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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藏香阁(求收藏,求推荐)

  虽说初入长安的街道稍显陈旧。

  但三人继续向前,等到了坊市的时候,感觉又完全不一样了。此间作为长安商业区之一,人流量极多,自然更注重修葺。

  “公子,此间是长安的东市坊。”

  程咬金没忘记给李珏介绍。

  听得程咬金之言,若有所思道:

  “这里叫东市坊,难道还有西市坊?”

  程咬金笑呵呵解释道:

  “公子猜得没错,长安城确实还有西市坊,只是那边偏向异族风格。从这路上来往的行人便能看出,东市坊还是很繁华的。”

  李珏对此没有异议。

  这些坊市,大概可以算是长安最为富庶的地方了。因为李珏放眼望去,已经看见数家大酒楼,不断有客人进出。

  在这等繁华之地,竞争自然激烈。

  但对于李珏而言,这显然不是什么坏事,自家竞争力非同小可。

  没有耽搁时间,李珏还是想先看看自家店铺,便是对程咬金说道:

  “金叔,咱们得店铺在哪?”

  程咬金见李珏没了兴趣,只好带路道:

  “就在前面不远,原来的主人经营不下去了,便被我老金盘了下来。”

  这话倒是不假。

  坊市之中竞争激烈,既然有人发达,自然也有人亏损乃至于倒闭。

  策马而行,转眼间便到了目的地。

  三人纷纷下马。

  他们首先到的,当然是进度更快的书铺。

  此间与前面的酒楼不同,周边的建筑相对矮小。毕竟也不可能把平房建在高楼之中,如此岂不是太过眨眼了些?

  周边的店铺,经营范围也是不尽相同。

  有药铺、医馆、杂货铺,以及古玩、典当等等,不一而足。

  毕竟长安作为前朝国都,本身经济就比较发达。而后李渊带兵占据长安,其实并未发生太激烈的大战,自然不会累及百姓。

  如今天下已定,商贾也能安居乐业。

  在诸多商铺之中,李珏很快锁定了自己的那家。因为此间还没挂上招牌,还能看见其中有人忙碌,做着各种布置。

  就在李珏准备一探究竟时,程咬金提醒道:

  “公子,是旁边这家。”

  李珏:“……”

  他定睛一看,果然旁边还有一家。

  两处都还在装修。

  随着程咬金所指,李珏目光看去,书铺的装修,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只是更加契合读书人的气质。

  例如摆上些诗词字画什么的,哪怕一般人看了,都感觉自己升华了。

  还有就是摆放纸书的书架。

  因为纸书和竹简不一样,若是全部堆在一起,显然是不方便的。

  以书架按次序排列,找寻也简单很多。

  在庄园之中印刷的纸书,除了论语这等四书五经,还有不少的孤本古籍。

  若不是李世民的关系,想找来都难。

  不用程咬金说什么,李珏自己就跑进去观察了,和他预想的差不多。

  不算太过突出,却也有其特点。

  “等此间装修好了,再把纸书全部搬来,到时候必定是人满为患。”

  李珏还是抱有不小期待。

  在印刷术不曾传出的年代,他做的是垄断生意,根本无人与之竞争。

  哪怕像李世民说的,定下高价也没问题。

  毕竟竹简的成本都这么高了,看起来更美观,而且方便直接的纸书,更加附和读书人的需求,大家又不是傻子。

  纸张问世又不是一天两天,世人早已接受!

  程咬金倒是不甚在意,他又不是什么读书人,管你什么书铺不书铺。

  反正按照李珏要求弄好就行了。

  到时候有人来买,钱又分不到他老程手里,倒不如去想些直接的。

  就比如李珏的酒楼,等到开张之后,他便不用每日心心念念了,若是想吃了,直接去就好了,无需大老远去庄园。

  读书哪有吃饭来得直接。

  跟着李珏走了一圈,程咬金打了个哈欠。

  这里实在没什么可看的。

  是以他提议道:

  “公子,这书铺也看得差不多了,不如咱们去另一边的酒楼看看。”

  李珏没有多想,微微点头道:

  “也好,此间确实不必太过费心,咱们便先去看看酒楼吧,本公子也有些好奇。”

  程咬金赶紧点了点头,而后意味深长笑道:

  “公子放心,我老程给你挑的地方,保证你满意,待会看过就知道了。”

  程咬金的反应让李珏有些意外。

  这厮到底将酒楼放在哪里,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难道有什么玄机?

  不得不说,李珏好奇心已经被勾起。

  话不多说。

  三人继续上路,酒楼距离书铺不算远,只有一条街的路程,很快到了。

  到达目的地后。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条宽大的路。

  一侧是卸了招牌的三层小楼,里面匠人兀自忙碌不止,正是李珏的酒楼。

  只是粗略一眼,这酒楼的位置确实不错。

  除了酒楼本身建筑很有格调,这街上同样繁华无比,更甚方才许多。

  只是左右观望后,李珏的目光为另一侧吸引。

  因为在道路的另一边,同样是一家酒楼样式的场所。远远能够看见其牌匾上的名号:

  藏香阁。

  看见出入宾客脸上意犹未尽的神情。

  李珏下意识嘴角微抽。

  虽然程咬金没说,但他貌似猜到了,为什么这酒楼会经营不下去了。

  回头看了眼身旁的程咬金,怎么感觉这位金叔眼睛里有光,他连忙干咳两声:

  “咳咳,金叔,酒楼对面是青楼?”

  程咬金回过神来,笑吟吟说道:

  “公子果然厉害,既然来都来了,要不我老金带你进去看看?”

  安伯:“……”

  你们是不是不把我当人了?

  听到程咬金的提议,李珏内心其实是拒绝的,他只是想来看看酒楼。

  况且他现在还是个孩子。

  只是想着穿越过来这么久,还没有好好了解一下大唐的风土人情,多少有点愧对他这张英俊潇洒的脸了。

  正如程咬金所言,既然来都来了……

  咳咳。

  进去看看也不妨事。

  只一眼,程咬金已然会意,他没有多想走在前头,李珏紧跟其后。

  安伯略有迟疑,但看见李珏都自动跟上去了,他还能怎么办。

  便是在心中想到,不过区区藏香阁罢了。

  进去看看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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