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
她有点像混血,眼框深邃得让我日后总梦想有双挣脱束缚的翅膀,能永远悬在不远的地方比同伴们先触碰到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那足以让一个孩子发现自己的悸动和紧张,手挠着裤兜眼神慌乱。人活着就是慢慢享受,再慢慢对这一切麻木的过程。她像一面镜子,让我在可以了解自己的时候清楚地看到了自己,放弃了无用的又沉重的辎重,挑起几份最吃重的心事踏上征程,以至于我刚转走就发现眼前遇到了另一个伊晓蕾。哎,无数的细细的有味的无味的冗杂的又絮烦轻飘的往事都一起涌来,我站在漩涡的中心,感受着即将失重的复杂心情。
我第一次转走后,一个礼拜回到家里,下楼看我哥骑车驮着大邴路过,大邴在二等上看我眯着眼笑,我哥却阴阳怪气地瞪我一眼径直离开。原来他怪我不辞而别,就用这种他自认为贼酷的方式表达他的不满。哎呀,那时候那么小,哪有什么辞别,莫不是还要特矫情地折柳撒酒不成。但不管怎么说,从那会起,我便不再是我哥身边的小跟班了。我再好多年后回去,见了我哥在前一分钟里我俩都很别扭,倒不是说他变成闰土了,只是都在找个接口,把岁月锈蚀扫得尘土飞扬,让一把青光锃亮的钥匙稳稳插入人间亲情的广阔无边的天地。
(五十九)
那里也有无数个空间重叠在一起,有大河、北山、楼房、菜地、东山、街里……它们一起出现在一片天地中,让人一下重温记忆,像一场不期而遇的奇怪的梦。形容这一切,最贴切的办法,还是引入贾樟柯电源里的一草一木。我呢,无非是一个和我的小伙伴并排走来的小镇青年,只不过一念之差,哦,我外婆的一念之差,我就到了外边去上学了,而我的人文方向的眼光永远不忘瞥向这一侧,算是我对自己的关怀,算是我对另一个未曾真的存在的自我的假想,算是我对美好的一份向往吧。
它,会在时光中湮灭,以它朴素的方式,以它物换人非的淡然无声,以我叫出一声哥的幸福中。
我写下的小镇位于SY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
(六十)
我哥发圈说他开上了殡仪车。我发消息问他感觉怎么样,他说就是兼职,完了还干别的。我说啥时候让我感受感受,他说什么感受感受,怎么感受。我说让我也坐坐,咱俩找个地儿,往没人的地方开。他说行啊,那还说啥了,大宾给你。我说什么叫大宾,想了想,我又删了刚打的几个字,哎,那还用问吗。
如果这一来二去的生活变得模糊,那也可能我后来实际上去找我哥了。我坐在副驾,离他就一米远,他穿着厚厚的工装棉服,拧好保温杯放下,潇洒地点上烟,打个嗝,开上远光灯,扭过脸来跟我做个鬼脸,然后再自己偷着笑,笑出声……我突然回头看看,车的后半截那一方空空荡荡足以载下人间明灭的空间安安静静地散发出一阵阵幽香。怎么样,我哥问。我说好,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