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客栈的掌柜沙老六本名叫什么,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了,所有人都叫他沙老六。
早年是西北的客商,专门与北戎做生意,奔波多年,赚了些钱,年岁逐渐大了,便萌生了落脚的心思,他是京城人氏,父母死于一场瘟疫,从小吃百家饭长大。
很早的梦想就是想开一家客栈,京城最大的客栈。
加之他的一位远亲表妹被贵人看重,而他也是个心思灵活善于钻营之辈,就利用这层关系开了这么一家四海客栈。
多年经营,现年已过六旬的沙老六圆了年轻时候的梦想,四海客栈成为了京城最大的客栈。他现在大多时间都留在自家府宅陪着老妻,含饴弄孙,享受晚年生活。
客栈诸事皆有二掌柜和几位管事在操心管理,这些人都是他亲手提拔起来的,能力各方面都很出色。客栈生意在他们管理之下,蒸蒸日上。
是夜。
吴中元在自己的房间内独酌。
正当壮年的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苍老,面孔微黑,额头有了皱纹,眼角的鱼尾纹也很明显。
孤灯下,他深深地叹口气。
凝视着灯火出神,跳动的烛火将他面庞映得忽明忽暗,正如此时此刻矛盾复杂的心情。
他是土生土长的北戎人,却在大燕娶妻生女,早年那场席卷了半个大燕的瘟疫,造成了无数人的死亡,他和家人也没能幸免,瘟疫过后,饿殍遍地,朝廷颁下的赈灾粮款也是杯水车薪。
妻子不幸去世,为了女儿能活下去,他万不得已之下才将她卖到了烟花之地。他一生当中所犯的最大错误就在于此,现今生活好了,女儿却已跟他视同陌路。
他能感觉到得到,女儿看他的眼神当中有恨。
作为潜藏多年的秘谍,他从未显露过武功,在旁人眼里,他就是个普通的中年汉子。
桌上那对蓝布包裹的两块黑漆漆的铁牌子,就是他的奇门兵刃阎王令。深海玄铁打造,坚硬异常,寻常刀剑磕之即碎,乃当年阎王门的镇派之宝。现如今,阎王门早已烟消云散,江湖中能认出阎王令的已经没有多少人了。
多年来,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大燕人,曾经的秘谍身份已经埋藏在了记忆当中。
时隔多年未曾启用,本以为秘检司的人早已把他忘记了,可不久前,秘检司的人忽然联系到了他这个几乎被人遗忘在角落里的秘谍。
四海客栈往来客流量大,是消息集散地,一些外地进京的官宦不喜官驿,都愿意到这里来住,吃住环境一流,他作为客栈二掌柜,其身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吴中元心里很明白,一旦被重新激活,也就意味着要与眼前这一切告别了。
大燕的无缝天衣和清蜂秘谍并称双刃,威慑诸国,京城作为他们的大本营,更是防卫当中的重中之重,在这里搞事,基本上就等于把刀架在了脖子上,随时都有可能人头落地。
他怕死,很怕死。
如果没见到那个可怜的女儿,死不死都无所谓了,可现在他很怕,女儿还没有被赎出来,他不能死,也不可以死。
赎身的银钱早就够了,也买通了怡红翠柳楼的老鸨,今后不会再让女儿接客了,但是女儿对他有恨,不愿意让他赎身,自暴自弃。
人作孽,不可活,他真是悔不当初啊。
可那个时候,如果不把女儿卖掉,就活不到现在。
人生在世,活着不易,可只有活着,才有未来,一旦死去,那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他是北戎人,从未想过背叛北戎,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可现在,这一切要成为奢望了。
他孤坐了很久,也喝了很多酒。
喝醉了,就没有这么多烦恼了,什么家国天下,忠诚、职责、誓言以及一切,全都不想了。
他迷迷糊糊的趴在桌子上,浑身酒气,他伸手去摸酒碗,却摸到了一只手,冰凉仿佛不是活人的手。
鬼魅一般出现在室内的蒙面人,眼神异常的冷酷。
“曾经的秘检司的阎王追命,现今却成了烂酒鬼,吴中元,你很让我失望。”
醉醺醺的吴中元眼睛里爬满了血丝,目光浑浊而无神,虽然时隔多年不见,此人又黑巾蒙面,但他还是认出了此人是谁。
冰冷的手,冷酷的眼神,北戎秘检司的第一高手,薛寒。
“呵……呃呃……你好好呃……好大胆子,居然敢潜入燕国京城,断无情和狄火火,你能打过谁?听我劝,走吧,走吧,人走天亮啊……呃……有酒自当饮,无酒……无酒该做什么……呃……人生若无酒,不如去死,嗯,去死吧,死了好啊,一了百了……”
“我朝数十万大军已齐聚边界,战事一触即发,燕国这些年来重文轻武,早已不复当年,反观我朝,自昔年宛城盟约之后,养精蓄锐,积累实力,而今终于到了一雪前耻的时刻,燕国版图疆域之大,国土之丰,乃诸国之最,此时不取,更待何时?”
“……呃……这些事情与……与我无关,跟我说了又有何用……呃……”
吴中元摇晃着站起来,抓起酒壶对嘴猛灌,酒水顺着嘴角流淌,淋湿了衣襟。
蒙面人目光冷酷,哼了一声,道:“我知你心有牵挂,而今只有将你的牵挂除去,才能让你回想起自己到底是谁,该做些什么。”
吴中元身形一震,缓缓放下酒壶,浑浊的目光变得清明冷肃。
他转头盯着蒙面人,道:“如果我女儿有事,我必杀你!”
“哼,你好自为之,时间不多了。”
蒙面人站在窗前,感应周围,没发现异样,他回头冷视了吴中元一眼,纵身离去。
吴中元撑着桌面,身体前后晃荡着坐下,神色纠结,复杂,痛苦,矛盾。
慢慢伸手摸上了那对冰凉漆黑的铁牌。依稀还残存着他年留下的血腥味道。
这东西他想尘封,不想动用。但如今看起来,它是时候重出江湖了。
……
蒙面人的身形极快,跟踪追蹑他身后的黑影得奋力勉强才跟得上,而在这个黑影身后,还有个黑影,身材纤细,动作轻盈,身似青烟。
高轩心里骂娘,这混蛋是他妈谁呀,怎么跟兔子似的,比胖爷的轻功还要高出几分。
这人从吴中元的房内掠身出来,肯定不是好鸟,逮到他也是大功一件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