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山高夏通完电话后,平松奈奈顿时感觉灵感如潮水般,向自己涌来。
也顾不上向上级请示同意。
直接交代了团队几人:明日早九点前,在品川区大井町3-1-42集合,准备拍摄。
作为《奈奈帮忙》历代中,有着姣好面容,备受追捧、且有着高人气的主持人,平松奈奈自然拥有“先斩后奏”这一特权。
她有预感……
这个题材,一定能大火!
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比起国家大事,更为关注的就是衣食住行、以及自身的利益。
作为一档民生节目,《奈奈帮忙》时至今日,也依然坐拥地方台高收视率的缘故,就是因为——贴近生活。
工伤不赔钱、工伤死亡不赔钱、工友薪资不发放……
这样的事,绝非是个例。
总能激起一大波人的愤慨。
为了能好好抓住这个题材,自己必须要连夜编写一下剧本,好让对方按照自己的节奏来。
这样……
才能激起更多的民愤,拥有更多的收视率啊!
平松奈奈美滋滋的想着。
如果这次收视率能够突破17.6,那自己说不定,就能升职了!
(注:这里的收视率是全国的,达到‘10’以上就算高。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话,接下来的收视率一律按照全国的来算。)
……
第二日。
时间,8点25分。
早早的,作为记者的平松奈奈,以及负责摄像的摄影师,还有助理小瓜。
来到了之前约定好的地址——品川区大井町3-1-42。
在这儿,他们自然一眼就瞧见了,那蓝色的铁皮护墙上,用白漆刷着的几个大字——
安万金房地产项目开发。
“看来,就是这儿没错了……”
平松奈奈喃喃自语了一句。
说完,抬脚正要大门口走去时,门口值守的保安立马就拦住了他们。
“哎哎哎!你们干什么呢?这里是工地,不是什么影视基地啊!”
“保安大哥,我们不是来拍戏的!”
平松奈奈知道是对方误会了。
连忙掏出自己的调解员证,解释道:
“我是都市频道‘市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这是东京法务局颁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也是我的工作证。我们接到了一位群众的反映,说是你们这里……”
可是。
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打断了。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就是一个小保安,站在这里看看大门什么的,啥也不知道!”
保安不耐烦地挥挥手,催促他们赶快离开。
平松奈奈一瞧这态度,就知道背后肯定有鬼。
连忙用眼神示意一旁的摄影师打开摄影机,将镜头对向保安进行拍摄。
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平松奈奈选择了纠缠不休。
“保安大哥,请问你们领导在吗?你表现出这样的态度,是不是在刻意隐瞒什么?难道你就不能接受一下我们的采访,去正面回应吗?”
平松奈奈大声嚷嚷,将话筒递到了保安面前。
此举一下子,就吸引了某人的注意力——
青柳介再次前来工地的目的,是为了向饭田社长或是饭田贤,确认一件事。
没想到……
这么碰巧的遇上了记者。
看设备,比之前遇见山高夏时,要专业不少。
摄影师穿在身上的橙色马甲上,还印有白色的大字——奈奈帮忙。
对于打小在东京长大的青柳介而言,自然知晓《奈奈帮忙》这档节目。
同时也清楚,
最初时候的《奈奈帮忙》同现在,又有着怎样的区别。
为了尽快进入工地,找人确认一下某件事。
青柳介自然不愿意,在附近干耗着。
但因对方架着摄影机的缘故,自己自然不好大摇大摆的露面。
果然……
还是戴上口罩吧。
对于从事幕后职业的人来说,有时候必须要如同明星那般,去遮掩自己的长相。
所以黑色口罩这东西,自然是随身携带的。
从口袋中,掏出了随身携带的黑色口罩戴上后,青柳介就径直朝着平松奈奈等人所在的地方走去。
一到他们面前。
还不等对方开口询问。
青柳介就率先出声,抢占了话头。
“——你们有‘拍摄许可证’吗?”
“啊?”
平松奈奈顿时一愣。
有些惊讶的望着来人。
作为一名专业从事媒体工作的人,对于一些专业词汇、必需品等,她当然是了解的。
面对青柳介的发问,她的脸上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慌张。
淡定从容的答道:
“拍摄许可证一般用于‘电影’、‘电视剧’的拍摄申请。我们《奈奈帮忙》是生活类节目,所以不需要拍摄许可这种东西。”
平松奈奈说完后,眼神中带有一丝得意的,看着青柳介。
虽然不知道这人是哪里杀出的“程咬金”,但要想凭借一个“拍摄许可证”让自己打道回府,还是太嫩了些!
“哦……这样吗?”
青柳介轻笑了一声,追问道:
“未经他人许可进行拍摄的行为,完全称得上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吗?
如果你们选择删除的话,倒是可以选择既往不咎。如果播出去了……那不好意思,等法院传票吧。”
“我们这是民生节目!是为了帮助市民朋友解决……”
“民生节目又如何?”
青柳介没在意,冷声道:
“不管哪个节目,在没有得到当事人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拍摄,都是违法行为。还是说你们这档民生节目,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好家伙!
这帽子一扣下来,饶是自诩见过不少难缠无赖的平松奈奈,一时间都觉得难以回答。
“当、当然不是了……”
平松奈奈艰难的开口,想要辩解。
其他人被拍的时候,也没这么多破事啊!
这家伙,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
“那是什么?”青柳介追问道。
“那个、嗯……对了!”
平松奈奈脑瓜子一转。
很快就想起了自己所记得的,为数不多的法律知识。
她露出了胜券在握的笑容,道:
“这位先生,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话,其实是没有问题的!
就好比大家在小飞鸟上,所使用的头像。以及发小飞鸟时,配文的照片。只要不做商业用途,那么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所以……”
可!
还不等平松奈奈给出自己的结论。
青柳介就打断了她,道:
“只要是非营利的,就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在霓虹的《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不管是复制、传播、展览等,都需要征得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