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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李瑾解惑之初显身手

南宋:满江红 有熊云斋 2392 2024-07-06 15:12

  李瑾:

  许是小说作者不让我死,许是大难之后必有后福?

  先有张纯求情让我保了条狗命,后有张俊老寨主收留我在山上住。

  本觉得古代生活乏味的很,怎料来个老妹(咋?),勾得咱心里麻酥酥。

  可是我受她老公救命的大恩,现世还有个未婚妻就在江苏。

  多日后我的身世依然弄不明,更越来越心心念念我的故土。

   我的命算是保住了,但本主的身世尚且不知,只知道叫李瑾,好像比我那张文好听点儿。

  张纯这大傻子个真不赖,比他那狗大哥张固可强多了。张纯那小媳妇儿也不赖,特么整天跟老子眉来眼去的,有一天老子差点没把持住。

  老子这么讲义气重感情的人,怎么能干对不起兄弟对不起自己媳妇的事?虽然我现在是穿越在这鸟地方,可我没有一天不想我现世的宝贝媳妇梦儿。

  可我怎么回去呢?也不知道我那身子咋样了,死了吗?要是知道我死了,我的梦儿该有多伤心。。。她不会改嫁吧?她。。。不能吧?

  不过改嫁也正常。。。总不能守着我这个死人。哎。

  雪终于是停了,自从上山以来我是第一次看到天晴。当天下午,张纯兄弟拎着个大扎枪傻乎乎的跑过来,说有个好消息和有个坏消息,问我想先听哪个?我捉摸着这大傻个子跟谁学的套路?

  “好消息吧。”我说。

  “好消息是,雪终于停了。”我特么险些晕倒。这用你说嘛?

  “坏消息呢?”我没好气的说。

  “嘿嘿,你欠了俺大哥五十两银子,打算啥时候还?”

  “我啥时候欠他银子我?还五十两?”我有点急头白脸。

  “俺帮你应的,为了帮你把枪赎回来,你看,这个本来是你。”张纯托起那杆大扎枪,傻乎乎的对我笑着说。

  我走近仔细看了看,别说,这家伙真不赖,我虽然以前没使过,但好宝贝有时候看一眼就足够了,你上博物馆那些宝贝不也就是隔着玻璃看看么?

  不过想起这银子,兄弟,我特么的一无长处,连在这怎么谋生都没想好,就欠下巨债,我也忒苦了我,我特么现世花呗还没还呢,早他娘的逾期了。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我觉得我眼角一酸,惆怅着深情的朗诵了一句。

  “兄弟,来根烟。”

  我不由自主嘴里吐出这么句东西,这是人话么?张纯,当然是一脸懵逼。我尴尬的笑了笑。

  “没事没事,这就是句诗。”这句更不是人话。

  “兄弟,来根烟。”张纯单纯得自顾自得重复着背诵着。。。。。。看着手里的枪,忽然想起一件事,宝枪配英雄,我这个本主的身手咋样呢?

  我正寻思着,忽听门外狗叫。这狗叫我近来常听,却从未听到过它们现在这样叫的癫狂,我心知不对。它们只叫了一会儿,便悄无声息了。

  门外有贼人,还不是一个,两条恶狗,多半是被人宰了。我冲张纯竖起食指放在嘴前,让他收声,他虽然一脸迷茫,却也没再说话。

  我缓缓起身,提着枪靠在门后,张纯抽出腰上的短刀,学着我的样子,藏在门的另一侧。

  “吱呀”一声,外屋的门开了,进来了几个人,脚步很轻,但我却听的异常清楚,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四个杂种,这些人偷偷摸摸潜入我的宅子,还能安了什么好心?我和张纯对视一眼,冲他竖起四根手指,他看着我眨了眨眼,我知道好像是白费力气了。

  听着贼人走近,我把枪头一翻,蓦地转身出去连刺两枪。眼前的两个贼人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响便倒在血泊之中。几乎同时,张纯已经将另外两个贼人宰了,收起了短刀。

  兄弟,我哪知道你这么厉害?留个活口啊。我是追悔莫及,没办法,怪我啊。我看了他一眼,他挺得意,嘿嘿差点笑出声。

  我急忙上前捂住他的大嘴,示意他别出声。因为外边还有一个人。

  我小心翼翼的不让脚步发出声响走进门口,确定了此人的位置。

  “砰”得一脚踹开了门,便把金枪指向来人的喉咙。

  “啊。”的一声女人的尖叫钻进我的耳朵里,吓的我手里的金枪差点儿掉在地上,不是俞媚娘是谁。

  小娘们儿你疯了?她紧闭双眼,显然也不知道屋里出来的是敌是友,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花,看的老子心里怪心疼的。

  她此时睁开双眼,一看到是我,也不管我身后有没有别人,竟直接扑到我怀里。我本想呵斥两句,可我知道她应该也是因为担心我才这样激动。

  “娘子,你是不是认错人啦?”我身后的张纯则傻乎乎的说话了。

  哎,我的傻兄弟,你这媳妇心里从来就没有你。想到这里,我这心里也挺替张纯不是个滋味儿。

  俞媚娘聪明伶俐,几句话就把张纯哄的笑呵呵的。我们没时间闲扯,一起往老寨主的宅子走去。一路上看到山里的弟兄死伤惨重。

  我这心中竟然生起一阵愤怒,胃里也跟着一阵翻滚。我在现世虽然也当过兵,但真没杀过人。。。或者说那个年代从军和杀人是两回事。

  刚才危机时刻确实杀了两个人,可因为知道还有人在屋外并没有观察尸体就出了屋子,也没来得及收拾。如今这一路上看到死这许多人,才豁然明白古代战争时期的残酷。

  伏凌山的主峰上,死尸遍地。本来满山的白雪被鲜血染红了一条通道,像红水晶铺成的小路在傍晚的月色下晶莹剔透,发出淡淡的红光。它嵌在皑皑白雪的蓝色的云雾中,蜿蜒迂回,向前爬行。

  一只断手,热乎乎得,手指不停地颤抖,手上的汗毛根根直立。一颗头颅,血淋淋得,不甘的瞪着双眼,热泪盈眶。

  我们顺着山路正走着,便隐隐看到了贼人们队伍的尾巴。黑压压的一群,目测起码八百以上,这许多人,从前的我无能为力,如今的我能应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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