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众人的忌惮!
“小末,你认识这小子吗?”
季节当即便直接向季末问道。
想看看季末到底知不知道林北的底细。
虽然他一向对季舒兰不是很待见,觉得她整天在外面厮混,做直播什么的,很不务正业。
但他再怎么不待见季舒兰,她终究还是他的妹妹,他也不可能真的不管她。
眼下,季舒兰跟一个莫名其妙的学生勾勾搭搭在一起,这还是头一次见,他当然要问个清楚。
季末站在人群后面,看到林北和自己的姐姐一起出现,刚开始也是很惊讶好奇的。
但随后,她也就冷静了下来,没有说话。
此刻面对季节的询问,她犹豫了下后,回答道:“嗯,认识,林北,大一新生,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
她犹豫了下后,又补充了一句道:“很有才华。”
不知道为什么,季末没有说出林北是渣男的话。
这让林北听到她的话后,暗暗松了口气。
至于季末为什么不说她是他的前女友?
他也算心知肚明。
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
且他们分手的原因,还是他脚踏三条船导致的,真要在季家给闹到人尽皆知,她面子上不好过,季家的颜面也有损。
“才刚大一啊?”
“哟,舒兰你这有点牛逼啊?开始养小鲜肉了?”
“啧啧,没想到舒兰你居然好这一口啊?”
“……”
听到季末的话,一众年轻人愣了一下后,不由开始啧啧调侃起季舒兰来。
之所以他们会这样,是因为他们不认为季舒兰会喜欢上小她至少四五岁的林北。
毕竟季舒兰曾经说过,她只喜欢比她大的男生,比她小的男生,她是不会喜欢的。
那在一起后,到底是谁照顾谁啊?
所以,他们觉得季舒兰和林北,真的就只是朋友而已,因此心态放松了许多。
林北也看得出这些人的想法。
知道他们对季舒兰和季末都有点惦记吧。
他心想着,一群癞蛤蟆,也敢惦记她们。
要是让你们知道,小兰基本已经被我全部解锁了,季末也是我的前女友,不知道他们得气成什么样。
“才刚入学就成风云人物,还能让小末评价一句很有才华,看来这位小兄弟,应该是真有才华咯?”
并不是所有人在知道林北的年纪较小后,就放松了警惕。
有个戴眼镜比较斯文的年轻人,推了推眼镜,笑着说道。
听到他的话,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忙问道:“对啊,陈坚说的不错,这小伙子才华有多高啊?”
“到底是什么才华,小末你说说看呗。”
“……”
听到这些人的追问,季末犹豫了下,拿出手机,播放了一首歌。
前奏一响起,林北就知道她放的是什么歌。
《晴天》。
林北脸上顿时露出一丝微笑来。
看来,季末虽然一直无动于衷的样子,但其实也真不是没有动心过。
她有保存这首《晴天》,就是证明了。
毕竟,在大众眼中,《温柔》这首歌是给陈溪的。
而《晴天》这首歌,才是林北回应季末的。
眼下,季末不播放《温柔》或者《囍》,偏偏就放这首《晴天》,足以说明她的小心思了。
随着歌声渐渐响起,原本还有些吵闹的众人,渐渐也安静了下来,默默听着这首《晴天》,被勾动了思绪。
不一会儿,《晴天》播放完毕。
众人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好歌,真好听。”
“这歌叫什么名字啊?”
很快,陆续有人回过神来,神色有点复杂,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随后忙对季末追问道。
想知道这首歌的歌名。
季末道:“这歌叫《晴天》,就是他写的。”
他是谁,季末没有明说。
但众人都知道,他们刚刚问的是林北才华多高,接着季末就放了这首歌。
这不就说明,这首歌就是林北写的吗?
“兄弟,这歌是你写的吗?”
有人回转过身去,看向林北,惊讶问道。
还是有点难以置信,才刚大一的林北,居然能写出这样的好歌来。
“嗯。”林北轻轻点头。
“词曲编曲都是你自己?”又有人补充问道。
语气还是充满了不可置信。
林北再点头。
季末这时道:“还不止这一首呢,他还写了《温柔》、《囍》、《告白之夜》这些歌,同时还会钢琴、小提琴、吉他、唢呐等乐器……”
“还有其他诗词著作,如《秋风词》、《题都城南庄》等,一手书法水平,也有大师级别,曾被中海书法协会的副会长邀请加入……”
季末对林北介绍了很多他的作品,语气也带着一丝推崇。
听得林北都感觉不太好意思了。
他也是没想到,一直表现的很平淡的季末,居然也会夸自己了。
而季舒兰站在一旁,听着季末对林北的夸赞,她看着季末的眼神,也变得警惕起来。
果然,林北没说错,自己这愚蠢的妹妹,仍对林北贼心不死啊。
以后得多盯着她才行。
而其他人不知道季舒兰和林北的想法,他们听完季末的介绍后,纷纷拿出手机,开始在网上搜索季末刚刚介绍过的林北作品。
林北的那些作品,在网上还是有作品流传的。
甚至拍摄下来,将其放到网上的人,这点击量也还挺高的。
很快,《温柔》、《晴天》、《囍》,乃至是《告白之夜》的彩排版,都被他们搜索出来,并播放。
等他们听完后,神色都有点震撼,看着林北的眼神,复杂又忌惮。
尼玛,一个刚上大一的小家伙,居然这么牛逼,难怪刚刚季末的语气都带着点推崇来。
这样一对比,只知道飙车玩乐的他们,岂不是显得很没用吗?
“卧槽,这诗,有点屌啊!”
这时,直接先搜索《秋风词》和《题都城南庄》的一些人,看完林北这诗,不由都惊叹爆了粗口。
其他人闻言,也连忙凑过头去观看,想看看林北的诗有多牛逼。
等他们看完后,奈何本人没文化,一句卧槽走天下。
他们卧槽连连。
感觉林北的字写的太牛逼了。
诗也非常的绝!
难怪了。
难怪他被季舒兰带来,能入老爷子的眼了。
有这样的才华,哪怕林北的家世背景不行,老爷子也同样欣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