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整晚都在左右挣扎,选择一条路,或许根本没有路可以选。走了好久,又回来了。被迫选择了相信。
三人吃了午饭,只是午饭谁也没有说话。童星辰也感觉到了异样,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事,见气氛不对,也没好马上问出来。
下午董蜜继续装作大学生去学校听课去了。只是心思全不在课堂。董青也去上班了,童星辰也出门去了公司。
过了两天,应派出所约定,董蜜让董青带童星辰去派出所自首,接受了处罚。拘留了七天。这时候董青对姐姐之前说的话是完全相信的。只可惜当初自己反应过度。不禁感觉自己行为的不当。有种无地自容的尴尬。董青马上打电话跟姐姐道了歉。也很快得到了谅解。而童星辰只感觉这两天董青的反应有点不自然,沉默了许多。在拘留的七天里,童星辰反省了很多,也得了教训,再也不喝酒了。什么同事,什么饭局,以后都统统见鬼去吧。
从拘留所终于回家了,童星辰受到了很好的待遇,姐妹俩给他庆祝了一番,开了一个小派对。家里来了不少人,同事,还有同学,以及其他各类朋友。有烧烤、面包,甜点,还有水果,啤酒。然后就是各种小圈子的谈话,有自吹自擂的,有说鬼故事的,有约会打情骂俏的,有认识新朋友的,有就为了吃喝的。说到啤酒,这个酒,酒,真不是个好东西。童星辰看见这东西就别扭,跟大家打个招呼就去房间了。忽然发现,房间里有对小情侣正在你侬我侬的,尴尬地关上门,去了隔壁。正好是董蜜在桌子边写作。董青则在外边招呼客人。这时候,客人从外边闯进屋里,簇拥着把童星辰赶到了外边去跟大家在一起喝酒。撺掇着他喝些啤酒助助兴。毕竟可是主角,不过对于刚下决心说的那句话——让酒都见鬼去吧。面对这样的情况,骑虎难下,无奈喝了一杯。然后接着是第二杯,接着就是第三杯。忽然童星辰生气了,“谁再叫我喝酒,我就跟他没完,谁也不准再让我喝酒了。不就是这该死的酒才让我进去的嘛。见鬼,让酒都见鬼去吧。”说完,其他人都尴尬的无话可说,面面相觑。还好董青出来救场,“他酒量太差,他就不喝了。来,我们大家敬星辰一杯。”大家就又和和气气的,各自玩各自的了。童星辰又去了董蜜的房间,董蜜刚才也去了外边敬酒去了。见童星辰进了屋里,也没太在意,继续招呼客人去了。
童星辰坐定,才发现桌上的笔记本上记着厚厚的笔记。不禁拿起来随便翻了起来。
“我们与他人建立联系,我们出去聚会,出去和人一起玩耍,我们分享行动。我们渴望社交。因为社交能够让我们从别人身上找到自己存在的证据,我们透过他人知道自己。
人是动物,由各种细胞组成,单个细胞没有思维,很多个细胞在一起就有了。这是为什么?难道说群赋予了单个体意义;群反映了单个细胞的愿望?若真能如此,那我们的世界之所以如此,皆是群在作用?那么,我们活着,细胞群也变化着。我们怎么证明自己还活着呢?社交?
我们渴望公正、平等、欢乐,并不是因为自己处在不公正、不平等、不欢乐的时代,而是经常体验到不公正、不平等、不欢乐的体验。负面体验使我们不悦。而我们又不可能一直体验正面的快乐的,试想一个人整天大笑个不停,一定会很恐怖。
因此,间断地处在短暂地愉悦的体验绝对够用,而不必刻意去追求一直持续的欢乐。
同理,我们按照我们平常的习性,哭笑,也可以不悦。我们知道长时间处在同一种情绪体验皆是恐怖。我们只需点到为止,浅尝辄止。”
接着,童星辰又翻了一页:“我们追寻幸福,渴望幸福。幸福来自对生活现状和对当下此刻环境境遇的满足和喜悦,对自我内心的一种肯定,是一种欣慰和欢乐的主观感受。因而它是美好的、值得肯定的。
这种幸福更主要来自内心的需要,是人们对生活的向往,对人生的追求。有过程也有成功时的美好感受。
伦理学在谈幸福,它把德性的完满绑定在幸福上。幸福必须以德之完善,行为之高尚为前提。否则就不可能获得幸福。社会鼓励人往积极方面发展。鼓励人去搞社交。去搞一些奉献,有助于多数人的事业上去。
而幸福是一种欢喜和满足的主观感受。从道德上讲,干了好事,获得表扬,心情自然变好。获得大家称赞,获得大家一致好评和一些亲切友好的表示,自然会获得幸福的感觉。这种幸福主要来源于社交。通过与他人的互动,一些自我奉献,在与他人产生联系上引起了一些积极的有利于大众的好事情所带来的。这样的一种幸福的感受本质上仍是一种获得性满足,是他人给与的。若做了好事,得不到表扬,甚至是一顿批评和谩骂,情况会变得非常糟糕。有一句话叫,请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基础之上,要获得幸福,内心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明确什么样的尺度是幸福,什么不是。”
童星辰正准备继续读下去,奈何,没了下文。又翻了翻前面的,写了些别的,很多。也正想去读。董蜜进来发现童星辰在看自己的笔记,很生气。“这可不是你该看的,过分了。不知道事先需要征得我同意吗?真没礼貌。”
“对不起。我不对。这些都是你自己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