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 我的青梅竹马居然是大明星

第一章 牧云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不愧是酒剑仙,这太帅了!”

  “嘿嘿,酒剑仙永远的神(yyds)!”

  “兔神怎么还不更新啊,我等到花儿都谢了。”

  “这才是真正的仙侠小说啊,不得不说这狗作者挺厉害的。”

  “没想到,以前的我背一首诗要很久,但酒剑仙这句诗我只是看了几眼,就背下来了。”

  “求更新!”

  “加一!”

  “......”

  启航中文网。

  一本名为《仙剑奇侠传》小说讨论区里面,热闹非凡。

  全都是夸赞和催更新。

  大江县。

  翠竹小区。

  一间房间里面。

  牧云看着电脑屏幕上,各位读者的留言,嘴角微扬。

  他就是《仙剑奇侠传》的作者,兔神。

  牧云原本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地球人。

  为了救一名小女孩,他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狠狠的撞出去了几十米之远。

  当场洗白。

  不出意外的话,他死了。

  但很快出意外了,他猛然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体已经不是原来的身体。

  脑海里面,浮现出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将这些记忆消化完后。

  牧云才后知后觉。

  原来,自己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身上。

  这里不是地球,而是一个叫蓝星的星球。

  社会发展和科技,几乎和地球一模一样。

  另外,这里没有灵气复苏、世界末日、丧尸危机......

  后面,牧云渐渐发现。

  自己记忆中那些火爆的歌曲、小说、电影,在这个蓝星世界,全都没有。

  一开始是激动。

  但很快,牧云从激动变得绝望。

  想要当一个文抄公,很难。

  记忆里面的歌曲、小说、电影,自己只知道一个大概,根本没有办法完整的写出来。

  就算一些火爆的歌,听了上百遍,他也只记得几句而已,完整的歌词根本记不住。

  一时间,到头来,让牧云感觉什么都没有一样。

  就这样,牧云熬过了一年。

  六月毕业季。

  正所谓毕业即是失业。

  找不到合适的工作。

  牧云只好宅在家里面。

  前世也是苦逼,没想到,这一世依旧苦逼。

  不过好在。

  毕业后,没有过几天的时间,牧云的金手指就出现了。

  文娱系统!

  开局一个新手大礼包。

  让自己获得了《仙剑奇侠传》。

  有一句话说的好,金手指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得到了完整的《仙剑奇侠传》稿件,牧云当场注册了一个启航中文网的作家号。

  然后,上传作品。

  直到今天。

  仙剑奇侠传已经更新十万字了。

  如今,更是启航中文网新书榜单第一。

  整本书,已经是火了。

  不出意外的话,在新书榜一直待到上架。

  说不定,光凭着这本仙剑奇侠传,自己就能实现财富自由。

  “加更。”

  牧云高兴不已。

  直接发布了五章新章节。

  “兔神牛逼,直接更新了五章,我再也不说兔神短了。”

  “我也是!”

  “加一!”

  “要是每天都五更以上,那就太好了。”

  “没想到,我居然有一天会因为小说更新了,而感动到流泪。”

  “......”

  发布新的章节后。

  评论区再一次热闹的讨论起来。

  牧云满意点了点头。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

  是时候该做饭了。

  起身。

  走出房间,进入厨房,戴上围裙。

  开始做饭。

  现在家里,基本上由他做饭。

  谁让他宅在家里呢?

  另外还有一个很主要的原因。

  牧云的厨艺很高。

  在前世的他,可是专门到了一个学习技术的圣地,拜师学厨了半年时间。

  他现在的厨艺,开一家饭馆足够了。

  但开饭店,做厨师,可太累了。

  牧云直接放弃。

  自己之所以学厨,是想要满足自己的胃。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

  牧云第一次,给这个世界的父母做了一顿饭菜后。

  后面,只要自己在家。

  做饭的任务,就是他的了。

  半个小时后。

  牧云便做了一桌子的美味。

  看了看时间。

  自己爸妈应该快要回来了。

  继续等待了一会。

  牧云就听到一道开门声。

  “爸、妈,你们可算回来了,饭菜都快凉了。”

  牧云语气中有些小抱怨。

  “嗯!”

  牧云父母两人看着一桌子的菜,内心也是很满意。

  但他们还是不希望,牧云一天到晚就待在家里面。

  不出去工作。

  怎么找女朋友啊?

  “牧云啊,我和你妈,给你找了一份工作,省得你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

  吃饭的时候父亲牧严,看着牧云语重心长的说道。

  打工,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打工。

  牧云很想这么说。

  但以自己老爸的脾气,说完之后,肯定屁股开花啊!

  关于自己写小说的事情,还没有告诉他们。

  本来想到时候拿到稿费再告诉他们的。

  想来这些天,他们给自己找工作,忙活了很多。

  “什么工作啊?”

  牧云缓缓开口问道。

  “刘菲菲你还记得吗,你们小时候经常一起玩,就住在我们对面,你上初中的时候,他们一家就搬走了。”

  听到母亲杨青霞的话,牧云点了点头。

  这当然记得。

  小时候自己经常和对门邻居家的小女孩玩耍。

  幼儿园到小学,两人每天进步上都形影不离。

  算是青梅竹马了。

  后面,刘菲菲的父亲工作升职,年薪更是达到了百万。

  在初一的时候,刘菲菲他们一家人就搬到了大城市魔都。

  从那以后,自己就再也没有见到刘菲菲了。

  甚至连联系方式都没有。

  对于刘菲菲的模样,还停留在小时候。

  如今十多年不见。

  自己连刘菲菲现在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不过,那丫头天生丽质。

  如今肯定更加漂亮。

  “你刘叔叔想要给菲菲找一个厨师。”

  “刚好你会做饭,我们就联系了一下。”

  “人家很客气,甚至不用让你面试,直接打了一笔钱,刚才我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转到你银行卡了。”

  紧接着,杨青霞继续说道。

  “啥?”

  “老妈,你都不经过我的同意,你们就答应了啊?”

  牧云摆了摆手,有些无奈。

  让自己给青梅竹马做饭?

  当保姆?

  “这工作很简单,就每天做三顿饭就好了,一个月1万的工资,人家已经很照顾我们了。”

  “而且还包吃包住。”

  “你还有什么不愿意的,每天待在家里啃老吗?”

  牧严顿时变得严肃了起来。

  看着老爸整个人严肃的表情。

  一旦自己拒绝的话,面临的将是雷霆大怒!!!

  牧云也只好妥协:“你别生气啊,我去行了吧。”

  “那就好,晚上收拾好东西,明天你就去魔都。”

  “啊,这么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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