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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回到办公室里的蓝墨,脸上笑容缓缓收敛。

  点了一根烟,深深的吸上了一口,看着屏幕上的稿件,脸上的表情在烟雾缭绕中有些不太好看。

  点开一篇现在很流行的系统文。

  订阅成绩应该还不错,在邮件回复框上打了一句。

  可以签约。

  随即又是看起了下一篇稿子。

  结果依旧一样,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稿子都是系统文。

  剩下的百分之十,要么是一些同人综漫类型的网文。

  要么就是一些新人,纯属自嗨的文章。

  蓝墨当主编这么多年,从网文的黄金时代走过来的。

  当初大神林立,从他手底下走出了很多个大神。

  大家那时候都在努力钻研新的剧情。

  开创了无数个流派,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可如今,蓝墨却感觉前所未有的心累。

  现在的网文质量实在是太差了,几乎全部都是系统文,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套路是怎么样的。

  曾经系统这两个字是单纯属于网游类型小说的。

  但现在不管是都市历史科幻,各种频道,好像不加上系统两个字就不能写了一样。

  当然蓝墨也清楚,如今的情况也不能单纯的怪作者。

  如今网文的环境确实太差了。

  什么内容能火,什么内容不能火,几乎是一言堂,几乎只要某本脑洞文火了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各大平台都是这种类型的网文盛行。

  读者无奈,作者也一样,你不跟风,哪怕有一定的实力,也注定会扑街,完全没有人看谈何来的上限,系统盛行也是必然的,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所有题材都开始加入系统。

  什么都是系统给,签到就有,作者不需要考虑剧情的逻辑性,以及合理性。

  前期的铺垫之类的,更是完全简化了。

  单纯系统两个字就能把所有东西解释清楚。

  偏偏这种书籍,大家都很乐意看,毕竟在和生活对线已经足够艰难了,谁还有心情,看书中的主角遇到什么挫折和困难。

  快节奏盛行的年代,节奏稍稍慢下来就会导致扑街。

  【开局上交百吨黄金的我,火遍全网】

  看见这个书名后,蓝墨稍稍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光从这个书名来看,他就已经猜到大致剧情会是什么样了。

  点进去一看,内容和他想的大致差不多。

  蓝墨爽快回复了可以签约。

  这种没有逻辑的剧情,换做以前,可能会被人喷死,现在不一样了,人家有系统在,以蓝墨审稿多年的经验,只要这本书后续剧情不崩的话,成绩应该还很不错。

  按理说,手底下签约的书籍质量单从现在来看,都还挺不错的,只是蓝墨却根本高兴不起来。

  起创小说网,前几年,贡献了很多大型IP。

  书籍有的改编成了大火的漫画,有声录制,或者是电影,电视剧。

  那段时间可以说是起创中文网最辉煌的时候。

  只是现在,虽然订阅收入变高了,但是可以改编的IP却越来越少了。

  甚至他们组开了年到现在,所有编辑手里连一部可以改编的作品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大火了。

  总编昨天给他打了电话,已经下了死命令,在六月份之前,必须挖掘出一部可以改编的作品。

  想到这里,蓝墨脸上就再次有些愁云惨淡。

  他也想找啊,可作者都不写怎么办?

  快节奏文,只要剧情爽,随随便便就能有个不错的收入。

  除了那些已经不缺钱的大神级别的作家,谁会费力不讨好的向着自己写出来的作品,能够改编的黄粱大梦,能养活一家子就不错了。

  生活终究还要继续。

  抽完一支烟,蓝墨继续耐下性子看起了稿子。

  “诛仙。”

  在看到邮箱里面的书名时候,蓝墨皱了皱眉头。

  光这个名字,大致就已经注定了这名作者的扑街之路。

  现在的都流行把简介写到书名上面,这样读者才有有兴趣看。

  像这种一眼看去,不明白作者意思的,基本都签约不了。

  蓝墨想了想还是决定看看,万一这部小说就适合改编呢。

  自嘲一笑,蓝墨摇了摇头。

  自己现在真的有些病急乱投医了,竟然也会把希望寄托在这种,一看就是小白的身上。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

  自古以来,凡人无不有一死。但世人皆恶死爱生,更有地府阎罗之说,平添了几分苦惧,在此之下,遂有长生不死之说。

   “有点意思,这作者文字功力很深啊。”

  蓝墨眼里露出些许惊讶,短短几句虽然并没有跟现在的文章一样,恨不得用一句话就把所有东西交代清楚,却在蓝墨的脑海中,描写出了一副浩瀚的世界。

  当然并不是说文字功力好,就一定会有人看,这种文章如今的节奏,其实并不怎么适合网文。

  出色的文字功力,让蓝墨心里多了些兴趣,继续读了下去。

  后面的文字,并不是文言文,而是白话文了。

  越看蓝墨心中越是吃惊。

  区区一万字的文章,却在他脑海中勾勒出声势浩大的背景来。

  后面用白话文写的剧情,虽然没有文言文那种声势浩大的气势,却更加适合如今的网文。

  “张小凡。”

  看完最后一段文章,蓝墨深吸了一口气,记住了这么一个名字。

  按照一般的网文套路其实不难猜到,张小凡马上就会有金手指出现了,紧接就是开始装比打脸之路了。

   只是联想起作者这么久的铺垫,蓝墨却觉得事情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

  他似乎是在下一盘大棋,只是所欲为何,就连他这个沉浸在网文圈子十多年的编辑,也是根本猜不透。

  设定的手机铃声,把蓝墨从沉思中惊醒过来。

  看了一眼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了。

  心里面不由一惊。

  这篇稿子竟然能让自己都陷入到那种追更的感觉。

  可以想象到读者如果在看到这篇文以后,会引起多么巨大的浪潮。

  而且最关键的是,诛仙没有系统。

  非常适合改编。

  想到这里,蓝墨眼里不禁闪过一丝惊喜,赶紧找到邮件上的联系方式,添加了那名作者。

  “不知道怎么样了。”

  客厅里,苏言喝着茶,脸上的神情,难得出现了一点波澜。

   没办法,他现在已经是弹尽粮绝了。

  如果签不了约,或者说不能日结的话,就只能喝自来水度日了。

  “诛仙应该也还行吧。”

  苏言嘴里呢喃了一句。

  之所以会选择写诛仙,完全就是单纯一种情怀。

  在地球上的时候,诛仙号称网文圈子里面的四大名著。

  当年有多少人,为了看这书茶饭不思,苏言也不例外,还记得当时去校外租书,第一本就是选择的诛仙。

  写网文毕竟只是苏言一时兴起,说不定这部小说就会成为绝笔。

  如果只能写一部的话,那么诛仙,绝对是苏言心里的第一优先级。

  一直等到天际的斜阳褪下,苏言吃过晚饭以后,还没有任何消息。

  就在苏言觉得今天不会来的时候。

  他突然一拍脑袋,刚刚想起,自己好像没有打开网。

  把网一打开。

  社交软件就是自动弹了出来。

  申请好友的位置上,一连弹出来四五条消息。

  都是同一个人发来的。

  “你好,我是起创主编蓝墨,你的作品开头切入点特别惊艳,能聊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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