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巨型的巢穴
根据邓培勇提供的线索,五十年前的自己曾进入过邝松永的住所,按他的说法,那儿是个恐怖的地方,对两位年轻探员而言,这个住址也是当前唯一的线索——五十年前销声匿迹的疑凶大有可能就是躲在这里,时至今日,他重出江湖,也大有可能继续以此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俩人根据老探长所提供的地址驱车来到越秀区的一处城中村,纵横交错的巷子由青砖所铺砌,他们只能把马自达停在村口的位置,在其中三条窄巷的交汇处耸立着一栋古旧的独栋房子,这个地方阴暗潮湿,人类的脚步声惊扰到几头毛茸茸的阴沟鼠,吓得潘楚燊不断吐槽。房子虽然破旧,占地却大得惊人,约莫五百平米,墙壁的表皮破损严重,粉刷丢落得七零八落露出爬满青苔的红砖头,它前后各有一个花园,后花园比前花园大,后花园大部分的地面业毁烂,表面泥泞不堪长满比人高的象草,花园中央有一处荒废的喷泉池,池内的一滩滩的发绿的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拥有铺装地面的前花园的状况要比后花园好,但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还是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房子那原本是花梨木大门的一堆腐朽烂木——这地方本该是一座豪华大宅。
“你的枪呢?”莫之蕴问他,她掏出自己的格洛克手枪进行检查,弹出弹仓,确保十五发子弹的最大容量,然后啪的一声将弹仓归位。
“拿去枪房抹油了。”潘楚燊拿出一个战术电筒。
男探员在后提供照明,女探员持枪在前,他们小心翼翼地进入屋内——屋内非常阴暗潮湿,莫之蕴感觉鼻腔充斥着霉味,这里大部分的窗户都被木板封死了,几扇没有封锁的窗户的玻璃业已破碎,走廊的墙壁破败不堪,从墙上掉落的石灰粉洒落在地并且被蜘蛛网和灰尘所覆盖。俩人首先巡视了一楼客厅和两个小房间,除了在里面扬起一团薄薄的灰尘以外,一无所获。俩人踩着用大理石搭建的楼梯来到二楼,他们慢慢地走过同样堆满灰尘的连廊。
他们身后的黑暗传来一声响动。
潘楚燊感到背脊一凉,用手电筒朝身后照去,“你听见动静了吗?”
“是一只老鼠。麻烦给点光。”
“老鼠最恐怖了。”潘楚燊又把手电筒照向莫之蕴的前方,心里蹦蹦直跳。
又是一声响,他又将灯光扫了过去。一只小猫大小的老鼠蹲在楼梯旁边,眨着猩红色的眼睛,龇着牙,嘴里发出了轻微的嘶叫声。
“丢你!”他朝那只老鼠踢了一脚灰,老鼠旋即脚底抹油。
“光呢?”
潘楚燊又把绽放蓝白色光芒的电筒转过来,嘴里嘟囔着:“我们踏入老鼠的领地,所以它要将我们驱赶出去。”
“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这么怕老鼠。”莫之蕴没好气地说。
“那玩意儿长得这么大,难怪不怕人类。或许它在这儿筑了巢穴。”
他们推开一扇半掩的烂木门,发现一间硕大的房间,里面就像是一片废墟。角落里堆满了用过的针头和安全套,一张破了洞的床垫斜靠在墙壁上,床垫中间有一块人形的黑渍,上面似乎死过人。他举着手电筒照围绕房间转了一圈,蟑螂吓得四散逃离,它们油乎乎的褐色脊背反射出暗淡的光芒,无数条腿发出了树叶般的沙沙声。
“这里什么都没有,”莫之蕴从眼睛拨开一缕暗褐色的头发,“咱们去下一个房间罢。”
“不。”潘楚燊靠近了那张床垫,然后用脚踢开,翻倒在地的床垫扬起一阵尘埃,
“我的直觉向来很准。”他一边说一边用将手电筒的光打在一个直径有七分米高的洞窟,洞窟开在用红砖堆砌的墙壁上,持枪的莫之蕴率先伸手试探,然后将头探了进去。
“这个暗穴足够让一个成年人进去。”潘楚燊道。
“暗穴的上方是封死的砖头,这是一个通往下方的一条很深的暗道。”洞窟传来莫之蕴的回音,“等等。”她补充道,“这儿有一把梯子。”
俩人一开始没注意到这把黑色的铁梯。“咱们下去吧,给我点光。”莫之蕴束起长发,然后把枪装进真皮枪套,她首先下去,然后是潘楚燊。
铁梯的工艺因岁月而变得脆弱,俩人每向下攀爬一步,梯子就会发出一阵枝哑的抗议声。
暗道里的味道十分难闻,莫之蕴宁愿继续嗅着外面的霉味,进入自己鼻腔内的是一股腐臭和淡淡的酸味的混合。
“这股味道我在邝松永身上闻到过,毫无疑问,这里就是他的老窝。”。
“我也闻到过。”莫之蕴抱怨。
梯子足有十米长,当刑侦们抵达地面时,发现地面甚至不是水泥地,只是粗凿的砂石地,他们处于一个毫无光线的地方,借着手电筒的光线,两名警察能观察到沉重的水管穿过低矮的天花板托梁。莫之蕴判断:“这儿应该一个地下室,他为什么要开凿一条暗道通向这里?”
“这房子的主人明显不是邝松永,有些动物的确会把自己的巢穴建造得十分的隐秘,因为它们缺乏安全感。”潘楚燊若有所思,“他每五十年就会出来犯案,那他消失的五十年期间或许就是在这儿居住?”
“味道越来越浓烈,就在前面!”莫之蕴自顾自道。
顺着气味的源头,他们看到一个板条箱放置在泥泞地面上,潘楚燊将光打上去,板条箱上摆满各种陈旧的小物品——相框、眼镜、水杯和一个崭新的机器人手办,“是勇者王。”潘楚燊惊叹道,“这些都是他的胜利品。”
“阿燊,看看这儿,”莫之蕴举起手枪指向那个地方,“这堵墙好奇怪。”——墙壁的一个大范围被水泡得油腻发亮且溃烂,不止如此,烂墙还发出令人作呕的酸臭味。
“为什么地下水唯独泡烂这个地方?”他捂着鼻子问她。
潘楚燊借着光芒伸手触摸了那堵墙,然后从墙壁撕下一小块黏糊糊的碎片举到鼻子跟前闻了一闻,
他强忍恶心,表情像是吃了一只活老鼠,顶着一身鸡皮疙瘩说:“这不是墙壁。”
两年的法医生涯,令莫之蕴对这些场面见怪不怪,她跟着撕下一块碎片,碎片连着几根黏糊的细线,她就着灯光观察,然后得出结论,“刚才那张是纸片,可能是报纸,现在这块应该是牛仔布。噢,我的天呀。这些黏糊糊的东西闻起来像是胆汁。看来这座房子不止老鼠筑了巢。”
“从医学角度分析,肝胆是相连的。邝松永用受害者的胆汁和蒐集到的报纸还有衣物纤维编织了一个巢穴出来。”干呕使得潘楚燊的双眼盈满泪水,他捂住胸口说,“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他每五十年现身一次。”
“巢穴,冬眠?”
“邝松永身上的基因与正常人类不一样,他身上的变种基因使得他每五十年就觉醒一次。肝脏含有丰富的铁质、维生素和脂肪。”潘楚燊的语气变得兴奋,他似乎对自己的推理很有信心,“受害者的肝脏应该是被他吃了。五个人类的肝脏可以为他冬眠期间提供身体所需的营养并且让他在这段时间内再生身体的细胞,这就解释了为何他容颜不老,青春常驻。”
“生活不是科幻电影。我必须要亲眼看见邝松永的医学测试证明,否则我只能把他当作人类来对待,一个非常危险的人。”莫之蕴对潘楚燊这种疯狂的理论有所保留,虽然邓探长曾证明邝松永的肋部有类似腮的器官,但难保他当时不是眼花了。她现在有一件更为严重的事需要担心。
“如果这个是邝松永的巢穴的话,那他肯定会回来的。”
潘楚燊点点头,他说:“我们需要一个监控小组蹲守在这座房子的外围。”
“增派警员蹲点需要时间安排,最快也得明天早上才能就位。”莫之蕴哈欠连连,“今晚得先靠你了。”
“嗯。辛苦了。”潘楚燊道,“回去好好睡一觉,说不定能梦见你的史迪仔。”
两名刑警从梯子原路爬回去,潘楚燊藏起手电筒,首先爬上去,跟在他后面的莫之蕴突然停了下来,她急促地吸了一口气,“等等,”她喊道,“我…..”
潘楚燊俯头向下问,“怎么了?”
“我的脖子被什么东西缠住了,”莫之蕴道,由于手电筒关闭了,周围一片漆黑,她猜不到是什么,不禁感到有点害怕,下一瞬间,那缠住自己颈脖的力量松开了。
“没事了。”她说。
地下室的天花板和周围的墙壁密布老旧的铁管道,如果潘楚燊向上爬的时候坚持打开电筒的话,跟在后面的莫之蕴或许可以看到一只纤细而修长的蜡黄手臂插在管子的中间,而那一只软绵绵的手正握着她的史迪仔项链。
嗜血的变种人一直躲在在地下室里暗中观察着刑警们的行动。第五个猎物,找到了,邝松永望着项链露出一个阴险且贪婪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