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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倾城公主逃婚

大明:咸鱼暴君 云端观月 5479 2024-07-06 15:26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一张图嘛,谁知道是真是假。”

  李倾城嘟囔一句,目光瞥了眼身边哭得稀里哗啦的大明人,心头有些不屑,不过也不敢大声说出口。

  自从她父亲李倧决定要把她当做礼物,送给崇祯,他连带对崇祯也产生了恶感。

  堂堂朝鲜公主,从小受宠,众星捧月,自由自在的像一只小鸟,当有一天,被当做讨好大明皇帝的礼物,承担所谓的王族使命,这份落差,她死都无法接受。

  尤其是她从荷兰来的女宫廷教师中,开阔了眼界,思想也受到影响,不甘于一辈子宛如笼中之鸟,在陌生的大名深宫中过活,命运又他人主宰。

  她希望自己的命运,由自己选择。

  因此她假意答应父亲,到大明京师后,趁着随从不注意,一溜烟,混入人群中跑了。

  没错,就是逃婚。

  她做了许多准备,包括女扮男装的衣物,一袋子通用金银币。

  她听宫廷教师说过,南亚群岛马尼拉、文莱等,遍布热带雨林,四季温暖,湛蓝浅海,黄金沙滩,风景如画,新大陆充满神秘,有许多神奇的传说,泰西诸国文艺复兴,名人辈出,那里有她喜欢的《哈姆雷特》作者莎士比亚的故乡。

  她打算找机会,杨帆出海游历,第一站是南亚吕宋岛的马尼拉。

  她与宫廷教师兼朋友哈娜,约定在马尼拉见面,给予她帮助。

  可是,天不遂人愿。

  她虽然会说汉语,但很少单独在外面历练,光顾着跑,包裹里装金银币的袋子丢了。

  没有钱币,寸步难行。

  她好不容易逃脱,不甘回去,便去当铺当掉一些随身物品。

  她从未一个人在外生活,自由是自由,但外头的世界,比她想象中复杂太多,她又习惯了大手大脚,锦衣玉食,钱很快就花光。

  “伙计,结账。”

  李倾城招呼店伙计道。

  店伙计点头哈腰的走来,赔笑道:“这位公子,一共二十三两八十文。”

  李倾城压着嗓子,装出男子声音道:“好,你们家火锅,还真是好吃,且慢……二十三两八十文?这么贵……”

  当她听清楚价格时,顿时表情一僵。

  她摸了摸钱袋,只剩下几十文铜板了。

  看到日月楼顾客盈门,对新推出的鸳鸯火锅赞不绝口,她十分好奇,在王宫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这火锅却是听都没听说过。

  一时嘴馋,进来尝一尝。

  吃了之后,真的是与众不同,尤其是那种麻辣味道,使她胃口大开。

  大手一挥,点了一大桌菜。

  她对银钱没有概念,对菜肴价格没有多问。

  点的都是最贵的珍馐食材,包括海边运来的海鱼大虾等,大明运输靠牛马拉,没有冷冻车,把海鲜运到京城,要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这种东西又容易损耗,因此格外昂贵。

  但在里倾城眼里,这些都她是稀疏平常,在王宫里的日常菜肴,与青菜没多大区别。

  直到要付账在发现,身上的钱,付个零头都不够。

  这下尴尬了。

  李倾城垂下头,装作掏钱,掩饰她眼中的窘迫与焦急:“这可如何是好……”

  恰巧隔壁桌客人呼叫小二给填茶。

  小二转身过去倒茶。

  李倾城眼珠子一转,趁这机会,起身往门口快步走去,就要开溜。

  心下暗自道,等本公主有了银钱,一定会来还清欠账。

  她一路低着头,走到门口,眼前就是人来人往的大街,她正要跨出门槛时,一只手拦在了她面前。

  “这位公子,您还没付账呢。”

  说话的正是刚才的店伙计,依旧陪着笑脸。

  锦衣卫密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是基本功,眼睛尖得很,哪能怎么容易被人逃账,何况这位俊美不凡的白衣贵公子,在一群食客中显得那么的独特。

  “我……我……我忘记带银子了,正要回去拿了来付账。”

  李倾城玉脸滚烫,憋出一句话回应。

  “小的不认识你,公子回去了,万一不回来咋办?。”

  店伙计可不是那种被随意蒙的人,已从李倾城神色中,看出她是没钱付账,想要套单。

  不过李倾城穿着一身华服,不像是缺这点银子的人家,也就没给脸色,好声好气说着。

  小插曲引起周围食客的注意。

  “是他啊,小二,我敢打包票,这位李公子离开了,准是不再回来,嘿。”

  说话的是一个留着小胡子的富态中年人。

  一旁有好事者问一句:“顾掌柜,你认识他?“

  顾掌柜道:“他在我客栈里住了大半个月,至今还欠着三日房钱没给,你说我认识他不?”

  “原来如此。”

  顾掌柜这话出口,众人明白了。

  “他还住你客栈里?”

  “今日让他搬离了,我做生意,又不是开善堂,他还占着最好的天字一号房间,小本生意,哪能受得了。”

  “身上没银钱,还点那么贵的一大桌,摆明是想吃霸王餐吧。”

  “欠房钱被赶出客栈,又跑来这大吃大喝,看他穿着,不像是付不起钱的主,顾掌柜你就不要那三日房钱了?”

  “的确,看他那穿着考究,指不定是那家贵公子,还能怎样,自认倒霉便是,三日房钱也不算多。”

  做生意的,讲究和气生财,客栈老板哪敢为一点小钱把有身份的人得罪太狠,唯有把他请出门。

  “看来这顿饭钱,他也是要赖账了。”

  “他估计是打定主意吃霸王餐,自然是想点多少点多少。”

  周围食客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李倾城俏脸通红,有生以来从未受过这样的羞辱。

  她扬起头,怒道:“你们胡说!你才赖账,你才打定主意吃霸王餐,我只是……只是……”

  她想争辩,却一时找不到合适理由,自知理亏,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她身为公主,生长在王宫里,被送去大明嫁给见都没见过的皇帝她不甘心,听说是个暴君,还纵兵劫掠,太可怕了,肯定长得也跟魔鬼似的。

  于是,她逃婚。

  自恃从小学习汉文,精通汉语,在大明行走没有问题。

  可是,她却不知道,独自到了社会上,是需要精打细算的独立生活能力。

  即便银两没有丢失,也禁不住她这样花销。

  大半月来,身上能当的物品都当掉了,只剩下身上穿的,以及包袱里一套换洗衣物。

  但她还是不想屈服,也想过找个工作养活自己。

  街上逛荡时,听说大明国子监与皇家军学院,都在招收外国语教师。

  她颇有语言天赋,除了汉语,朝鲜语外,她还会英语,荷兰语,拉丁语。

  对西洋风物文化也十分了解,擅长西洋击剑术。

  但是,一件简单要求,便使她知难而退。

  身份审查!

  应聘者,要接受严格的身份审查。

  而她,没有身份。

  总不能说,我是混在大明京城的朝鲜公主。

  一暴露身份,她就要被抓去嫁给那暴君,进入深宫,一辈子失去自由。

  不过,她看到大明紫禁城时,大为震撼,感叹紫禁城的宏伟壮观,大气磅礴。

  朝鲜的王宫与大明皇宫相比,是小巫见大巫。

  她萌生了进去看看的期待。

  可想到失去一辈子自由,还是嫁给威严可怕的暴君崇祯,她立马打消了那个念头。

  李倾城硬着头皮,对店伙计拱手道:“这位兄台,本公……子,一定不赖账,等拿到银子,必来还钱,区区二十几两而已。”

  “不成,空口无凭,放你离开,俺得赔钱啊,俺一月工钱才一两多,你说的区区二十几两,是俺两年的工钱,赔不起啊。”

  “那……那你说怎么办,留本公子在这里,也变不出银子,还影响你生意。”

  “这个……要我们掌柜的来决定。”

  店伙计望向柜台方向,也有意无意的瞟一眼阁楼上。

  皇帝陛下在楼上看着呢,银子和生意是小事,影响陛下的心情,那可是天大的事。

  事情得赶紧利落处理了。

  日月楼的掌柜急匆匆从柜台走出来。

  李倾城把问题抛回给他,他也伤脑筋了。

  这种小事,总不能上去征求天家的意见吧,否则要他这些人还有什么用。

  放走吧,显得懦弱,肯定不行。

  留下来吧,如何处置?

  但反正必须尽快解决,不能影响皇帝陛下的心情。

  日月楼掌柜瞪了李倾城一眼,在皇帝开的店里吃霸王餐,这小子胆真肥,不对,是个假小子。

  日月楼掌柜是个老江湖,实际身份是锦衣卫密探中的一名千户,年老跑不动,皇帝恩典与信任,让他留在京城,担任这家酒楼,做个眼线,倒也自在。

  他处理应急事务的能力并不差。

  日月楼掌柜很快做出决定:“鄙人日月楼掌柜王利,李公子是吧,这样,两个选择,一是你私下透露一下府上地址,鄙人叫人帮你去拿银子,二是,你留在本店,干活抵饭钱。”

  给出两种选择,按理说很公允。

  可是,李倾城两种都无法接受,支支吾吾做不出抉择。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

  王利对店伙计使了个眼色。

  店伙计会意,不能允许她拖下去,闹大可不好,他沉下脸道:“回去拿银子的说辞,被拆穿了吧?跟我走,去后厨洗碗。”

  堂堂公主,去后厨做洗碗这种低贱脏活,奇耻大辱。

  李倾城跺脚怒道:“你们竟敢让本公子洗碗?得罪我,怕你们吃罪不起,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是谁?”

  “你不配知道。”

  “呵呵,那不得了,少啰嗦,影响了生意,你要赔钱的,到时你得干更多活。”

  李倾城无奈,在围观者的起哄中,只能跟着店伙计走向后厨,委屈得眼睛都红了,但也算坚强,强忍这没有落泪。

  她也是想赶紧离开这个难堪的场面。

  后厨至少不是在众目睽睽中。

  回头想想,干活抵饭钱,未尝不是一种解决办法。

  只是金枝玉叶的公主,落难至此,这是她没有想过的。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不一定属于你。

  外堂围观者嬉笑中散去,

  有趣的是这回吃霸王餐的是位斯斯文文的贵公子模样。

  吃霸王餐这种事,小插曲罢了。

  崇祯自然也不在意。

  时间一晃。

  到了午后。

  李倾城连续洗了两个时辰的碗筷,饶是她从小锻炼身体,也累得手脚发软,腰酸背痛,白嫩嫩的玉手,由于泡水太久,变得皱皱巴巴,衣服脏了,头发凌乱了……

  体会到劳动的辛苦。

  王掌柜终于发善心,给她休息时间,唤来个大婶接替她洗碗。

  李倾城愁眉苦脸,走到后院去舒展筋骨。

  后院面积挺大,种有花花草草和几棵枣树。

  枣树下有一把躺椅,一旁是个烧烤架。

  有个身穿青衫的男子,正在忙活着烤制食物。

  一阵异香飘来,李倾城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太香了!好像是来自大明西域的孜然味与某种肉类混合,烤出来的香味。”

  李倾城不自觉的咽了下口水,迈步凑过去,眸子里充满好奇。

  经过两个时辰繁忙劳动,肚子里的事务消化差不多了,主要是独特的香味,分外诱人,使人食指大动,很想尝一口。

  看了一会儿,她忍不住问,“喂,你这是在烤什么呀?”

  “炭烤牛肉串。”

  崇祯头也不抬的回了一句。

  午后点心,烧烤嘛,自己烤着吃,更有意思。

  炭烤牛肉串是他最喜欢吃的一种食物,穿越到大明后也念念不忘,但京师里没有人能烤制出地道的炭烤牛肉。

  “原来是牛肉,加了孜然,烤出来味道真的好香,怎地没见你端出去给客人?”

  李倾城口水都快留下来了。

  “做给自己吃,非卖品,你是……”

  崇祯抬起头,发现眼前站着的,是个年轻的白衣公子,认出是吃霸王餐被抓,不得不去后厨干活抵钱的那位仁兄。

  是个姑娘。

  白白净净,长得挺漂亮,气质高雅,换回女装也是风姿绰约,怎么干出这种事。

  真是人不可貌相。

  细看的话,她很耐看,好像有一种很不一样的味道,但道不出不一样在哪里。

  她不简单,那她到底为什么吃霸王餐?

  还女扮男装,有意思。

  李倾城看到崇祯的脸,只感觉眼前一亮。

  好俊美的男子!

  不只是翩翩美男子那么简单。

  他的双眼,仿若是夜空中闪烁的天星,深邃悠远,静静的看穿了尘世间的一切。

  他身上似乎有一种与众不同,卓然而立的,使得她陷入进去,不自觉的怔怔多看两眼。

  两人互相望着对方,时间静止,仿佛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人。

  几息后。

  李倾城眸子里,有水光掠过,委屈的撇撇嘴道:“我洗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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