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赵天成轻轻叹口气。
他想起小时候在农村,当年在贫瘠的边缘地带,地头的确会有一些荒地,往往都是一小块儿,挨着谁家就算是谁家的。
只不过,这里荒地未免也太多了一些。
赵百户侃侃而谈,聊起济南那边。用他的话说,蛮女真极其可怕,所过之处,简直是一场浩劫,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蛮女真走了之后,人口锐减。
这锐减的人口,可不仅仅是穷人,还有很多富户地主,或者是被杀,或者是被掳走。
他们人不在了,这土地还是属于他们的。尤其是那些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人家的土地不能动。
宁可荒着,也不能让人去耕种。
这时候可没有“打土豪,分田地”的理念。土地都是地主的。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就造成一方面大片良田抛荒,一方面饥民遍地。
“造孽啊!这世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赵百户最后感慨一声。
赵天成则是越听,脸色越是凝重。
本来就连年天灾,粮食歉收,结果,能耕种的良田还要抛荒……
更何况,即便是眼前这些所谓的荒地,在后世可也都是良田。赵天成前世来过成山角看大天鹅,对这一带印象比较深,自驾过来一路都是庄稼。
如果官方能发挥组织力,兴修水利,建好基础设施,这都是良田啊!能养活多少百姓?
这样的大明朝不亡说什么?
只是可惜了老百姓……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赵天成也没说出把自家荒地白送给流民去种这种话,他知道说了老爹也不会听,反倒证明他更傻。
走了二三十里,赵顺无论如何也不再往前走了。说是离墩堡太远不安全,周围山里有马贼,凶残得很。
一行人折返。
烟墩是巡山所下辖的15座墩堡之一,明初屯军于此,经历有明一代,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一个小镇。
几百户人家聚集在这里,在赵天成看来,却是一点繁华的气象都没有,反倒像一个巨大的贫民窟。
甚至说是贫民窟,都有些太过赞美。
小镇原本是有城墙的,但早就坍塌破落,长满了杂草。
“爹,我们把城墙修起来吧?”赵天成道。
“怎么突然想起要修城墙?”赵顺愣了一下,显然很意外。
“爹,你刚才不是说马贼很猖狂吗?我觉得爹说的有道理。咱们这里连个城墙都没有,简直是太危险了,万一晚上咱们睡觉的时候有马贼来了怎么办?
睡梦中就让人砍了脑袋,孩儿以后还怎么玩儿啊?怎么吃好吃的,怎么给咱们老赵家传宗接代?”赵天成做出一副怕怕的表情。
他是出了名的傻子,不能突然性格大变,就要惹人怀疑了。加上最后几句,才符合他的身份。
这个时代真要是被人怀疑被鬼神附体之类的话,那才是真危险,说不定就被人绑起来给烧掉了。
“哈哈哈!”赵顺仰头大笑着,欣慰地看着赵天成,道,“我儿长大了,有见识了!你放心,咱们这里可是烟墩,爹爹是朝廷命官。
除非那马贼真的想造反,否则,他们绝对不敢来偷袭咱们烟墩,更不要说来杀咱们了。更何况,你真以为你爹和你这些叔叔们是吃素的吗?”
身后跟着的两名家丁立刻挺直了腰板。
“少爷不用担心!大人说得对,就咱们周围那几股马贼,也就在周围劫掠一下路人而已。进攻咱们烟墩……借他们仨胆儿!”
“是啊!劫掠行商路人最多算贼,朝廷可以无视他们。要是敢劫掠城镇,杀官,那可就是造反了。镇抚大人肯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两个家丁也都信心十足。
“而且,这城墙想要修起来哪有那么容易!咱们烟墩不大,但城内方圆两里地呢!当年这城墙高差不多两丈,厚一丈余,已经全都倒塌了。没有几万两银子,修不起来啊!”赵顺叹一口气,看着城墙的残垣断壁,神色有些复杂。
“几万两银子?这么多的吗?”
赵天成融合了记忆,对银子也是有些概念的。
几万两银子,对他们来说那是天文数字,想也不用想的事情啊!
“当然!你以为修城墙很容易吗?城墙要修得结实,墙砖都得用糯米汁加上生石灰灌缝,要想质量过硬,甚至得加上蛋清。现在人都没得吃,哪里有糯米汁和蛋清给城墙用?
还有这墙砖,都是砖窑烧制的。那砖窑早就停工了,那些匠户都成了要饭的,这代人谁知道还会不会烧砖?
我说几万两银子,那是太平时期。现在……呵呵!恐怕都修不起来!”赵顺有些无奈地道。
“墙砖是大麻烦啊!可惜墙砖都被周围老百姓捡走了,要不然,大家花些力气,好歹能先垒起来。”一名家丁有些恨铁不成钢。
“墙砖被周围老百姓捡走了?我没看到谁家用城墙砖建房啊!”赵天成疑惑。
“他们当然不敢!”那名家丁道,“私偷城墙砖可是要坐牢的,遇到有贼寇入侵的时候,能直接砍了他们。他们都用来建坟了!你别看这些破落军户,房子一个比一个破,把他们的祖坟扒开,很多土财主看了都得嫉妒!”
赵天成:“……”
扒了城墙砖去砌祖坟,难怪地面上一块被偷的城墙砖都看不到。
这是他所没料到的,仔细想想,一切又都在情理之中。
钱啊!
赵天成刚想做点事,就被钱给难住了。
赵家在烟墩中间,地势高而平坦,是镇子上最好的位置。两进的院落,青砖蓝瓦,在周围一片贫民窟一样的建筑来说,也是相当威风了。
第一进院落,是几个家丁在住。
第二进院落,是赵顺和赵天成的母亲,还有一个侍奉做饭的婆子。
赵天成也被安排在第一进院落,倒是单独占了一个房间。
远远地,就看到炊烟袅袅,一进门就闻到饭香味儿。
赵顺父子平时吃饭都不在内院,而是在外院,跟几个家丁一起吃。
赵天成从小就得到父亲私下教诲,为将者最重要的就是要得军心。能跟士兵同吃同住的,才最得人心。
饭桌上,除了一大锅野菜混合着米粒做成的稀饭之外,还有一大箩筐颜色发黑的杂面馒头。
赵家虽然世代做百户,但烟墩一带田地贫瘠,又濒临大海。
这时候濒临大海可不是什么好事,时不时就遭到海盗上岸洗劫。赵家几代人也没攒下多少钱,日子相对普通军户自然是好得多,但也绝对不富裕。
赵天成拿起一个,咬一口,不由皱皱眉头。
这馒头一点白面都没有,高粱面混合着康,硬邦邦不说,嚼烂了干涩,吞咽的时候都要伸一下脖子,拉得嗓子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