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去了趟公司
曹信走出练习室后,就向着冯处和沃隆的工作室走去。
冯处准备着他的第三张专辑。
现在冯处也是处在新人天王的位置,因为两张专辑的成绩爆炸,一下子就成为了一个内地歌坛炙手可热的歌手。
也只有娱乐圈的人知道冯处背后的人是曹信。
主要是歌好。
两个人就顶一个周董。
毕竟周董是从幕后慢慢走到前台。
曹信唱歌,那还是算了吧!
冯处看到曹信也是惊讶的问道:“你怎么会来公司?”
“今天正好来看看这电视剧的女主的情况!”
“就是那部要增肥的演员!”
“没错!就是杨融,这部戏其实不知道是害了她还是帮了她,毕竟这是杨融可能为数不多的女主戏份。
同时,杨融也可能因为这部戏给别人留下那种憨直的印象。
总比重生之前好!
也有可能锁死这杨融的戏路。
这金三顺站在女性角度是真的比较受欢迎的。
听说演过金三顺以后,这演金三顺的人也是花了很多的努力走出这金三顺的角色之中。
不是入戏,而是像胡戈一样,走出李逍遥的影子。”
“那你也应该帮我弄几首歌了!我的库存用的差不多,很多都用作人情去了。女生的歌也可以毕竟也有许多女歌手。”
不是,这转的有点太快了,让曹信也是有点呆住了。
随后才反应过来这家话那是关心杨融,很明显是想打开话题,直接邀歌。
因为之前都想薅冯处的羊毛,所以歌曲上都是那些彩铃爆款,这次曹信打算弄一些有水平的歌曲。
花一个星期好好地想想。
不能太快!
曹信打了招呼就撤了。
有点后悔,这不是给自己找事情做吗!
果然,刚走出门口,就看到了沃龙堵住门口。
沃龙说道:“大纲用的差不多!你这边要给我后续的。”
曹信:“.........”
有理由怀疑两人是通气的,看到曹信进了公司,直接约了沃龙,一起堵曹信。
曹信无语的看着沃龙。
“一个月后!”
沃龙露出笑容点着头。
曹信快速的逃出了公司,以后这公司还是能少来就少来吧!
这作孽啊!
这不就是吃饱了撑的给自己找事情做。
约这几名手下的演员约到什么地方不好,偏要越在公司。
曹信摇着头,回到了家里面。
曹信想了一下,要不要搞辆车。
随后摇着头,在这燕京开车,这不是找罪受吗!
还是叫王爱娟给他配一个助理,这样子就不用每次见到这王爱娟就没有好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一辆商务车停到了曹信面前。
摇下窗户,一位标准的美人胚子正在定定的看向曹信。
竟然是曾梨!
曾梨也是恰巧路过,看到曹信,就停车带着曹信一把。
这时候,曾梨对着曹信说道:“你去那儿,正好我送你!”
曹信看向这美女说道:“正好回家,就在不远处的胡同那边。”
曹信直接上了车。
曹信上了车就开始打量起这保姆车,和坐在保姆车里面的曾梨。
曾梨可是华戏的校花,这校花可是公认的。
想到这里,开始上下打量着她。
果然很美!
曾梨也是上下打量着曹信,听说这曹信是这腾信公司的老板,据说很有才华。、
会写作,会写歌,会演戏,会导演,会潜水......
曾梨对于有才华的人还是很感兴趣。
看到曹信就更有兴趣了!
可惜就是太年轻了!
这颜值和演技都还很满意。
曹信在想着这曾梨有什么戏可以?
要不就来一个《魔女幼熙》,然后再来一个《虽然是神经病但没关系》,或者是《我的女友是九尾狐》。
应该是蛮合适的,毕竟这女主要摘了眼镜非常的漂亮。
曾梨就很有感觉,至少比前世的韩佳人演技要好。
也比前世的徐睿知长得要漂亮。
更比申敏儿演的九尾狐更像九尾狐,毕竟华国在演这种妖鬼的戏,要比那韩国强多了。
想到这里,曹信看向曾梨说道:“明年可能有你当主角的戏!”
曾梨点着头,奇怪的看向曹信。
曹信说道:“我选演员会选漂亮的,有气质的。看到你的样子,我就想到了有那几部戏适合你!”
曾梨:“........”
她怀疑这曹信在撩她,却又没有证据。
想到被这么一个有才的帅哥撩,心里也是有一点点暗喜。
只是路程真的很近,还没等曾梨反应过来,车就停到了胡同口。
曹信看着到目的地了,看向曾梨说道:“那我就先下去了。明年下半年记得留出空档期。”
曾梨看着这风风火火的少年,就猜到自己想多了。
想到曹信这么一个人,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本来以为是个顽主,没想到却是个少年。
曹信回到家里面,就又开始头疼起来了。
这有这么多部戏,又不想加班怎么办呢?
现在已经保证全年有八个月都在拍戏,有四个月的假期,正好感觉还是很完美的。
这到底怎么办啊!
曹信忽然想到了美利坚那边好像流行工业化流水制度,这是不是可以学习借鉴一下。
这样子效率起来了,最主要是导演的事情变少了。
让每个演员提前准备,这样子是不是更有效率。
而且最主要的是杨小蜜这个小妞轧戏好像是常有的事情。
杨小蜜最高纪录可是一年拍十一部戏。
这是不是防一手。
他又不打算拍什么深奥的文艺片,就拍拍偶像剧和动作片。
工业化完全没有问题。
这两种不需要高深演技的片子,那是不是完全就可以流水线制度。
这样子是不是提前可以把这些繁琐的事情交给李应福或者郭在容,最主要的是曹信他对这些电影真的很熟悉,很多经典的场面还记在脑海里面。
拍这些戏的时候,就更可以用工业化生产的模式。
曹信的眼睛越来越亮,随后就打算好好的研究一下。
第二天,曹信就就去了趟书店,买起了这一部分的书籍。
为了偷懒,这曹信难得的开始认真研究起来。
所以有时候这社会的进步是由懒人开始的。
为了懒发明了机器,为了懒只能更加的效率,用更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