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留郡外,漫天的飞雪,如同飞蛾般在空气中飞舞。
一支三千多人的军队在林间驰骋着,每匹马后面都驮着一头猎物,看来收获颇为丰富。
“大哥,我们都出来五六日了,还继续打吗?”曹安民试探性的问道,这大冷天他还真的挺想回去抱着侍妾暖呼呼的在被窝睡觉。
在这鹅毛般的大雪下,这几天都是野外住帐篷的,晚上睡觉那个小风也是嗖嗖嗖的。
要么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如检难呢。
和水泥房子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好久没好好地这样运动下了,再转悠两天。”曹昂说道。
“啊,还要打两天呐”想到不能回去抱着侍妾,瞬间将脑袋耷拉了下来。
这就在这一瞬间,他好像看到周围有异动。
“停下,别出声。”曹安民说道。
曹昂等人勒马停住,四处观察了起来,看来是有猎物了啊。
果不其然,林间若隐若现的有个白色的身影在哪里晃动。
曹昂等人定睛一看,好家伙白色的梅花鹿,一旁的曹四儿说道;“少主,白色的梅花鹿,祥瑞啊。”
曹昂无语的白了草四儿一眼。
什么白色的梅花鹿就是祥瑞了,就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梅花鹿,就是毕竟稀有,和白老虎差不多。
“哦,祥瑞肯定特别好吃,大哥,咱们就晚就拿着祥瑞开开荤。”曹安民打马就要上前射杀此白鹿。
曹安民等诸夏侯曹的二代们,因为长年和曹昂生活在一起,已经妥妥的变成了唯物主义者,什么鬼神邪说,一概不信。
并没有因为这个畜生与众不同,就区别对待。
“少主,快拦住呀,那可是祥瑞啊”曹四儿一脸不可置信催促道。
要么说,这个就新人和老人的区别呢。
曹昂无奈的摇了摇头,虽然他不相信什么祥瑞不祥瑞的,但是起最起码这玩意稀有啊,养在自家院子里,供人观看也是蛮不好错的。
“你个吃货,给我回来,动不动就想着吃,那玩意捉回来,养着也好啊。”曹昂骂道。
就在曹昂和曹四儿这几息对话间隙,曹安民已经骑马奔出去至少三四十米的距离了。
再上又是风雪天,曹安民也不知道有没有听到曹昂说的话。
曹昂,见到还在继续远去的曹安民便放弃了活着见到那头鹿的想法,只能说那头白色的梅花鹿,命该如此呐。
再说曹安民,距离那个白色的已经几丈的距离了。
“这个畜生好生怪异,居然不跑?”曹安民疑惑道。
正常来说,动物的听觉那是相当灵敏的,曹安民骑马来此,应该早就被发现了,可现在这头梅花鹿,却没有理会逐渐靠近曹安民。
不管那么多了,曹安民起弓搭箭,便要向那只梅花鹿射去。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林间,密密麻麻的出现了一排人影。
曹安民停止了手里的动作,警惕的环顾四周,只有正前方,出来了一排人影,不是敌是友。
打猎的?不可能,你见过谁家打猎上百号人聚集的。
曹安民一想到他们一直和张邈之间不对付,该不会是张邈派来的吧。
一想到这里,立刻调转马头,向大队伍奔去。
曹昂见空手而归的曹安民,乐道;“怎么空手而归了?你之前不是还吹嘘道自己百分百中的么?”
曹安民没有和曹昂打趣,严肃说道;“大哥,我刚刚发现不远处,有上百号人的队伍,不像是打猎的,我感觉是从我们来的,我怀疑是张邈。”
“哦?张邈派来的?有意思,警戒,以战斗队形,向前推进。”曹昂一声令下。
骑兵旅和亲卫队以曹昂,曹安民为首,以品字型态势,前面骑兵架起长枪,后面搭起弓箭,缓慢向前推进。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两个队伍就相遇了。
两只队伍,皆是你看我,我看你,骑兵旅这么面因为没有接到曹昂的命令,一直蓄而不发。
而那支百人的队伍,虽然没有盔甲在身,可给人一种,无所畏惧,舍去生死,明悟。
毕竟还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图,如今又是乱世,还是谨慎点为好,毕竟生命就有一次。
就在这个时候,那百人的队伍,人群中一名身长八尺,容貌绝美,面色高冷的男子孤身一人缓慢的向曹昂走了出来。
曹安民见此紧握手中的长枪,提马上前将曹昂等在了自己身后。
“咯吱.....咯吱”
那名男子将雪踩得的吱吱作响,来到曹昂曹安民面前,双膝跪地拜道;“陈留高氏,字伯平,拜见主公,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
曹昂被这突入起来的举动给吓着了。
“什么情况啊,这是要投靠我么?我焯!居然有人要投靠我?这个高伯平是谁?历史上有这号人物么?”
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通通的从曹昂的脑海中冒了出来。
曹昂打马上前问道“你为何要投靠于我?”虽然是第一个人有人主动来投,但曹昂没有被冲昏了头脑。
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对你溜须拍马,一上来就是无话不谈,就像是伯乐遇到千里马一样,多半不是好人,肯定是必有所图。
曹昂也没是个未经世事毛头小子,自己不能被这人三言两语就给忽悠住了。
“在下观察主公已经有一年有余了,当初在陈留城初次见到主公率领的那百名白袍军,如同天将下凡。”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主公你建城,收留二十多万的流民,给他们分发粮食不说,还分田地,改良播种,修水利,使得二十多万的免于天灾,避免了易子而食的局面。”
“座下白袍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更是军纪严明的体现,一个爱民如子的主子,值的高某追随。”高顺完完全全的将头重重磕在雪地里面说道。
“好家伙这是把我这一年的来做的事情,统统都调查清楚了哈”
曹昂心中相信了此人说的话,因为这个时期的古人,那股说一不二的古风还是有的,信誉对于他们来说比生命都重要。
“那个...恕曹某不才,敢问你名什么。”曹昂尴尬的问道。
古代人,主要是男人要有字,普通人家的女子没有字,甚至名都没有。
而男子在二十岁,行冠礼之后,便会去取字。
有字的男子也是有一定地位的人。
字是一个人的与别人交往时的他称,即别人称呼时所用。
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
如果他人是平辈,关系好,必称字而不用名,以示亲切。
生疏的人之间称名,长辈或者高者对下称名。
但用字称呼某人,则表现了特别的关系。
字是名的另一面解释,可以是相对应的意思,也可以是解释。
就比如曹操,名操,字孟德,有时候先有了名,再找名人取字,说是可以让人的命运更加顺畅。所以古代取字很讲究。
而现代多数人嫌麻烦,字就没有再用了,仅仅是用名了,说来也奇怪名字名字,到头来只有名却没有字。
高顺也是感觉自己好像有些孟浪了,抬起来头珊珊说道;“在下,陈留高氏,名顺,字伯平。”
“高顺...高伯平?”曹昂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此人!
“你说你是高顺,高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