。

  【馒头荔枝:这是金手指啊!金手指到账了!】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文字,它好像和日记本封面的大字是同一种类型,这难道是联盟的新语言吗?

  奇怪的是我现在竟然能够看得懂!

  这并非我在日记本上写下的话,但是它为什么会直接出现在我的眼中呢?

  馒头荔枝?好奇怪的名字。

  金手指又是什么意思?

  我重新翻看了昨天我写下的日记,又找到了另外几个气泡。

  它们出现在一行字段落的末尾,上面依旧显示数字“1”。

  所以显示的是几,就代表有几条这种留言的意思是吗?

  在昨天的日记中,我的原话是:

  “从症构所收治的病人来看,普通的治疗手段根本没有效果,症构所所具备的医疗条件根本束手无策。”

  【馒头荔枝:症构所治不了的话,去城里能够得到治疗吗?】

  “一套能够隔绝大量病菌的防护服至少需要5公币,显然我的安全并不值这个价格,因为这个岗位随时都能找到人顶替。

  比如王东……”

  【馒头荔枝:我猜,按照剧情发展,后续王东一定会把这件事告知你的老板,你肯定会被辞退的。】

  “至少我目前能想到的,只有先活下去,走一步算一步。”

  【馒头荔枝:喂喂,你都快要被辞退了,没钱还怎么活下去啊?为什么不早做打算?按理来说被主动辞退的话,不是应该会有劳动赔偿吗?我觉得你可以咨询一下这方面的劳动法。】

  气泡里显示的内容是这样的。

  所以,这些气泡当中的内容是在和我进行沟通吗?类似留言的形式?

  有人能看到我写的日记,然后留下留言……不,应该用评论这个词更合适。

  我应该予以回应吗?

  这位……馒头荔枝先生?

  你猜对了!

  我患上飞虫症的事,竟然真的被王东那个家伙知晓了,并且很有可能已经告诉我的老板。

  或许明天就是我的审判日,我将要失去这份工作。

  当今天我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内心很慌乱。

  确实。

  我现在能想到的唯一希望就是去城里,或许只有城里才有可能治疗我的飞虫症。

  倘若连二十七号城里都无法治疗的话,那这个世界上或许只有联盟中心才能治得了。

  但我现在面临的问题不在于此,而是我很有可能即将失去工作!

  我若是失去了这份经济来源,就无法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存下一些钱,也就没有任何希望能够换取进入城内的机会。

  我如果进不去二十七号城,那么就算城内可以治愈飞虫症,我也没办法得到治疗。

  我需要先保住我的工作。

  两个月,我可以得到至少八周一共800的薪酬,再加上我手上的钱……

  好像还是远远不够……

  我听人说过,从黑商那里换取一次进城的机会,至少需要10000私币。

  这真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数字。

  我很想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认命,但我更不想放弃任何的希望。

  我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还有很多心愿没去完成,我不想就这么在病痛中死去,那不该是我的宿命。

  我还想找到我的父母,他们一定还活在这个世上,我并不是孤独的。

  我还想帮助我的朋友,胡薇薇她一直想要一个可以制作面饼的面饼机。

  我还想去很多地方看一看,见识一下第五中集之外的世界,见识一下城内的风光,听说城里的人穿的都是最好的衣服,吃的都是最健康的兽肉。

  我甚至还想见识一下据说堪比天堂的联盟中心,甚至想看一下传说中的死地到底是什么模样……

  所以,我不能什么都不做!

  馒头荔枝先生你说的对,我应该早做打算!

  可是我根本无法左右老板的思想,他是一个商人,他只会在乎贩卖所是否盈利,并不会在乎每一个岗位上人员的更替。

  我只不过是一个负责登记的文员,对他来说微不足道,随时都能进行更换。

  所以,当我患上飞虫症被他知晓的那一刻,我注定会被辞退。

  至于什么是劳动赔偿,我还真没有听说过,联盟律法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劳动法?

  稍等,我好像曾经看到过有关劳动律法方面的书籍,我去找一下。

  ……

  找到了!

  根据联盟律法,在新历17年第13期拟定的律法条例中,有相关的规定。

  “在劳动者与责任方有签订劳务合同的前提下,责任方在劳动者未达到合同签订年限的情况下将其辞退,需依法支付以周薪为基础最高30倍的劳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出于工作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

  并且,我还找到了当初与贩卖所签订的劳务合同,从新历23年11月开始生效,合同签订的劳动年限是10年,也就是直到新历33年11月,这份劳务合同才会到期失效。

  而根据飞虫症有可能产生的病因,或许就是因为我的工作没有任何的防护所导致,因此我的情况应当是符合联盟律法当中的规定的。

  感谢馒头荔枝先生,您真是我的救星!

  如果没有你的提醒,我或许仍旧会一直迷失在慌乱中。

  但现在,我想我终于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

  23点24分,当我合上了日记本,准备睡觉,我突然又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日记本竟然能够随着我的意念移动而移动!

  我甚至能做到让它随意的变大或者变小!

  这实在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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