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哭
走出面馆的时候,我看了一下时间,和老板不知不觉聊了将近1个小时了,我看着快变成一个完整的月亮,算算日子,好像中秋节的日子快来了,还有7天的日子,但是商业街上却隐约已经有一些中秋节的景象了,小摊贩已经在卖月饼和柚子了,每当节日的时候,香烛店的人气尤为异常的高涨,络绎不绝的人们在香烛店购买着香火。
小时候的我乃至现在的我都很讨厌过节,小时候讨厌过节是因为没到过节家里总要出去拜神,而往往那些庙神每年都不一样,都在不一样的庙堂,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一家人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庙堂,我就说一句这什么鬼庙堂要跑这么远来这里,这时候我妈就会说我不要乱说话,上面的人听得见的,我妈是一个很信鬼神之说的人,因为我和我妈的意见总是相左,我也就从来不把我妈的话听进去,我又不是个信这些鬼玩意的封建社会人,怎么说我也是跨时代的孩子啊,岂会信这些鬼神之事,世界上作祟的啊从来都是人心,从来就不是什么神仙。
至于现在的我为什么讨厌过节呢?大概是因为我每次过节都是一个人的原因吧,其实我挺想要有人可以陪我的,但似乎跟我很要好的朋友有比我还要好的朋友,我并不是他们唯一要好的朋友,就像是你觉得自己有一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朋友,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这个朋友似乎和所有人都很要好,他或许是你生活里唯一的朋友,可是你在他的生活里,只是他生活里的一部分,他总会冷落一些他不认为重要的朋友,留下那些他认为重要的朋友。
突然发现,有时候有一个精神共鸣的朋友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都是一种奢求,可能是我不够善谈吧,不是一个可以作为交谈的对象,也是,想想曾经的自己和朋友聊天的时候,朋友总是在暖起每一个话题的热度,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会适时的说一句话来让这个话题尴尬到一个境界,最终这个话题完全的被我给终结了,说实话现在的我有些厌烦自己的交际短板了,曾经的我只会单纯的认为他们和我说的话都不在一个频道上。
可是现在想想,当所有人都和你聊不来的时候,可能真的是自己说话的方式真的不对,否则怎么会像现在现在这样,连在公司和下班去吃饭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我一个人,少部分是贝姐和我一起吃的,即使是和贝姐,很多时候我也会和她说的面红耳赤,贝姐也经常说我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说话方式,不要每次都这么认真,不要每次聊天都这么直,话不要说的这么绝对,不然以后很容易碰壁,有时候拐弯的话会让人听的很舒服,叫我这方面应该多跟崔宇学学,我当时也就把她的话当做是玩笑话,也就从左耳进右耳出了,现在回想起来,贝姐似乎说的很对。
我边走边看着街上的景象,每一条商业街的8点钟都是人气最旺的时候,女孩们在服装店挑看着一件件漂亮而华丽的衣裳,后面总跟着一群昏昏欲睡的男人,一群大妈们在商业街空旷的地方高兴地跳着有节奏的广场舞,旁边时不时的还有一两个孩童跟着大妈的节奏跳起来。
还有烧烤摊里的人,他们似乎每天都在不眠不休的聊天,完全是处于不知疲倦的状态,我不知道他们要不要睡觉,这些人似乎每天都精神抖擞,这个人跟着朋友吹嘘着那些似乎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牛,那个人跟着朋友说着小时候的糗事,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似乎总是洋溢着幸福的快乐,我不明白,他们似乎特别容易从生活中汲取最简单的快乐,以至于我的存在似乎显的有些格格不入。
经过一栋高楼,这个是经常在新闻上见到的商业大佬林成的商业大楼,也是这条商业街的中心,高楼大厦大屏幕前面的七彩广告霓虹灯把我照的无所遁形。屏幕很亮,亮的把整个商业街照的和白天一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让我心里很不安,我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我想尽快的逃离这条商业街,现在的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小偷,我不喜欢把自己暴露在这繁华亮丽的街道上,这让我心里极大的不舒适感,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可能,是我不想面对太过于光明的世界,也可能,我只是想借黑暗来逃避这个过于骨感现实的社会,其实这段路程并不是很远,只要走过前面的天桥就可以到我所住的小区了。
走过了商业街,我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黄色的路灯映射了我孤单的影子,现在的环境给了我些许的安全感,我边走边看着自己的影子,我突然想和影子玩游戏了,我走到路灯下停下了自己的脚步,我拿出双手摆出了一个狼头,小指和无名指打着拍子,影子下的狼头似乎活了起来。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似乎没有人,偶有汽车和出租车从马路上飞驰而过,我就学着狼的叫声小声的叫了出来,第一遍的声音给了我勇气,,后来的我也就不顾忌周围有没有人了,我又摆了其他动物的影子,看着这些影子下的动物在我的手上分别变换,我感觉自己颇有一股皮影戏的效果,我看着自己的影子,我觉得以自己的技术都可以去申请非遗了!
我就在这个路灯下自娱自乐的玩着一个人的游戏自得其乐,玩着玩着我不知道为什么,应该是眼睛进沙子,对呀一定是眼睛里进沙子了,否则我怎么会有眼泪呢?我怎么会平白无故的哭呢?这不是我,这怎么会是我呢?这不是真的我!可我的眼泪他们总是很不听话,在这一刻,他们像雨一样倾洒出来了,在这一刻我有点想放声大笑,不顾任何人的眼光的放肆大笑,终于,我笑出来了,声音也逐渐放肆,“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啊啊啊啊.....”我的的声音逐渐的有笑声转化为哭泣声,直至后来的抽泣,我想躺在这路灯下面,我想在这里睡一觉了我不想走路了,我的脚很累了,我没有去擦自己的眼泪,任由它朦胧着自己的瞳孔,突然我在朦胧中似乎看到了一座村庄,村庄里有一棵大树,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背影,她的背影好美啊,我想看她的正脸,我想叫她转过头来让我看看,她有怎样的倾世之颜,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我的喉咙发不出一丝声音,女人后面的村庄也好美,就像是世外桃源,不不不,比世外桃源还要美丽,那简直就是仙境!我想靠近那个女人,我用尽全部力气跑向那个村庄,可是似乎我在跑的时候,女人和村庄也在往前面跑,女人和村庄就这么和我一直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直到后来,我也没能看到女人的正面,终于,女人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被手机的响声吵醒了。
“喂,谁啊,有屁快放,有事快说”揉了揉自己看不清周遭的眼睛,美梦被吵醒的我不耐烦的怼了对方一句。
“我这么有磁性声音猜得出来我是谁吗?”对方温笑着又把球踢回给我了。
“好听个屁,不说我挂了,睡的挺香,扰我清梦!你不得好死!”我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是谁,我起身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这就是我所说的其中一个我很要好的朋友郑伟,我继续怼回去。
郑伟是一个歌手,我在学校时去外面做兼职时认识的一个大学朋友,是在什么戏剧学院毕业的忘记了,现在应该是个原创歌手,有几首小有名气的歌,他大我3岁,但我从不叫他大哥,说起我和他的缘分那可长了,当时爬围墙偷偷出去网吧的时候,随便进了一家网吧,我对面的座位就是他,到后来我坐火车回家的时候,这人竟然也在我旁边,之后我曾几度怀疑他不是在跟踪我就是有什么不良的性取向,这么一来二去,我也就和他混的熟了。
再到后来听说他自己成立了一个乐队,好像叫什么吃惊乐队,我们每几个星期总会聚一次,没错,他是把他所有要好的朋友都叫上了,每次我总是聚会里的最少言寡语的人,我会坐在酒吧包厢最角落看着他们疯唱疯玩,我其实挺排斥很多人的聚会,但是每次聚会总是走得最慢的一个,因为他们每次聚会总会喝的烂醉,其他人我倒不想管,但我不想让他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是在马路边上,因为我不喜欢喝酒所以我就是每次聚会中最清醒的那个人,所以他总是乐此不疲的叫上我,他总是会说我这个人不懂的玩,我也确实是这样的人。
其实有时候我倒是喜欢和他聊天,他的身上总是有两种心情,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特别特别放松,自己一个人坐在酒吧沙发的时候总是特别特别落寞,也就在每次只有他一个人的时候我会走过去坐在他旁边和他骂骂这个操蛋而现实的人生和社会。我不知道他打电话找我干嘛,如果是聚会的话我就不想去了,我真的应付不来那个场面,最后又让我帮他叫车送回他的住处。
“你看看你,靳咏啊,你真的应该改改你说话的方式了,说话这么拒人千里之外,哪个漂亮的女孩会靠近你啊!”郑伟取笑道。
“不爱靠近就别靠近,谁稀罕?我不需要女朋友这玩意!谁爱要谁要!”我嘴硬的怼回去,“说事,不说我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
“靳咏......我....要结婚了!”郑伟一改刚刚的玩笑话,停顿了一下,很低落的说出了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