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艾布纳怒吼,想要去夺小刀,却已经迟了,小刀已经齐柄没入阿曼达的胸口。
艾布纳一把抱住阿曼达,泪如雨下。
“你怎么这么傻?”
“我不傻,我只是做了最好的选择!”阿曼达伸出手抚摸艾布纳的脸庞,“答应我,好好活下去,伺候好大人!”
“不,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太累,我没信心走下去,更想跟你一起去闯鬼门关、一起去走黄泉路、一起去过奈河桥,一起去喝孟婆汤!”
艾布纳先是再向程聪磕头:“多谢大人的救命之恩,如有来生,一定会加倍地回报!”
然后拔出阿曼达胸口的小刀,刺入自己的胸膛:“阿曼达,等我一起入地府!”
扑通两声,两个少年应声倒地,拥抱着,脸上却都笑着,一个灿烂,一个甜蜜。
“你真傻!”
“咱俩一样傻!”
“别了,这个讨厌的世界!”
“确实讨厌!但如果有来世,咱俩还能一起,我愿意再来一遭这个世界!”
“我也是!”
“爱你!”
两个少年依偎着彼此,静静地等待生命的流逝,画面凄美。
程聪看完这出肥皂剧,才第三次打了个响指。
小刀从艾布纳胸口跳出,跌落在地。
两个少年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其它的伤亦是如此,很快就变得健健康康,连肚子都不饿了。
好神奇!
两个少年从鬼门关走了一遭,最大的感受不是惊恐,而是劫后余生的惊喜,再次双双跪下。
“谢大人!”
“我只是暂时收下你们,如果你们表现得不好,就继续回去做乞丐吧!”程聪转身,向前走去,脚步不疾不徐,却一点也不慢,十分诡异。
艾布纳和阿曼达手拉手,狂追不止,可哪怕速度快到极致,也没有拉近一丁点距离,随即醒悟过来,意识到不可能追得上,却没敢放慢脚步,依旧急追。
直至跟着程聪进了客栈,艾布纳才得知为什么程聪会恰巧从阿尔杰手中救下自己两人,原来自己从垃圾堆中捡东西吃时就已经被注意到了。
在程聪的吩咐下,两人被客栈的服务员拉去洗澡,并换上身新的衣服,又吃了顿大餐,最后入住在程聪的隔壁。
两人依偎在床上,视线来回扫视房间里的装饰,十分好奇,却没敢乱动。
“艾布纳,你说大人为什么要收下我们?”阿曼达还是没忍住,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心头。
“我不知道。”艾布纳语气十分平静,“但大人说过,他不养废物,肯定是要我们去做一些事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拼尽一切,不给大人丢脸,不让大人失望,否则,还不如回去做乞丐!”
艾布纳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自己俩人的命运已经改变,但能进化到什么程度,得靠自己的努力。
以往藏在心中的抱负全都出现在脑海中,或许,真的有希望实现。
第二天一大早,程聪就带着两人出了客栈,朝着城东走去。
“艾布纳,你有信仰吗?”
“曾经有过。”艾布纳回答,眼中闪过一抹痛苦和愤恨之色,“我们一家都曾是风雪女神的信徒。”
“两年前,我父亲得了一场重病,医生束手无策,我母亲只能求助于信仰的风雪女神,将家中的钱财、房子一起献给神殿,只求我父亲的病能好,可最终我父亲还是一命呜呼。”
“我母亲受不了这个打击,没两个月就跟着我父亲去了,就这样,我成了孤儿。”
“幸好遇到了阿曼达,我才能坚持下来。”
“幸好遇到了大人,我的人生才能改变。”
艾布纳说得很是真诚,一点都没有拍马屁的迹象。
“你恨风雪女神吗?”程聪再问。
“不恨,因为我知道风雪女神是不存在的野神,恨风雪女神没有任何意义!”艾布纳老老实实地说出心中想法,“我恨的是风雪女神神殿的那帮神棍,打着神的旗号,骗得很多人家家破人亡,如果未来有能力,我一定会报复他们!”
“爱恨分明,我喜欢!”程聪道,“那你现在还有信仰吗?”
“没有。”艾布纳摇头,随即又点头,眼神热切地看向程聪,“也不对,有,那就是大人!大人现在就是我的信仰,我对您唯命是从!”
程聪不置可否,继续前行。
艾布纳和阿曼达对视一眼,眼中都是疑惑之色,不明白程聪刚才的问题是什么意思,但程聪所去的方向,却有吉布提的一大特色建筑——神殿群。
托比拉王国支持多信仰,但也有所提防,只允许各神灵在城内仅有一座神殿,而且必须位于指定区域,也就是城东,并在吉布提的城墙之外,靠近号称生命禁区的金岁沙漠。
各路神棍欣然前往,有成功的,有失败的,有先成功后失败的。
总之,经过多年发展之后,城东形成了以十七座神殿为主的建筑群,式样各异,风姿不同,不仅是普通民众寻找信仰的圣地,更是一大景观,每年都会吸引上亿的外地民众前来参观。
没错,程聪要去的正是神殿群,搞掉一个邪神殿,鸠占鹊巢,作为第一个死神殿。
忽然,行走中的程聪眉头微微一挑,看向神殿群所在的方向,遇到一个搞事的,也好,正好展示一个神迹!
神殿群以东的金岁沙漠,原本风和日丽,可此时却有沙暴突然形成,以每秒百米的速度前行,卷走海量的沙子,遮天蔽日,骇人至极,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了似的,而且行进的方向正是王都吉布提,神殿群正处于二者之间。
这不是自然成型的沙暴,始作俑者是一只未成年的蓝龙朱利尔斯。
当年,程聪将两只蓝龙放于第一大陆的沙漠。
两只蓝龙的造龙运动比绿龙顺利得多,第一胎五个蛋,三雄两雌,第二胎六个蛋三雄三雌,让蓝龙群的规模迅速壮大。
朱利尔斯就是新生蓝龙中的一只,才五百岁,还在幼年,实力仅为五阶。
不同于其它性格温和的蓝龙,朱利尔斯喜欢乱跑,东游西荡,对亮晶晶的东西毫无抵抗之力。
刚开始只是勒索金岁沙漠中的几个小族群,可后者的财力有限,能给一两次,给不了七八次,只能苦苦求饶。
朱利尔斯气愤之下,就吞了一个小族群,意外发现,人类的味道还行,虽然比不了魔兽,但胜在数量多。
就这样,朱利尔斯时不时就吞掉一个小族群,没过多久,金岁沙漠中就没了人类族群的据点,不是被朱利尔斯吞了,就是早就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