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吉他大师周晓明(求收藏)
下午时分,周青兴致勃勃地看着手机,刷新了几下以后,《盗墓日记》的书名后面就亮起了一个红点。
“军琴啊,你看人家这更新速度,你说程风拿什么和人家比?”
“当年劝小晚不要嫁给他,就是不听。现在好了,不但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还把咱们小明带坏了。”
周青打开电子书的同时,还不忘和老伴李军琴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
“为了气程风,也不至于花10万块吧?”
“不过话说回来,你说说他那干的叫什么事?也就苦了晓晚了,你说这程风有什么好?昨天我劝晓晚离开他,死丫头还死活不行。非说她看过监控了,程风没事。”
周青叹了口气,一语双关道:“或许程风还真有他的长处吧。”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刚才想过了,晓晚是三个闺女中最优秀的,但是嫁的是最差的。他程风不是厉害嘛,那就让他帮小明找个媳妇,这债也就一笔勾销了。不然的话...哼...”
李军琴点点头,她很赞同老伴的想法:“也未尝不可,让小明过去看着他,省的再花天酒地!这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两人交流完毕,周青开始阅读第三章。
自己搞了一辈子材料研究,对于文学作品也没看过多少,这几年倒是看了很多,但是都没有让自己眼前一亮的东西。
今天遇到这本《盗墓日记》,那简直就是神书。
虽然只是看了两章,他却有一种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专业,一定会报考古专业的感觉。
几分钟以后,周青看到了最后一个字,下面是一串分隔符,分隔符下面是几个字:“PS:大家就不能对自己的女婿好点吗?”
“嘶——这......”
周青看到最后一句话,两道眉毛瞬间打了起来,这一切似乎也太巧合了吧?
老头子面红耳赤,血压有点高。
再看周晓晚,这姑娘回家以后好像特别闲,一直坐在酒柜前。
周青走过去一看,只见她已经打开20多瓶酒,而且还是专挑好的往开打。
“晓晚爸爸知道你生气,你心里不好受,但是你打开这么多酒干啥?这一下也喝不了啊,多浪费。”
小时候周晓晚不高兴的时候,就喜欢在超市里捏方便面,为此周青可没少头疼,到现在他闻到方便面的味道还会干呕。
自从结婚以后这姑娘倒是老实了不少,本以为这个毛病改了,谁曾想这毛病不但没改,反而升级了——周晓晚拧开20多瓶茅台。
再一细看,一共20多条华子,现在已经被晓晚拆开15条,也就是150包,放在一个保鲜盒子里,码放得很整齐。
“对不起爸爸,我真不是故意的。”
周晓晚脸不红不白的,和周青打起哈哈来一点也不严肃。
“问题你这一下打开这么多,那不是浪费嘛。”
一边的周晓明走过来:“就是啊,真浪费。要不一会拿到姐姐家吧,要不扔了话,那不就可惜了嘛。”
周青一听,痛心疾首地说道:“你们姐弟两这是合伙整我呢?”
周晓晚一听不乐意了,“我姐夫给你买的什么玩意儿啊,我打开的全是1976年,我是怕你喝坏了。”
说完后她朝着周晓明眨眨眼,那意思也很明确,赶快找个瓶子灌起来。
周晓明明白姐姐的意思,找来了三个大矿泉水瓶。
“用水冲冲啊!”周青叮嘱道。
周晓明不耐烦道:“我姐姐一大早就洗过了,你看这里面都没水了。”
周青气咻咻地开始换衣服,又数落道:“76年的茅台,那是珍品啊,20多瓶将近50万呢!”
“还有那么多华子,也得1万多块钱了。”
周晓晚一边往矿泉水瓶里灌酒,一边好心提醒道:“爸爸,这酒是什么做的?”
“粮食啊!”周青正在穿一件毛衣,此时脑袋裹在毛衣里,说起话来嗡嗡的。
“那不就解了嘛!”周晓晚拿起另一个瓶子继续罐:“这酒是76年酿的,粮食估计也不是76年的吧?”
“现在咱们家的生活条件这么好,还用你喝这过期酒?都30多年了,你说这得过期到什么样?还是拿给程风喝吧,他天天练武,身体好喝不坏。”
听到周晓晚语重心长的安慰,周青不满道:“合着周小姐您这是为了我的身体?”
周晓晚把长发向后捋了一下,瞪着大眼睛,摇了摇头:“可不嘛,万一把我亲爱的爸爸喝坏了,我饶不了张海洋(大姐周晓晓的丈夫),有钱不会好好花,买一堆过期的。”
说完以后,她觉得还差点什么,拿起手机给张海洋发了条信息:“爸说了,这76年的茅台不错是不错,不过和53年的比,还是差点意思,所以你看着办吧。”
周青叹了口气:“这孩子惯坏了,惯坏了啊!还真是泼出去的水啊。你想给程风拿,我也不管你啊,还非得打开吗?”
周晓晚死不认错:“我给他拿?呵!”
周青摇摇头:“真拿你没办法。”转身又催促周晓明:“晓明赶快准备你的东西,走啦!”
周晓明一蹦三尺高,走进了卧室。
拿起自己心爱的吉他,他并没有直接拔掉电源,而是随便弹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曲目。
周晓晚听到,茅台酒瓶子对着嘴,便传来了她空灵而清脆的声音:“你在晨雾中远走,在孤独的街头,没有分开的借口,没有勉强的理由,别说什么天长地久,我们都需要任性的自由......”
周晓明的吉他技术有多高,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但是一个听一遍歌曲,就可以准确无误弹奏出来的家伙,就一定是大师。
这种技术世界上也难得有几个,但是周晓明就有这样的功力。
曾经程风问过他,是如果练出来的,周晓明却不以为然地说道:“是因为烧烤!”
烧烤和弹吉他有关系吗?在常人眼里没关系,但是在周晓明这里却有着很深的渊源。
这家伙从小不学无术,但是对音乐却有着独到的认知和理解。
16岁那年,周晓明开始背着吉他在帝都流浪,因为吃不上饭,他在一家烧烤店打工。
很快他就学会了烧烤技术,并且因为味道的独特,给老板招引来更多的顾客。
顾客一多,作为烧烤师傅的周晓明自然就忙了起来。
由于大家点餐时间的不一致,所以火候的掌握尤为重要。
后来周晓明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左手四个指缝的来回转换调节。
比如最左边的几串还不太熟,需要加大火候,而最右边的几串又不需要更大的火候。
他就用小拇指和无名指的指缝夹住最左边的几个串,使它们更接近木炭。
而右边的串,他则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使它们稍微远离木炭。
久而久之,他的左手也更加熟练,有一天当他拿起吉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左手已经十分灵活。
最直观的就是曾经让他头疼F和弦居然可以和G9来回熟练切换......
众所周知,弹吉他光有左手的熟练是远远不够的。
那么右手的熟练度,就取决于撒调料了。
要想把调料洒的均匀,除去小拇指之外的四个手指头就得加倍灵活和迅速。
这样,对于指弹的帮助也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直到现在他都很欣慰自己流浪的那几年,也很感谢他曾经的老板,那个叫曹德欢的胖老板。
据程风说曹德欢现在开了一家音乐串吧,就离程风家不远。
而他的儿子曹鑫鑫和小东在一个班,还是好朋友,而且两个大人的关系也都不错。
他想着这马上要到姐姐家住了,也不知道他的音乐串吧还缺不缺人,他倒不是说还要去当烧烤师傅,而是想加入他们的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