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出家人皈依佛道,讲的是一个“愿”字,即自愿;图的是一个“空”字,即远离红尘俗世的纷扰,求得内心的宁静和明了。但是,在明代出家做尼姑(明代道姑叫女冠,统称为尼姑或尼僧),却很难做到上面这两个字,原因就在于明王朝动不动要对尼姑实施严管,对和尚道士则相对宽松得多。
怎么严管?一是女子想自愿出家为尼,门也没有,必须得符合“法定”年龄这个条件。如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为尼姑女冠”。幼女、少女均不许出家,满四十岁才可以。建文三年(1401),更是将女子出家的年龄上升到59岁。二是对不按规定皈依者,朝廷要依法惩处,尼姑想躲清静,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做梦去吧。如《大明律》规定:“违者杖一百还俗,......尼僧女冠入官为奴。”嘉靖六年(1527)再次奏准稍微放宽:“尼僧道姑,发还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尽数入官。”打屁股、当奴隶,直至没收庵产、强行安排尼姑重新嫁人。似这种严管法,当真罕见。
为何要严管?人家尼姑想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那就让人家跳出去好了,何必“多事”呢?这得从三个方面说起。
明初出家风盛行,必须严管。其时,儒佛道三教合流思想乃固,佛教的世俗化几成流弊,加上多年战乱,民生困顿,使得很多妇女或为躲避贫困、或为丧夫无子、或为被人引诱、或为守贞守节等其他不得已,“辄忿然出家,薙去其发”,致使当时出现了“僧尼几半天下”的局面。这种出家避世的风气,若不加以制止,结果会怎样?恐怕会出现第二个梁武帝时代:全民皆佛,无人农桑,寺庙林立,土地荒芜。
因此,明王朝从发展生产、稳定社会角度考虑,必须叫停出家风。这方面的意思,亦可从朝廷对和尚道士的出家年龄限制上发现端倪,如朱元璋几乎同时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为僧。”男子出家必须是在20岁以下,一旦成年,则不许剃度,要加入到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中来。这一举措的效果很明显,使得耕地面积和田赋收入大增。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垦田总数已达850万顷,比洪武元年增加了四倍;洪武十八年,全国的田赋总额约为2081万石,到洪武二十六年,则猛增为3278.98万石。
人口繁衍的需要,必须严管。如今查不到明初全国总人口的确切数字,但依据何炳棣先生的研究成果来推算,可能会搞出个大概数字。洪武14年至26年的12年间,全国总人口增加672507口,达到近六千万,每年平均只增加56422人。按照这个增长率向前推算洪武元年到洪武14年所增长的人口,然后递减即可。
不过,赵炎以为这样低的增长率似乎不太可信,也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我们知道,元末人口大概在六七千万左右,官方数字可能更少(不按人头收税的结果),死于战乱的起码有一半,造成了全国各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残破荒凉局景象。到洪武26年又几乎恢复了三千万,增长率算起来应该是惊人的。可见朱元璋在人口问题上下了大工夫,除了建立户籍搞普查,以备“有司以时清核”之外,鼓励妇女生育,严禁适龄妇女出家,甚至强迫尼姑还俗嫁人生育,等等,恐怕都是他为快速增长人口而采取的手段。
为保证佛门的纯洁,必须严管。从前文的叙述里可以发现,明代妇女出家为尼,大多不是出于“初心”,而是一种被迫或无奈之举,显然缺乏纯真的宗教虔诚情感。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尽管有的尼姑确实能够做到遵守清修戒律,远离尘垢,但为数更多的尼姑则因为害“相思病”而受不了空门寂寞,她们或游方惑众,与世间俗人私通,“衣服绮罗,且盛饰香缨麝带之属”、或犯奸宣淫,腥人耳目,甚至为隐瞒奸情而致出人命。
以至于明代有学者将尼姑并入“三姑六婆”中,成为一种反面的定型人格。尼姑们做出如此有伤风化、有污宗教的行为,就连为政比较宽容的明孝宗亦大为光火,在弘治七年(1494)下严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于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满日发落。”再“发落”,就是按律“入官为奴”或“发还原籍出嫁”了,期望以此净化佛门。
在明王朝统治者看来,妇女满四十岁乃至59岁以后出家,大概就不会再春心荡漾而生出风化案件了。
明末崇祯年间,还发生了一件严管尼姑之事,是关于僧尼相通的,有人举报说,尼姑跟和尚睡到一块儿了。为此,兵科给事中沈迅上疏,其中有“即不能如唐臣傅奕所言,命僧尼匹配,增户口数十万,亦宜量汰”等语。由于此疏被人误读,一时民间谣言四起,认为朝廷不日将推行“僧尼匹配”政策,于是“京城诸尼,或易装越城,远匿村墟,皆以偶僧为惧”。其实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早已经被内忧外患操心得焦头烂额了,哪还有心思管尼姑的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