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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考验

西部之王 酒花玉露 4161 2024-07-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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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夕说丹尼尔是个懦夫,突然想起何西最开始对自己的评价,不也是个懦夫?

  呵呵,天道有轮回啊。

  “你才是懦夫!”丹尼尔涨红着脖子,跟得州佬有一拼。

  “伙计,只有懦夫才会犹豫这么久。

  如果我说错了,我向你道歉,应该用br /~u~s~s~y来形容你更准确。”

  毫不掩饰的嘲讽,终于激起了丹尼尔的拳头。

  然而就在他的拳风将将抵达何夕鼻尖的时候,黑洞洞的枪口出现在他眼前。

  那么一瞬间,丹尼尔出了一身冷汗。

  何夕玩味笑道:“你猜是你的拳头先打到我,还是子弹先穿透你那愚蠢的大脑?”

  两人保持着这个姿势,微风卷起沙尘将二人笼罩,画面如同定格一般。

  何夕觉得无趣,收起枪的时候撇了撇嘴:“好了,你可以走了,去找你的同伴一起流浪吧。”

  说完便上了车打着火,刚要踩下油门,一只手按住车门:“等等!我还没做决定呢~”

  何夕直视前方:“我以为你已经做好决定了~”

  丹尼尔一咬牙:“我要上车~”

  这个决定没有出乎何夕的预料,对于一个无家可归,吃饭都成问题的人来说,给何夕当狗是他最好的选择。

  “那你还等什么?”

  丹尼尔将行李扔到车斗里,绕过车头开门上车,顺手要把牛仔帽放到后座上。

  不过何夕却道:“那是给你的礼物,不过你能不能最终拥有它,还要看你的能力~”

  丹尼尔瞪着眼珠咬牙切齿:“什么意思?”

  “严格来说你还不是我的狗,你还需要通过考验~”

  丹尼尔快被何夕折磨疯了,但他除了认命,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我要怎么做?”

  何夕没有答话,沉默开车。

  不知过了多久,皮卡停在一条对丹尼尔来说很陌生的公路旁。

  “这是哪?你的牧场?”

  何夕冲着旁边的围栏努努嘴:“你猜对了一半,这是牧场,但不是我的牧场。”

  不等丹尼尔发问,何夕伸手打开手套箱,指着里面的东西道:“这就是你用来证明能力的工具。”

  丹尼尔茫然的掏出布包,打开一看,里面装满钉子。

  “这家牧场的主人试图给我挖坑,所以我决定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

  丹尼尔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何夕没有说出具体计划,全靠他自行领悟:“很好,你可以下车了,办好之后去莫罗贝找我。”

  等他下了车,何夕一句多余的嘱咐都没有,调头呼啸而去。

  扬起的沙尘吸进肺里,让人忍不住咳嗽起来。

  丹尼尔能不能最终留下来,就看他的造化了。

  至于何夕自己,他没有回牧场,反而去了莫罗贝市中心,找到那个正骂他不知好歹的女人。

  银行大门口,阿什利惊呆了,她觉得在不要脸这一块,她在莫罗贝可以称王称霸。

  可惜遇到何夕之后,她认为自己骄傲了,自大了。

  可能也是没想到,居然还有比她更不要脸的人!

  “你觉得我很好欺负?”阿什利不可思议的问。

  何夕挠挠头:“为什么这么说?”

  “我免费送上门你都不要,现在又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该死,我要纠正你的话,你不是免费,你要45万美元~”

  阿什利不肯承认:“难道你认为为不值45万美元?”

  得,问题又绕回来了,何夕决定不跟女人一般见识,他来可是有正事的。

  “先不说这个,难道你不请我去办公室?我可是你的贵宾客户。”

  阿什利深吸一口气,尽力不让自己发飙。

  摆出公式化的笑容侧身邀请:“欢迎光临何先生,请跟我来~”

  看着她在前面扭动性感的腰肢,在制服的勾勒下格外显眼。

  何夕砸了咂嘴:这腰好是好,就是太贵。

  制服这玩意就是附加值,原本200的价,穿上制服就得300.

  比起第一次来银行,今天显然人多了不少,不停穿梭的人流说明小镇的业务量还是不错的。

  来到办公室,阿什利笑容一收:“说吧,什么事?别指望我给你煮咖啡~”

  何夕说话分分钟气死人:“没事,我刚喝过~”

  眼看阿什利又要生气,何夕赶紧道:“其实,我想请你帮我介绍几个大人物。”

  阿什利神色莫名:“你要干什么?”

  “没什么,提前拓展销售渠道而已,牛肉出栏总要送到市场销售才行。”

  这个理由无懈可击,阿什利便没多想,何况这也是她的工作范畴之一。

  毕竟何夕在银行有贷款,哪怕是为了让何夕按时还款,这个忙阿什利也得帮。

  “下个月,一位市长候选人将要在奥比斯波举办酒会。

  我可以通过银行的关系,帮你弄到邀请函。”

  要不是阿什利提起,何夕还真没注意奥比斯波又要进行市长选举了。

  “再好不过,我很想去见识一番,对了,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希望可以邀请你做我的女伴。”

  阿什利嫣然一笑,精美的红唇轻声说道:“F**k U~”

  何夕捏捏鼻头,就当她同意了。

  有阿什利在,何夕至少不用担心见到不认识的人。

  事实上,酒会上的人,他应该一个不认识才对。

  。。。

  当晚,丹尼尔回到牧场,戴着何夕送给他的黑色牛仔帽,脸上毫无波澜。

  何夕留他在主屋吃了顿饭,欢迎他的到来。

  之后亲自把他送到马厩,让他跟牛仔们住在一起,成为莫罗牧场一名光荣的牛仔。

  从头到尾,他都没问丹尼尔是怎么使用那几包钉子的,他只关注结果,过程并不重要。

  果然,第二天一早,何夕被斯普林叫醒,心有余悸的说:“约克牧场出事了~”

  何夕揉了揉惺忪睡眼:“哦?出什么事了?”

  斯普林咽了口唾沫:“天还没亮的时候,约克牧场运送牛犊的货车离开牧场没多久。

  不知什么原因突然爆胎,货车侧翻,牛犊损伤严重,据说还死了十几头牛犊。”

  说完,他偷摸观察何夕的表情。

  什么都没看出来,何夕就像听了一件跟他毫无干系且十分无趣的事情。

  淡淡的哦了一声:“上帝保佑可怜的小牛犊,少受点痛苦。”

  斯普林感觉不会了,虽然上次双方不欢而散,但好歹都是牧场主吧?

  他以为何夕祈求上帝保佑约克损失少一些。

  谁能想到何夕居然提都没提约克,反而去保佑牛犊少受点苦,这是正常人能说出的话吗?

  也对,何夕越来越不像正常人了。

  至于他有没有怀疑过何夕,他没办法否认,怀疑是肯定怀疑的。

  得亏斯普林没听到临走时,何夕对约克的威胁,否则就破案了。

  只是何夕的表现太平静了,如果是他做的,难道不该有一丝变化吗?或窃喜或故作同情?

  这些通通都没有,就跟他二姨的表弟的三舅的侄女的四叔公家死了只苍蝇一样,一句话——关他屁事!

  斯普林走了,不走难道留下吃早饭?

  不说何夕愿不愿意,他可吃不下。

  牛仔们不能闲的没事干,幸好牧场够大,只要想干活,不愁没活干。

  正好马厩前面用于跑马训马的沙场地荒废了,趁着这个时间修缮一下。

  顺便骑马在里面溜溜,做些简单的套圈训练,就当是跟马培养感情了。

  何夕最近经常骑的一匹马叫龙卷风,放眼全球,叫这个名字的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不过何夕的这匹之所以叫龙卷风,不是因为跑得快,纯粹是因为长得黑。

  是真的黑,除了头上有白斑,全身上下找不出一丝杂色。

  如果把额头的白斑去了,何夕也没办法用丰田的钱买一辆法拉利。

  身为牧场主,骑马是必备的技能,否则会让牛仔们瞧不起的。

  所以一有功夫何夕就上马联系,丝毫不在乎大腿能不能承受的了。

  虽然有牛皮的腿套起到一定的防磨作用,但骑一天下来,大腿内侧还是火辣辣的疼。

  不过何夕不在乎,他现在不但对外人狠,对自己也狠,这是何西对他潜移默化的‘教导’起了作用。

  一身牛仔装打扮的何夕来到马厩,将马鞍放到龙卷风的背部。

  一踩马镫翻身上马,动作说不上潇洒帅气,但干净利索没有一丝犹豫,看上去是个合格的骑手。

  今天他不但要练习骑马,还要跟斯普林学习使用套索。

  套索是每个牛仔必不可少的经典装备,有简陋的草编套索,也有考究的皮套索。

  何夕手里拿着的是鳄鱼皮制成的套索,暗纹隐约可见,是父亲留下的遗物之一。

  作为一名真正的牛仔,能否熟练使用套索,与衡量他是否有高超的马技、百步穿杨的枪法同等重要。

  一般牧场主在雇佣牛仔时,都会考察期套圈能力。

  套索绕成圈拴在大腿前的马鞍边,随时可以取下使用。

  其中一头缠在坚固的马鞍头上,另一头是个活套,用来套在被追逐的牛或其他牲畜的脖子或腿上。

  在何夕看来,合格的牧场主可以不用套圈,但不能不会。

  再说技多不压身,以后一个人骑马外出,要是遇到紧急情况,多掌握一门技巧就多一分活命的本钱。

  对牛仔们来说,这就是吃饭的本领。

  当牛群“炸群”时,牛仔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骑马追上领头牛。

  准确甩出套索套住它的头颈或腿,将其拉倒在地加以制服,这样才能阻止疯狂的牛群继续狂奔。

  毫无疑问,斯普林就是个中好手,打架也许不是年轻人的对手。

  但套圈,这可是越老越熟练的技能,年轻牛仔们且学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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