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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九章 代王刘恒(二)

穿到汉代当陈平 羽书金兰 2528 2024-07-06 15:38

  陈平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刘恒拉自己入伙的一种策略,但是,隔墙有耳,为求稳妥起见,他还是做出了义正辞严之举,

  “代王殿下就不怕朝廷知道了会责罚吗?按萧丞相所制定的律令,这可是大罪啊。”

  可陈平在刘恒身上看到的只有慷慨就义的凛然,

  “为了这个国和我脚下的这片热土,我愿意倾尽我的所有。”

  陈平的眼神中全是崇拜和赞许,他很为刘恒的能力和人品所折服,对代王说道,

  “臣当把代王为国不惜一切的这种精神禀报给朝廷,为天下人之楷模。”

  代王的眼中有笑意,“曲逆侯要不要看看我代地的地下市场?那里可有能让我所有大汉男子热血沸腾的东西。”

  能让男人流连忘返的还能有什么?几千年固定不变的,无非就是权力、女人和座驾。

  自从铲除了诸多异姓王之后,大汉的权力差不多都集中在以刘盈和吕雉为首的朝廷手中,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会引起那头的猜疑,这是包括陈平、刘恒在内的所有男人们都不能惦记的东西。

  至于说女人嘛,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陈平的年岁实在有些大了,那种青年人才有的少年情怀现在在他眼中,也变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可有可无了。

  听刘恒和薄昭的说词,现在最能引起陈平心潮澎湃的,莫过于坐骑——来自于匈奴的骏马了。

  陈平的封地曲逆离代地很近,原先陈豨勾结匈奴和韩王信造反时,那儿就曾经被包围过。

  把曲逆说成是中危地区也不为过。在冷兵器时代,用现代陆上的重装甲部队或者是海洋中的航空母舰来形容骑兵也不为过。

  陈平也想好好地装备一下他的曲逆守军,免得稍有风吹草动不到一时三刻那儿就易了主。内地虽然也有马,但是在腿的长度和耐力等方面和匈奴的差了不止一个级别。

  他不禁为刘恒他们说的地下市场心旌动摇,但是他更知道,以他所认识的刘恒的精明,让他知道如此核心的秘密,绝不会是无事献殷勤。

  陈平问道,“不知代王对臣有何指教,臣洗耳恭听。”

  刘恒笑而不语,薄昭却说道,

  “当然是我大汉国的马政。

  侯爷久在先帝身边,当知道我大汉的马与匈奴之间的差距。我大汉久受北边匈奴骚扰之困,不可能永远这样被动地防御,可以想见,不久的将来,我大汉国威必将威震南北。

  这当中的国力、人力的恢复,还有马匹的培养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特别是后者,也是刻不容缓的。

  望侯爷回朝廷后向皇上和皇太后多多美言。”

  代王想得比陈平多比陈平深远,一心为国,陈平在惭愧之余,心中有种后生可畏的感觉,他笑着答道,

  “王爷的心胸,非我一介臣子所能及的。现在只有‘心向往之’才能形容平现在心中所想。

  平为我大汉有您这样的王爷而骄傲,请允许我对您致以我最真挚的赞美之情。”

  代王所说的地下马市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甚至还比不过当今圣上刘盈在长安近郊的任何一处马监的规模的四分之一。

  马虽然只有那么些匹,但是马的质素甚至是当今皇帝的也比不了,匹匹都是大长腿,全身的毛色油亮油亮的,毫不夸张地说,它们中任何一匹打个响鼻,都能把人喷出个十里开外。

  曾经追随过刘邦南征北战的陈平对这些好马都爱不释手,一匹一匹地摸过去,恨不能把所有的马都试骑个遍。

  刘恒对陈平说道,“这些都还不是这市场上顶好的,曲逆侯可随本王来。”

  进了二重的院子,长长的马厩里更是极品,看得陈平心花怒放。

  刘恒介绍道,“东面马厩里这二三十匹是乌孙马,我原以为它是这世上最好的马了。

  没想到后来有西域来的胡商带来了更好的,它们都来自大宛,据说跑久了流的汗呈血红色。

  我试过,在奔跑和耐力还有反应方面比乌孙马更胜一筹。可惜数量极少,要价更高,一匹马差不多都相当于半个小型城池的价了。

  他们比乌孙马更金贵,每餐必以粟米和着鸡蛋,不然瘦得可快了。”

  陈平一听,惊了一跳。穿越前上高中时,有一段时间他曾经是司马相如的粉丝,翻阅了好些和司马相如相关的资料。

  司马相如就曾经说过,这世上最美味的莫过于粟和稻米了。

  那时候粟米和大米的产地和产量都极其有限,它们对于一般的富贵人家来说都是很奢侈的存在。

  而眼前这几匹马,居然餐餐的标配比贵族还要贵族,陈平对它们的兴趣骤减,他指着乌孙马问道,

  “这些个马呢?它们饲养起来费劲不?”

  刘恒笑道,“好多了,但也不能像普通马那样将就着。”

  陈平松了口气,“如果换成是我这种不懂马的人,我宁愿选择乌孙马作为马种。”

  薄昭:“实话,懂行。”

  但是,这两种马还不是最健硕的,在北面的马厩里,有一匹马比其他马都要高出一头,它单独占了整整一溜子马厩。

  在听了刘恒的介绍后,陈平对大宛望马兴叹,对那匹了漂亮的也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既然来了,他也想看看,就当是进了游乐场长长见识和乐趣罢了。

  他饶有兴趣地问道,“那一匹呢?它又如何?”

  刘恒脸红,语塞。

  薄昭笑着说,“侯爷好眼力,看见它腿上长长的腿毛了没?据说它是草原上的野马王,最是桀骜不驯,到现在为止,在我代国的土地上,还没有人能驯服得了它的。

  它已经摔死了我代国三个校尉,还把一个将军的大门牙给摔折了,差点折了我代国一员大将。”

  陈平骇然,“如此没用的马,要它干啥?养着它是因为它比其他马都容易养活吗?”

  刘恒和薄昭的脸上笑得开了花,

  “它即使有一万个不是,也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种性优良。

  每当马配种的时节,它的后代的品性甚至有不输于大宛的汗血宝马的。”

  以前跟随刘邦时,陈平只管粗粗地看马好不好而已,没想到这马匹上的学问还如此之大,他不禁感慨天下学问,活到老学到老,还有三分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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