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 巨星:从素人恋综出道

第三十二章 喜欢与新鲜感

  洛树回到度假村时,已经到了晚上七点钟。

  其他人早已吃完饭,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

  洛树和秦幼眠简单吃了顿晚餐,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根据导演的话来说,众人又可以休息一周的时间,可以完成自己的事情。

  毕竟节目是节目,生活是生活,忙完节目的录制,还是需要回归自己的生活,解决自己的事情。

  就如许晓,就需要回去继续自己的入职手续。

  秦幼眠也要回去忙自己的毕业流程。

  每个人都有各自需要解决的事情。

  洛树就显得无所事事。

  无非是把晚上唱过的两首歌录制出来。

  洛树也乐得清闲,此刻正趴在床上,用笔记本电脑看着电影。

  “叮”手机提示音响起。

  打开手机一看,果然又是提醒每日的风铃写名字环节。

  洛树也并不犹豫,站起身来走到玄关前,拿起笔便写下那个名字。

  秦幼眠。

  毕竟别人咱也不熟不是?

  在规定当中必须要写下一个人的名字,否则就要写下无,而洛树他仅仅和秦幼眠有所交集。

  他也懒得装模作样写下个无。

  毕竟秦幼眠确实挺不戳的。

  写完后的洛树,往床上一躺,睡大觉!

  …

  第二天一早,洛树起床洗漱后,如往常一样跑步,再到餐厅吃早饭。

  这次却没有看到秦幼眠的身影,他清楚秦幼眠多半是收拾行李,今天又要回学校了。

  懒惰!

  回学校就是不跑步的借口了吗?!

  洛树在心里给秦幼眠比了个小拇指。

  “洛树,你这一个星期打算干什么啊?”

  坐在洛树对面的是许晓,此刻嘴里正塞着一个大包子,呜咽的说道。

  用许晓的话来说,赶行程之前吃饱饭,路上就能节省不少时间。

  当时的洛树,看着他盘子里的六个大包子,嘴角颤抖。

  怪不得能帮助警察办案…

  这饭量…

  想必是有把子力气…

  慢条斯理地拔开手中的鸡蛋,洛树回答道:“这星期我打算在这里当咸鱼。”

  “当咸鱼?”许晓匆忙咽下口中的包子,皱了皱眉,继续说道:“我虽然不太懂,你们这些打算进入娱乐圈的人,但是,不应该是趁着年轻,尽可能的多参加一些比赛之类的吗?”

  在参加节目的这段时间,男生们没事就会凑到一起,打打游戏或聊聊天。

  洛树偶尔也会带着许晓和周文洲两人上分,久而久之几人的关系也变得好了许多。

  此刻听到洛树咸鱼的想法后,许晓有些为他感到担忧。

  毕竟趁着年轻,不赶快在观众面前,刷一下存在感,等到年纪大了就变得更难了。

  “我来参加这个节目,不是也发歌了吗吗?”洛树喝了口豆浆,继续说道:“你觉得我算是不务正业吗?”

  许晓怔了怔,感觉洛树说的很有道理。

  但是似乎又感觉,有些地方不太对劲。

  “那照你来说,你来参加这个节目,就是当做一场比赛了?一场作秀?”许晓又拿起一个包子,啃了一大口。

  洛树摇了摇头。

  “这是两码事。”洛树为他的发言定了基调,随后解释道:

  “参加这个节目,本身就是我妈用违约金逼着我来的,或许在她的计划里,想让我早日娶妻,然后当个音乐老师之类的。”

  “既然来都来了,又恰好可以用歌来表达一些态度,我也省去了一些功夫。”

  “别说我功利啊,恋爱我也希望能遇到,唱歌发声渠道我也想有,眼下有机会,合二为一,何乐而不为。”

  “说到底,就一个原因。”洛树喝下杯中最后一口豆浆:“我懒。”

  洛树并不指望着,这一番话能够扭转别人对自己的看法,理解的人一点就会破,不理解的人说再多也没有用。

  只是不知道许晓是哪一种人。

  对于洛树来说,这一世走上星途,甚至走到某个制高点,也并非什么难事。

  所以他才更希望这些事情,发生的自然一些,而非刻意。

  例如当他拥有一段爱情时候,某首歌可能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那么顺势而为,就会唱出这首歌。

  至于平时,这首歌当然也可以随时发表。

  只是洛树认为,没必要。

  他希望一切歌曲的发表,都是有它存在意义的恰逢其会。

  许晓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你这么说,我能理解了。”

  “说白了就是,你把这个节目当成两个了呗?平时是恋爱综艺,偶尔打打歌为你以后出道做准备?”

  洛树笑了笑“差不多吧。”

  “我突然有个新的问题啊!”许晓拿起最后一个包子。

  “你如果真的跟秦幼眠在一起了,那对你进入娱乐圈,会不会不利?或者说,你会不会为了进入娱乐圈,抛弃她啊?”

  洛树被许晓的话,问的一愣一愣的。

  “为什么就一定是秦幼眠?”

  “因为傻子都能看出来你俩有事!”

  “大概因为我俩只匹配过对方吧…?”

  许晓翻了个白眼“OK,那你就把我刚刚的问题,换成某某某。”

  洛树面色恢复正常:“我又不打算做什么流量明星,我唱我的歌,谈我的恋爱,不喜欢我的人不看就是了。”

  “你就打算直接公开?”许晓瞪大了眼睛,嘴里最后一口包子差点噎到。

  “前提是我真的能找到女朋友。”洛树点了点头。

  他并不觉得,自己和秦幼眠这点相处,就能产生什么喜欢或爱情。

  异性之间,存在一种感情,叫做新鲜感。

  两个陌生男女凑在一起,恰好觉得对方长相符合自己的审美,又恰好能聊得来。

  便会觉得,这就是喜欢。

  产生【我和ta有太多共同话题可说,一定是灵魂契合】的观点。

  实则是因为两人经历不同,各自讲述自己的故事。

  当两人故事讲完之后,还有没有话题可说,尤未可知。

  所以洛树觉得,自己心中对秦幼眠的那些好感,还远远达不到喜欢的程度。

  想不由自主靠近是真的,看到她的眼睛会心跳加速是真的,想为她唱歌也是真的。

  但是其中有几分喜欢,洛树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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