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犀利乐评
周日早上十点,是导师孟瑶的组合,月光少女合体赶通告的日子。
孟瑶此时睡眼惺忪的站在队友唐小如的房门前,邦邦邦的敲着门。唐小如擦着头发打开房门,雪白袖珍的脚丫踩在洁白的地毯上,一时间竟分不清哪个更白。
唐小如转身往里走,睡裙下两条修长的双腿交替迈动。
“刚起?”
唐小如看着顶着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孟瑶,问道。
孟瑶点头,深吸着气,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唐小如看着随着吸气瞬间紧绷起来的衣襟,有点担心纽扣随时会被崩开。
“赶紧去收拾收拾吧,下午还要去赶一个通告。”唐小如说完,将手放在了睡裙纤细的吊带上轻轻一拽,脱了下来。
孟瑶感觉眼前一道白光闪过,唐小如雪白的肌肤似乎泛着光芒。
“小如,怎么感觉又变白了!没道理啊!”
孟瑶仅仅盯着唐小如的肌肤,纷纷嫩嫩的,十分羡慕。
“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晚?”唐小如无视了队友痴汉般的视线,双手在背后挂着扣子,开口问道。
孟瑶又打了一个哈欠:“别提了,昨天我参加完节目直播,听那个陈歌唱歌,都给我听傻了。我回来后就看了看围脖。越看越生气,就失眠了。”
“陈歌?”唐小如回忆了一下:“是上次你和我说那个唱《离人》的选手?”
“对!”
“哦?那这次呢?他又唱了什么歌?”
孟瑶脱口而出:“他这次可厉害了!不只是唱歌了,他还唱了段电吉他!最可气的是他又上热搜了!”
“什么?”唐小如没听明白。
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赶忙催促孟瑶:“赶紧去收拾一下自己吧,一会儿化妆师该过来了!”
孟瑶打着哈欠点头,起身回了房。
唐小如打开围脖,点开热搜榜单,映入眼帘的,围脖热搜第一的词条是“陈歌人声电吉他”
还真是唱了段电吉他?唐小如点进去,热度最高的,是陈歌表演片段的cut。她怀着好奇,点了进去。
十分钟后,孟瑶刷着牙,走了过来。
含糊着说:“小如,今天我们要穿哪套衣服……”
孟瑶听见了熟悉的人声电吉他。
“ha!”
此时唐小如半张着嘴,小拳头紧握,修长笔直的双腿蜷缩在胸前,雪白的脚丫踩在椅子上,目不转睛的紧紧盯着桌上的手机屏幕。
“得,又听傻一个!”孟瑶刷着牙,摇摇头,打算先去洗澡,洗完再来问一次。
此时的围脖上,各种讨论依旧如火如荼。许多被直播舞台镇住的人,纷纷来到这里,踊跃发言,抒发着自己的感想。
推歌博主佟一曼也发布了一篇推歌博文,收获了不少的点击量。
当然,有喜欢的,就有不喜欢的。
知名乐评人“丁丁说唱歌”,以犀利的言辞和与众不同的观点为特点,拥有一些忠实的粉丝人群。
上午八点,“丁丁说唱歌”发表了一篇乐评。
“说一说昨晚挺火的,《全能偶像》节目中,陈歌团队演唱的那首《自己》吧。这首歌,从昨晚出现以后,就十分火爆。我翻看了围脖表演片段下的评论区,清一色的好评。这其实会让我感觉十分悲哀。
我曾经说过,华夏的听众,其实是在音乐审美上是半身不遂的。他们会认为昨晚这样的歌曲,是好歌曲。
事实上,真的好吗?《自己》这首歌在我看来,并不如陈歌的上一首《离人》。
首先,歌曲的前奏去哪了?前奏是一首歌曲铺垫情绪,渲染气氛的重要工具。能够提前让听者建立起对于歌曲的整体印象。是歌曲能够深入人心的辅助工具。缺失了这一部分,《自己》这首歌曲,从开始而言,就是不完整的。”
“此外……另外……
最后,说说陈歌这首歌中,被许多人视为华彩的几个高音。我不得不怀疑,陈歌这是在故意卖弄优势,炫耀天赋。一首靠高音作为华彩的歌曲,是极为缺乏内涵的,既不能带给听众感动,也无法提升听众的音乐素养……”
一篇洋洋洒洒的乐评十分犀利,列出数个缺点,将陈歌的《自己》一通批评。
许多本就不喜欢陈歌的人,看见这篇乐评,简直就像是找到了组织,点赞的点赞,转发的转发。
许多看完这篇乐评,但还没听过这首歌的路人,先入为主的对陈歌的歌曲产生了抗拒。
一时间,许多被歌曲镇住的人也纷纷迟疑了起来。不得不说,“丁丁说唱歌”的话术还是有一定功力的。他首先以一个比大众更懂音乐的乐评人身份,对喜欢陈歌的这首《自己》的听众,下了一个定义:音乐审美半身不遂的人。
这样一来,许多真心喜欢这首歌曲,喜欢陈歌极致高音带来震撼的人们,也不敢反驳了。他们没有那么高深的音乐素养,说不出更加有理有据的反驳,只能沉默。
许多普通的听众听歌只是为了听觉上的享受,谁又会真正在意歌曲是否真的那么符合高端审美呢?
网络上,逐渐形成了一股对陈歌十分不利的舆论风向。
张康乐看着网上的舆论风向,得意一笑。陈歌,即使你再厉害,你还能斗得过我们牧马人娱乐?是!你唱的确实好!但有什么用呢?这世界上,有着一种最好骗的生物,那就是“网民”。
所有网民中,围脖的网民最好骗,花点钱,随便找一个大v写写文章,带带节奏,就能给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啊!
就在舆论逐渐呈现出一边倒趋势时,陈可柠最先发声。她转发了陈歌演唱视频的链接,并且直接艾特了“丁丁说唱歌”:“一派胡言!”
评论区陈可柠的粉丝激动了。
“柠姐霸气!”
“柠柠是真欣赏陈歌啊!”
“哥几个,愣着干啥,跟着柠姐喷他丫的!”
之后,又有大佬站出来发声。
著名音乐表演艺术家钟洪声在围脖发表了一篇博文。
开头的第一句就是:“是谁规定的,歌曲必须要有前奏?”
“确实,从流行音乐开始流行起来后,流行歌曲的前奏,就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流行歌曲的题材又是谁来制定的呢?我的答案是市场。
那什么是流行音乐呢?我换个说法,大家可能会更好理解,流行音乐其实更应该叫它商品音乐。
这种音乐形式创立之处就是为了卖钱的。所以市场才是一首流行音乐题材的决定者,而不是那些所谓的乐评人。当市场能够接受时,哪怕你没有歌词,都可以被称作为一首好歌。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单纯以什么音乐审美等等角度,去衡量一首流行音乐的好坏,是不是太过本末倒置了呢?更何况,陈歌这首歌的音乐性其实也并不差。”
“说完这些问题,我们再来分析分析,为什么这首《自己》放弃掉了前奏。”
“这首《自己》以一种模仿说话的语气来演唱第一段,表达的是一种充满叙事性的氛围。陈歌用一种乐队的形式,让每个人都得到了倾诉自己,告诫自己的机会。
减去前奏,我相信陈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做的决定。因为相比于有前奏,人声的直接切入,似乎更加能够增加听者的代入感。有故事内容的歌词,安静地倾诉,也营造出了更良好的歌曲氛围。”
“我在听完歌后,特意去看了一些节目,发现陈歌写的每段歌词,都很符合这些队友的经历。”
“他不仅仅是在告诫别人,他也在借着告诫别人去告诫自己。”
“全首歌下来,情绪在一个不断压抑、不断堆积的、递进的过程之中,观众们也会受到这种情绪的引导,不断产生压抑的情绪。当然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是需要释放的,这就是第一遍副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