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啤酒 红酒与草莓果酱
“没想到你会来。”
“我也没想到我会来,没想到二十年之后,我又回到了这里。”
“现在过得怎么样?”
“现在穷得叮当响,我已经不再当码头的搬运工人了。”
“我是问你现在过得开不开心,老弟。”
“不是特别好。”
男人的双肘稍稍地贴合在了老旧发黄的木桌上,桌面轻微地摇晃,杯中酒洒出了些,顺着桌面的稍有些宽粗的纹理滴落在了地上。
“我还记得这张桌子还是特蕾莎阿姨送给我们的,那时候也穷啊。”男人拿握起酒杯,舔了舔稍有些发黄的杯沿。
“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还喜欢去捉弄她院子里的那条老狗,那条老肥狗太肥啦,跑都跑不动。”
“哈哈,还记得我们小的时候,经常去偷特蕾莎阿姨的饼干和面包,她总是把它们放在厨房窗口的桌子上,用鱼钩轻轻地一钩,嘿嘿,直接到手。”男人的胡渣贴着杯壁。
“那特蕾莎阿姨现在怎么样了?”
“她大概八年前的时候去世了,突发性脑溢血。”
男人举着酒杯朝着旁边的小窗看去,那名为黑夜的画布中央,镶嵌着一个三角形房屋,房屋中的窗户中仍亮闪烁着微弱的灯光,一辆汽车驶过屋前,灯光忽而黯淡。
“现在住在她房子里的是她的儿子。”
“这样啊......”
男人没有喝杯中飘浮着白沫的啤酒,他把杯子放到了桌角,沉默良久。
“凡妮莎呢?你就一个人回到了白夜都城?”
“我们离婚了,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可是她却跟了我这样的男人13年......现在,她自由了。”
“你也自由啦,杜克,在家乡找到余生的意义吧,老哥我,也不多说什么了,自责或不自责都无所谓,往事都已成云烟。”
男人高举酒杯,高呼道:
“人生苦短需尽欢,让我们饮尽杯中之酒,忘却今日之忧愁!”
......
“洛夫.杜克是吗?”
“是的。”
男人淡漠地回答道,左手食指在不断地撕拉着拇指的皮肉,鲜血淋淋。
“这具尸体在杜克农场背后的树林中被发现,你辨认一下。”
“是的,是我的哥哥。”杜克瞥了一眼照片,干脆地回答。
“我们初步鉴定他的死因是被锐器所伤,流血过多而亡,已经初步排查凶器是刀具,有关检测鉴定伤痕来自于狼。”
披着白色披风的督警一个字一个字地念着桌子上的那份报告说明。
“他的身上有32道抓痕,一道抓痕大概5~7厘米宽......”
男人坐在惨白的灯光下,双眼疲惫地望着前方,他听不到也看不到……
他紧握着拳头,血淋淋的拇指在桌面喷射出了一道血痕。
“狼,狼?狼!什么样的狼,在哪里的狼。”
......
他挥动着左拳朝着眼前的狼猛力地击打而去。
“你这头婊子养的浑身长瞒着X毛的狼!”
我满口脏话,热衷暴力,寻求着肉体上的快感,我变回了曾经的那个不羁的自己,那个坏小孩。
我不需要想太多,仅仅只需要不断地向前挥舞着拳头,任凭它是打空,还是打在炽热的钢铁之上,仅仅只需要胡乱地向前挥舞着拳头就好。
“嘣咚!”狼应声倒地。
“女士们,先生们!真是充满着奇迹的一个晚上!如同战神下凡!我们的15号选手一记上勾拳,“红发公子”倒地不起!”
我没有理会耳边溢美之词,我不断地向那已然僵死在舞台角落的肉团上敲拳击打,就像敲打着面团一样,直至筋疲力尽,瘫倒在了舞台之上。
“9!”
“8!”
“......”
“0!”
“杀了它!杀了它!杀了它!”
“艹!”
台下的一个男人在拍板大叫。“我在你身上压了3万金币!3万金币!你他娘的臭狗快站起来!”
“啊!”
台下的一个女人在扯裙大叫,“有人他娘的在我脚边拉屎!”
“真是惊人的表现啊。”主持人颔首称赞。
“15号选手竟然是今晚第一个击败“红发公子”的人,因为“红发公子”在15号之前已经杀了14位选手啊!”
“哈哈哈哈!”台下轰然大笑。
我低头俯视着狼,鲜血糊住了我的双眼。
可是狼他说:“杀,请杀了我,拜托了......”
“原来你还有一息尚存……”我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那我,就来满足你的心愿吧。”
我咬紧牙,踩住它的脖子,让它窒息,让它该死的肌肉绷直,而后扯断它五指长着利刃的右臂,刺进了它的胸膛。
“这下我们都是死人了。”
我蹲下身子,用手掩盖住它那已然失去了光芒的双眼。
“今晚的猎杀之夜,荣耀属于15号选手!”主持人举起了我沾满鲜血的左手。
“那么是谁杀了我呢?”
我抬了起头,在聚光灯下,闭上了布满血丝的双眼。
......
“我觉得我仍然是爱着她。”我睁开了眼,望着漆黑的天花板。
可能男人就是一个奇怪的生物吧,无论过了多久,无论他喜欢过多少个女人,他都会对他第一个真正爱过的女人念念不忘。
很简单,那时的他正值青春,还未到需要承担责任的年纪,自然也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
那时的爱情很简单,说一句便是一句,不必有意言之。
只要我看着她的眼睛,她便会懂,只要她从身后紧紧地抱住我,那我也会懂。
昨夜至今夜,仅一日之隔,我的脖子上已然纹上了几道狼爪似的伤疤,心口上也是。
“那你就应该去找她。”
女人从床上坐了起来,她一丝不挂,走到了窗台边。
窗外正下着沥沥的雨,她点了一支香烟,烟云在窗上结成了水雾。
“现在你应该走了,把衣服穿上,出去。”她淡漠地吐出了烟云。
我穿上了衣服与裤子,打开了房门,我回头偷偷地看了女人一眼。
可是女人她没有回头。
......
“我叫弗兰克.安道尔,因为我的朋友死了,所以我需要一个新的朋友。”
我放下了酒杯,转头看到了一个笑眯眯的银发小鬼,他的臭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观看了你猎杀之夜的演出,很精彩哦。”
在从前,在我还是一个街头混混的时候,如果遇到了这种人,我都会往他的脸上来一击重拳,而后对着躺在地板上的他嘲笑道:
“嘿,你他娘的傻啊。”
而后撒腿就跑,虽然这很欠打,但我还是很是喜欢这样做。
而如今的我却只会冷冷地说:
“你能给我多少钱?”
“爽快!杜克先生。”
那个小鬼从黑色的披风中抽出了一张银白色的卡牌,卡牌上印着一条展翅咆哮的黑龙,日与月的银白色沙盘在黑龙漆黑的双翼下闪烁。
“我还没有想到我这种人还能服务科学,奉献国家。”
“老板,两杯波旁诺尔酒!”那个小鬼坐了下来,朝着老板大喊道。
“男人可是用一杯酒就能扯上关系的哦。”
我不确定他到底有没有钱,但我还是让他坐在了我的身边,反正大家都很随意。
“你他娘的傻啊,这明明是冰镇啤酒!”
那个小鬼没有礼貌地朝着送错酒的老板骂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使用“没有礼貌”这个词,因为我以前也喜欢这样骂人。
“人总是需要心怀着一个欺骗自己的理由,才能够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吗?”我对着旁边的小鬼说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他说这样的话,我找不到一个确切的理由……
小鬼把口中的酒喷了出来,他皱起了眉头,看上去有些吃惊,而后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忠于一生的就叫做信仰,而吹弹可破的便叫作谎言啊,但如果真的死到临头,两个其实都差不了多少。”
他向我举起了酒杯……
“仅仅只是找一个理由活下去罢了,什么理由都一样,只要能够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让我们举起酒杯,忘记今日的无尽烦忧!”银发小鬼欢声道。
我转过头,把杯中残余的红酒泼洒到了地板上。
木质的地板一片猩红,是鲜血?还是草莓果酱?
我看到了曾经的那个少年,而那个少年正在看着我。
“喂,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