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金火凤凰
这是真的假的?忠心耿耿,绝不背叛的剑灵?
这么有趣的东西,萧凌云只是记得上辈子看小说的时候有见到过。
他又脑中突然灵光一闪,像是联想到什么?
上一次在那佛陀寺庙展开大杀特杀之时,萧凌云就清楚帮手的重要性,如果有帮手的话,自己就不用那么累了。
当时萧凌云动用的万剑归宗,需要消耗他身为浩淼境界的三四成内力,如果再来一些人的话,真怕他会吃不消,可能就要败在那里。
要是足足将近1万多人,那萧凌云可就真的无从下手,没有足够的内力去抵抗这么多的强者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江湖武林之上,各方各派势力都要不管不顾的召集一些门人,就像是佛教,佛教总体来讲,实力并不太过高强,只不过他们人数众多,有着先天优势在那里。
所以说佛教人数众多,声名远扬,所有人听了都不禁心生忌惮。
萧凌云看完这剑石的属性面板过后,要将所有的神兵利器都放到了无极宝盒当中,他又前去定州城的一户商家那里,谈好玉石的价格买卖,将所有的玉石售卖于他过后,他又回到了定州城的一家客栈,雨血孩鬼魅等人相互集合。
与鬼魅等人只是简单的打了声招呼,他便立马回到客栈的房间当中开始拿出无极宝盒。
“额……不知道哪个神兵利器是最好的。”
因为刚刚从那属性面板上看来,如果要召唤出这道剑灵,必须将正经事与一个神兵利器结合。
长虹剑可是萧凌云最擅长使用的一道兵器,可不能拿着宝剑来冒险吧,他只能从其他的宝剑当中抽取一道。
一番挣扎过后,他还是不知该挑选哪把,倒不如随便抽取一把算了。
一想到这,萧凌云便紧闭双眸,伸手随便从无极宝盒当中抽出一件神兵利器。
他缓缓睁开深邃双眸,竟察觉手中抽出的这把剑是金火凤凰。
既然抽到了这把金火凤凰,他便将这金火凤凰与剑石相互结合。
只见一道耀眼金光瞬息之间爆发开来,将整个客栈都给照得明亮,还有无穷无尽的光芒,透过客栈快要暴露出来。
但还好,萧凌云动用空间阵法,将所有的光芒给笼盖住了,若是让人察觉到这道耀眼光芒,真不知会招来多少棘手的事情。
一股极为强大,且凌厉威慑力,迅速蔓延至整个客栈。
房间里面有着祥瑞气息,不断飘缈围绕,更传来一声又一声的凤凰咆哮之声,发出的耀眼金光,使得萧凌云都难以睁开,双目闪烁的耀眼光华。
过了不知多久以后,这奇特意象才逐渐淡去,而萧凌云也就慢慢收回了那空间阵法。
耀眼光华逐渐褪去,只见眼前竟有一位身穿白衣,面容俊俏,有着不朽气质,手中拿着金火凤凰的少年,从光芒当中慢慢显现出来。
萧凌云不禁定睛一眼查看眼前的少年,只见其突然单膝跪倒在地,双手抱拳行拱手之礼道,“在下金火凤凰,见过主公。”
眼前的这位男子,竟然是金火凤凰,萧凌云心中不禁心头一颤,果然系统出品,必属精品。
这金火凤凰刚出世,拥有的修为竟然是天渊境巅峰的修为。
他的实力可不会输于魔教的血孩,身上扩散而出的强大气场,就连萧凌云都不禁赞叹。
要清楚,那魔教中的血孩,拥有的实力在魔教当中的排行已然是屈指可数,名列前茅。
而能够达到天渊境巅峰的强者也就那么几位,就算是佛教那边,也得是佛教中的元老才有这般修为。
但就算大家都身处在天渊境天峰修为的境界当中,可是他们的实力又有着天壤之别。
举个例子,比如说佛教当中的鬼魅邪魔,妖王以及血孩他们三个。
他们三人的实力修为,几乎就已经快到天渊境巅峰的修为。
可是论实力排行血孩确实要比他们拉上好几位将近十位。
而鬼魅也要比邪魔妖王高上几位。
就算是鬼魅和邪魔妖王二人联手,都不一定能够抵抗得了同是天渊境巅峰修为境界的血孩。
可眼前的这个金火凤凰,扩散而出的凌厉气场,让萧凌云感知到它并不会输给血孩多少。
甚至很有可能,在某些方面还要强过血孩。
“系统,打开金火凤凰属性面板。”
剑灵:凤凰。
本命法宝:金火凤凰。
自身修为:天渊境,九重天。
功法:金火凤凰诀,凤凰日落西。
不仅如此,还附加一道利索清脆提示音,从萧凌云的脑中突然响起,剑灵知晓主人实力并不会占据系统隐藏任务名额。
就在萧凌云看完所有的属性面板过后,他又接着对金火凤凰说道,“将你的气息收收敛一下,不要那么张扬。”
而金火凤凰则是毕恭毕敬说道,“明白!”
于是乎,他便将周身扩散而出的强大气场给收了回来,鼻息之间,整个房间又回到了原有普通,没有任何场域覆盖了状况之下,眼前这人,也只是长得俊俏的白衣男子罢了。
萧凌云这才有些满意之后,点了点头对其解释道,“听着,接下来若是发生这些事情,你便说出这些话……”
……
萧凌云与金火凤凰一番言语过后,那金火凤凰便像小鸡啄米一般,点了点头道,“是的,主公,请主公放心。”
“嗯!”
“以后你还是不要叫我主公了,你可以叫我萧公子。”
要是整天叫主公的话,难免会让人产生怀疑。
“是的,萧公子。
之后萧凌云便领着金火凤凰一起下了阁楼,就当鬼魅第一眼注意到,眼前这位俊俏的白衣男子之时,脸色不禁露出诧异神色。
萧凌云只是嘴角微微扬起,淡然解释道,“来,冯阁主,成天,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
“他的名字叫做金火凤凰,小的时候与我可是一同在萧家长大,只不过,在我七八岁之时,他便给他的父母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