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溟还不知道两位高层大佬的决定,此时两个人两匹马正走在林间小路上。
没有后世城镇的喧嚣,很静谧很让人心旷神怡,目光所及之处皆花花绿绿,美不胜收,一副初秋光景。
潘龙还在研究挎下之马,怎么看怎么不像一匹千里神驹,而纪溟则是时不时的抚摸一下它的鬃毛,喜爱的不行。
男人嘛,谁还没有个当将军的梦。
能骑着战马四海奔腾,与后世开吉普车越野是一个道理。
“师父,要我说吉星文这B就是欺负咱脸生,我们帮它219团这么大的忙,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小部队一夜之间成了著名抗日英雄团,临走了居然搞两匹破马糊弄咱们!这尼玛上哪说理去?”
“你可真是撅着腚眼望天,有眼无珠,这两匹纯种蒙古马是绝对的极品,自己眼拙非要赖店家坑人,什么毛病?”
潘龙嘴巴一歪,
“我可不认识什么蒙古马,再说了,就算是纯种的蒙古马也说不上极品呐,我明明看到吉星文自己骑的就是哈萨克马。”
纪溟不想搭理他,等他有一天奔波逃命的时候就明白蒙古马的牛逼之处了。
纪溟的马全身黑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刺眼非常,而且十分通灵,与主人很是亲昵,纪溟给他取名,“神风”。
不厌其烦的抚摸着神风的鬃毛,一路悠悠哉哉的闲逛,煞是潇洒。
时近下午,两人心思拿点干粮出来解解肚子,从凌晨一直骑到下午,十二个小时的奔波,马不累蛋也累了。
于是两人翻身下马,可还没等脚丫子落地呢,就听到远处有求救声!
“救命啊!啊!!”
“不要碰我!!啊!!”
“啊啊啊!!!”
两人听觉都没什么问题,稍微分辨一下就知道这是女人的求救声!
这荒郊野岭的别说小鬼子了,估计老鼠都不来,一个女人在这能遇到什么危险呢?
纪溟还没等分析明白呢潘龙这小子就红眼了,咬着后槽牙一甩马鞭子就朝呼声奔去!
“诶!?小心点!”
潘龙哪里还听得进去啊,没一分钟就跑到事发地点,原来,这是另外一条通往苏杭的小路,路中间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静静的躺在地上。
而旁边一群七八个赤脚大汉正对一个还没有及笄的小丫头施暴!
卧槽,潘龙见状气恨不得扒了她们的皮!
“哎呦握草尼玛!嗒嗒嗒嗒嗒!”
潘龙本身就一腔的侠骨柔肠,此时见无力还手的小姑娘被七八个大汉蹂躏,哪里还能忍得住,端起芝加哥打字机就开始扫射!
“啊!!”
“大哥!有埋伏!”
“大哥,不好了!我们被包围了!”
“撤!快撤!”
原来,这是一伙土匪!
这个时期,很多混不下去的小混混或者老百姓都会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选择落草为寇,毕竟好人饿死,坏人长寿。
虎头仁,是平津线有名的土匪头子,山寨里弟兄百余人,常年在这一带称王称霸,无恶不作,这天闲着无聊便带着几个弟兄来巡山,忽然看到有一家子的人背着行囊仓惶赶路!
这哪有放过的道理?便命令手下的弟兄将其围了。
围上以后才发现,这家的小女儿长的极其标致脱俗,绝不是城内那些常年卖身的胭脂俗粉能比的,顿时黑心大起,决定来个霸王硬上弓。
可没想到刚进行一半,就有人端着不知名的机关枪把自己的人纷纷射死,听到叫喊声忙不迭的跑路。
纪溟拍着马姗姗来迟,见到土匪已经被潘龙打死打跑,吁了口气。
他也不想看到惨案的发生,却不知走进以后的眼前一幕让他瞬间炸毛!
因为地上的尸体不仅有土匪的,还有无辜百姓的!潘龙这小子开枪不分敌我一顿乱突突竟然把人家老百姓给打死了!?
来到潘龙身边刚要给他两个嘴巴,可又发现他身后还有一个女子!
哪女子瞳孔涣散久久不能聚焦,裤子已经不见了,雪白的长腿分开着,下面隐隐还有鲜血流出,显然这些土匪已经把活儿做的差不多了!
可即便如此,却也不是潘龙屠杀老百姓的理由,于是便厉声喝问道,
“这两个百姓是你杀的?”
他的声音冰冷刺骨,30度的天气让人不禁感到一股凉气直钻脚底板!
潘龙抬起头,真诚的眼睛微微有些发红,盯着纪溟淡淡摇头。
纪溟冷哼一声来到这群尸体的旁边,只见其中两个百姓脖子上有明显刀伤,应该是反抗过程中被土匪砍的,既然如此,那就不是潘龙的错了。
叹了口气,又回到潘龙面前,看着他依旧端着枪如临大敌的样子问道。
“你想干什么?”
“师父...我...”
他想歇斯底里,却又不敢对纪溟不敬,只是恨恨的咬着牙,
“想替他们报仇?”
“是。”
“...给你两个小时,去吧。”
潘龙没有犹豫,追着刚才土匪的步伐就往前跑,他身上只有一挺芝加哥打字机和一把驳壳枪,如此冒冒然的前去能不能回来还是未知数。
纪溟没办法阻止,也根本不想阻止,这群土匪着实该死,那么多的侵华倭寇不敢正面刚,专挑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下手。
你说你抢点钱就抢吧,身为男人一点底线都没有,竟为了强行夺走少女的身子而杀了她全家!
常言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今天,潘龙的表情就是你们人生的最后一幕。
纪溟看着躺在地上没有一点生气的女子,她还有呼吸,还有心跳,只是一动不动,受到了很大打击。
又叹了口气,将外套脱下来裹在她的腿上,纪溟也不知道此刻应该做些什么,用嘴哄估计没用,别的方式他也不会,干脆坐在她旁边等潘龙回来。
该说不说,这小姑娘长的确实又几分姿色,大眼睛,瓜子脸,吊梢眉,含朱唇妥妥一美人胚子。
难怪那群土匪见了就走不动道。
真真是,万般皆为命半点不由人呐,你说你长的这么漂亮出来逃难就要化化丑妆嘛。
纪溟在一边怨天尤人。
时间过的很快,太阳还未彻底下山潘龙就回来了,他貌似受了伤走起路来有些步履阑珊,踉踉跄跄,手里除了冒黑烟的芝加哥打字机以外还提着一个圆咕隆咚的东西。
纪溟等的都快睡着了,如果这活儿是他自己干,估计半个时间就能回来。
毕竟是徒弟,还有待提高。
见潘龙浑身是血的走来,站起身问道,
“有没有受伤?”
潘龙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将手上的东西“咚”的往哪女子面前一扔,纪溟这才看清楚,原来那是一颗人头!
潘龙对躺在地上的姑娘说道,
“是这个人欺负你吗?”
哪女子本来眼神涣散,当看到这颗人头时竟突然出现一抹怨毒,哪哀怨的样子像极了午夜凶铃的主角,如果今天真死了,非化成厉鬼不可。
她的生机正在慢慢恢复,眼睛死死盯着那人头,过了半晌艰难的站起身,随即像疯了一般的朝人头踩去!
“啊!!啊!!”
她连踩了好几脚,话都不会说,估计是吓傻了。
倒是潘龙这小子很会来事,将芝加哥打字机递给她道,
“来,用这个。”
那女子也不含糊,接过枪就搂火,一边打一边大叫,
“啊啊啊!!!”
“嗒嗒嗒嗒嗒!”
一个大脑袋在地上被她打的来回翻滚,没过一分钟就满目疮痍变得稀烂。
而女子还不停手,直到子弹打光了才冷静下来,而潘龙一把将她抱住,尽量温柔的道,
“别害怕,我已经替你报仇了。”
女子冷静下来不再挣扎,而纪溟捡起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对潘龙道,
“都杀了?”
“都杀了。”
“一共几个人?”
“一百四十五人。”
卧槽,
纪溟听到这个数字也是极其震惊,在心里不由给潘龙竖了一个大拇指。
初次独立作战,只靠一把汤姆森和一把驳壳枪就能杀一百多人,而且杀完以后汤姆森还有五十发子弹。
这尼玛比自己还牛逼呢,怎么做到的?
看到纪溟不信的眼神,潘龙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把他们的寨子点了,然后在外围狙杀的,用的都是他们自己的汉阳造和三八大盖。”
纪溟转身朝山上望去,果然一股浓烈的黑烟正在缓缓上升。
暗中咬了咬舌头,一指那名女子道,
“那她呢?你打算怎么处理?”
潘龙还扶着那女子的肩膀,生怕她身子一软就跌在地上,犹豫的左顾右盼,这才问道,
“师父,我能不能带着他一起走?”
“怎么?你养着?”
“那也不能把她丢在这里啊!”
“我特么什么时候说要把她丢在这里了?我是问你养不养?”
潘龙脖子一埂,大声的道,
“养!”
纪溟撇撇嘴没在说话,他现在不知道潘龙是同情心泛滥还是看上这丫头了。
可怜的姑娘,年纪轻轻竟然遭遇了这样的事情,所造成的心里创伤恐怕数年都难以修复,也不知道潘龙以后打算怎么办。
潘龙见纪溟点头同意也是喜不自胜,与他商量先把两位百姓的尸体安葬了,与土匪为伍暴尸荒野也不是那么回事。
于是两人先把女子扶到大树边坐下,又转身来到那几具尸体旁边,破坏的表皮与流出的鲜血凝固在一起,经过几个小时的暴晒已经隐隐开始发臭了,
纪溟一抹鼻子,招呼潘龙开始挖地。
好在两人临走之前在鬼子阵地上捡到一个工兵铲,要不然拿枪托挖地还不知道要挖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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