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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古已有之

一块名为汉的简 日月大同 8546 2024-07-06 15:39

  由于此时的韩信正在陪刘邦在洛阳喝茶,所以趁着这个空档,不妨让我们走出长城,领略一下塞北风情,在这里,你会看到和中原地区截然不同的风景,比如漫天的风沙,广阔的草原,还有那越来越清晰的马蹄声!

  这是一个对我们不太友好的民族,也是一个有点吵闹的邻居。

  终于轮到你们登场了!

  在秦汉时期的中国北方,有一个居住在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他们擅长骑马射箭,牧马放羊,黄河以北的土地都是他们的地盘,不过他们不像我们,他们不搞土地建设,不搞经济开发,不种田,不开垦,但他们精通一门手艺活,抢!

  抢谁的,渡过黄河以后,凡是视野所及的所有人,土地和牲口,都在抢的范围内,并且不管这些财富是姓嬴还是姓刘。

  这个擅长抢劫的民族叫做匈奴!

  早在先秦时期,这时候的匈奴还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权,它的前身是散落在广大蒙古草原上的无数小部落,而他们当中最强大的一个,就是居住在河套地区的匈奴部落。

  在不久之后,匈奴将会成为我们故事中的第二号主角,所以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来了解一下这个崛起于马背上的民族,顺便看看他们和我们中原政权之间的爱恨情仇。

  噩梦

  自从武王伐纣,建立西周开始,就有一个西北方的少数民族-犬戎,虎视眈眈着中原之地。

  他们时常来骚扰周朝边界,搞点强买强卖的勾当,等到时机成熟了,他们甚至一度东进,打进了西周的都城镐京(长安),而犬戎此举直接致使西周灭亡,当时的周王朝根本武力抵抗犬戎的进攻,无奈只能东迁,于洛阳建立了东周,也就是我们熟知春秋和战国。

  有些好奇的同学可能要问了,为什么西周的统治者们不抵御外敌呢?

  答案很简单,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此时的周天子叫周幽王,大家可能不太认识,没关系,他做了一件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烽火戏诸侯。

  很明显,颓废的西周王朝此时连中原地区都管不好,也就无暇来抵抗这群造乱的犬戎,又哪里有能力驱赶他们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草原上的众多部落慢慢被匈奴部落统一,但是在化零为整的漫长过程中,北方这些游牧民族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中原政权的侵犯,由于春秋战国时期,中原政权内斗严重,自然也难以抽手予以还击,这种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局势,直到几百年后,才被我们的一个老朋友叫停,秦始皇嬴政。

  就你叫匈奴啊!

  公元前215年,此时的嬴政已经统一中国,雄才大略的嬴政绝不可能允许在帝国的边疆有这么一群不安定份子的存在,够了,是时候让他们知道我是谁了。

  北击匈奴是一个必然的行动,获此殊荣的将领叫蒙恬。

  蒙恬亲率三十万秦军精锐北上,此战,蒙恬不费吹灰之力击败并且赶走了盘踞在河套地区的匈奴人,再收复了河套地区以后,为了防止匈奴卷土重来,在秦始皇的决策下,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项工程开始了,修长城。

  十年时间里,秦始皇修建了一道东起辽宁鸭绿江,西至甘肃岷县的万里长城(的确有万里之长,我换算过比例尺),以此来抵御匈奴这头猛兽的进攻。

  而匈奴在和秦军的战争中也初次了解到了中原政权的强悍,迫于秦军的威猛,匈奴自此再也不敢轻易南下,双方就在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中形成了一种精妙的平衡。

  打破这个平衡的人叫冒顿,请注意,正确的读音是mo第四声,du第二声,不念maodun,请大家记住这个人,在今后的十几年时间里,他将是汉朝最强大且最难缠的敌人。

  领袖

  此时匈奴正处于集团的上升期,匈奴第一任单于(单于相当于皇帝),是一个叫头曼的人,冒顿是他的太子,不过他这个太子和刘盈一样,地位岌岌可危。

  和中原政权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不同,在匈奴人的文化中,拥有第一继承权的一般是长子(有时也采用兄终弟及的制度),至于这个儿子是大老婆生的还是小老婆生的都无所谓,反正是大儿子就行,所以按照道理,等到头曼单于归西以后,太子冒顿将是下一代匈奴的单于,然而却有一个人不希望冒顿继位,这个就是他的亲生父亲,头曼。

  头曼单于不想让冒顿做自己的接班人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他更喜欢自己和阏氏(皇后)所生的小儿子,所以就动起了换太子的心思,也许是同病相怜之人心有灵犀吧,头曼总结了刘邦同志更换太子的失败经验,所以打算使用另外一种更加简单有效且非常名正言顺的办法,按照班长牺牲,副班长顶上的革命原则,只要现任太子死了,那么老二不就成太子了吗,至于上任太子是怎么死的,这你就甭管了,反正死了就行。

  父与子

  虽然此时匈奴部落已经在蒙古草原上扎了根,但由于发展速度实在太快,导致作战人员素质跟不上,根基不牢,实力太弱,所以总是会受到隔壁两个强大邻居毫无人性的摧残。

  住在匈奴东边的好邻居叫东胡部落,而在西边的叫作月氏部落,可以想象的出来,住在中间的那个一定是最惨的那个。

  头曼是敢怒不敢言啊,打又打不过,逃跑吧,也不行,因为压根没有地方逃,东边和西边自然不用说,往那里逃简直就是往枪口上撞,南边如何呢?

  南边也是不行的,匈奴的南边是时刻严阵以待的秦帝国以及延绵万里的长城,纵使匈奴骑兵再强悍,你总不能骑着马匹翻城墙吧,那会也没有电梯,这么看起来好像只能往北边逃了。

  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北方确实是没什么人,当然了,有人就怪了,那里是零下五十度的俄罗斯,别说人了,鬼都不往那里投胎。

  没啥好说的了,谈判吧。

  为了讨好两个邻居,同时也是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头曼决定将太子冒顿派往月氏部落做人质。

  竟然让自己的亲儿子当人质,各位,看到没有,这才是真正的领袖,实话实说,我第一次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深深的认为头曼单于真是一个把国家民族置于个人意识形态之上的男子汉大丈夫。

  然而正在我被头曼的个人魅力所迷得神魂颠倒的时候,伟大的头曼单于却重重的给了我一巴掌。

  冒顿作为人质前脚刚到月氏没两天,屁股还没坐稳呢,头曼就迫不及待的发兵攻打月氏。

  为什么要说迫不及待呢,各位可能不太理解头曼单于的心思,没关系,我来帮大家捋一下。

  头曼想换太子,但是苦于没有理由,于是头曼想出了一招借刀杀人的妙计。

  先把太子送到敌人的手里做人质,然后再锣鼓喧天的喊着自己的名字去攻打对方,各位想象一下,如果你是月氏,你会是什么反应,冒顿危矣!

  月氏好端端的莫名其妙挨了一顿胖揍,而且揍他的还是平日里经常被自己揍的匈奴,这还得了,月氏部落当即准备要杀掉冒顿泄泄恨。好在冒顿比较机灵,提前收到了风声,赶在月氏下手之前,偷了一匹马,连夜逃回了匈奴。

  自以为聪明的头曼本来觉得这个傻儿子是必死无疑,所以已经开始筹备更换太子的事情了,哪知道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头曼一看,这不是我的宝贝儿子吗,他怎么逃回来了,头曼离近了一看,呵,儿子身上的零件是一个都没有少,而且好像还吃胖了几斤。

  头曼是一个比较有长远眼光的人,他发觉这个儿子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不堪,不仅勇猛大胆,人还聪明,于是也不再考虑换太子,并且还对冒顿展开重点培养,让其担任部落的骑兵统帅。

  死里逃生加上父亲的器重,再加上越加稳固的太子之位,怎么看这都是三喜临门的好事,可是冒顿却不这么认为。从他回到匈奴以后,他就染上了一种怪病,每当闲暇时光,冒顿就会站在暗处,冷冷的看着他的父亲,那种眼神,就像一匹饥饿到极点的狼在看一头肥美多汁的羊一样.

  在经历了人质事件以后,冒顿已经亲身体会了在这弱肉强食的草原上生存下去的唯一法则:权利!

  我需要权利,而他拥有权利,那么接下去事情就很好办了,只要把权利拿过来就可以了。

  成长

  表面上,冒顿是一个孝顺体贴的好儿子,可是在背地里,冒顿却悄悄训练了一批无比勇猛且只忠于自己的死士,而这支部队战斗力之强悍,即使是在匈奴人当中,那也是首屈一指的,这里咱们可以来看看冒顿的训练士兵的方式,可谓是别出心裁。

  首先啊,冒顿制造了一种特殊的弓箭,史称“鸣镝”,为什么说这种弓箭特殊呢,倒不是因为此箭威力大于普通的弓箭,只因鸣镝在射出去以后,会在空中发出非常刺耳的响声。

  真没想到,冒顿在带兵打仗之余,还在搞研究发明这块有着不错的造诣,着实让人钦佩。

  其次,冒顿下了一道非常奇怪的命令,他对手底下的骑兵说到:

  “凡是我鸣镝所射之人,皆是敌人,故你们也要随我一齐射击,如若不从,一个字,死!”

  此话一出,大家可都炸开了锅了,这是唱的哪出啊,咱们不是来陪太子读书的吗,来不及等手下的人研究这道指令背后隐藏的含义,只听“嗖”的一声,冒顿的箭击中了一头野兽。

  “咱们是射还是不射啊?”

  “还是射吧,不射的话,小心太子射我们!”

  “没事,太子说不定是开玩笑的。”

  “我从来不开玩笑!”

  冒顿没有废话,直截了当的把所有不听从号令的人的脑袋给砍了下来,随后扬长而去。

  前一秒还是和颜悦色的太子,下一秒就成了杀伐果断的阎王爷,这种巨大的反差彻底击碎了在场所有匈奴骑兵的心理防线,即使是早已习惯了千里戈壁和茹毛饮血的生活,可是在亲眼见证了冒顿的暴行以后,这些能征善战的匈奴骑兵还是感到了畏惧,那是一种从内心最深处散发出来的畏惧,最后,士兵们得出了一个非常正确的结论: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他甚至不是一个人!”

  磨刀石

  冒顿为什么要训练这支部队,他想做什么,我们心里已经可以猜出个七七八八了,但是士兵们不知道啊,几天之后,冒顿当着所有部下的面,射出了第二箭。

  “嗖”!

  箭一落地,部下们呆住了,这次冒顿瞄准的是自己的宝马。

  有点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在匈奴人的文化中,马匹扮演者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我们用神圣两个字来形容都不为过,更不要说这匹马还是太子心爱的坐骑。

  “咱们这回是射还是不射啊?”

  “反正我不射,射死了,太子怪罪怎么办?”

  “还是射吧,不射的话,太子又要射我们了!”

  在一阵弓弦震动的声音后,冒顿抽出了马刀,再一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所有部下知道了违抗命令的下场。

  没过几天,冒顿射出了第三支箭。

  “嗖”!

  听着弓箭的声音,部下们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又是上一回的老把戏,这次我们可都学乖了,甭管太子射的是什么,我们照做就是.......

  “这回咱们射不射?”

  “射吧......”

  “不射,不射,这次就算是说破大天我也不射!”

  原来,这次冒顿的目标是自己心爱的妻子,也就是匈奴部落的太子妃,未来的匈奴皇后,匈奴士兵虽然书读得不多,但是做人的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哦,咱们今天杀死了你的老婆,明天你万一后悔了,还不得剥了我们的皮?

  士兵们真的是太天真了,这还要等到明天,冒顿今天就把事情办了。

  冒顿非常感恩那些不愿射杀太子妃的人,出于对这些心地善良之人的回报,冒顿大方的赠送了一张地府观光券(单程),方便他们可以在九泉之下尽心尽力的继续服侍太子妃。

  可怕,冒顿真是一个可怕的人。

  刘邦虽说不是个道德高尚之人,但是至少没有动过吕雉,反观冒顿杀妻,这明显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谋杀案,其谋杀过程也堪称是行云流水。不敢想象,如果此时积贫积弱的汉朝碰上这样的一个对手,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不久之后,冒顿射出了自己的第四支箭,这一次,鸣镝的目标是匈奴部落头领,头曼单于的宝马。形势一下就严峻了起来,士兵们面面相觑,言下之意很明显,现在摆在士兵们面前的有两条路:

  射,大老板杀我。

  不射,小老板要杀我。

  大部分普通人在遇到这种进退两难的问题时会犹豫,会顾虑,会把老话搬出来,比如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更别说打的是最高领导人的狗(马),又比如会权衡利弊,反正横竖都是一死,既然要死,那就死在太子手里吧,毕竟死在太子手里也就自己一条命,可万一把单于的马射死了,惹怒了单于,那可能就不是自己一条命那么简单的了,搞不好拖家带口的全得玩完。

  如此看来,不管是于情还是于理,似乎这次士兵们是有理由拒绝冒顿请求的,可是经过冒顿手底下的这群人在经过冒顿的训练之后,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而是军人,“顾虑”这种感情只有普通人才会有,军人是没有的。

  待鸣镝声散去以后,我们看见了地上那匹被射成了蜂窝煤的死马。

  巴甫洛夫的狗

  所有部队教给士兵的第一条准则就是服从命令,只有服从命令的士兵才是真正的士兵,由这种士兵组成的军队那才是真正的军队!

  现在冒顿的手上就有一支这样可怕的军队。

  他们不知道迟疑,不知道犹豫,不知道感情,不知道畏惧,这群士兵就知道两件事,找到鸣镝的目标,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最凶猛的方式干掉那个目标。

  此话绝无夸大的成分,一支部队的素质和领袖的素质是成等比例关系的,所以现在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冒顿射出的那四支箭:

  第一箭:建立自己的威信。

  第二箭:令行禁止,告诉士兵必须服从自己的命令。

  第三箭:鸣镝所至,皆是敌人,哪怕是未来的皇后也不例外。

  第四箭:我才是你们的主人,不是那个人。

  冒顿射出的每一箭都是一重考验,用来筛选掉那些不合适成为军人的人,因为只有合格的军人,服从命令的军人,才可以拿来用,才可以帮助自己完成那个最终的目标。

  现在,在历经了这四箭的考验以后而存活下来的人,已经是寥寥无几了,但是这并不重要,数量从来都不是决定战争胜利的关键。

  如今,他们悉数站在冒顿的面前,看着他们冰冷到无情的眼神,冒顿知道,是时候射出第五支箭了。

  弑父

  今天是一个好天气,晴空万里,艳阳当空,为了庆祝这老天爷的恩赐,匈奴头领,头曼单于决定带上太子冒顿去打猎。

  太子欣然答应,临行前,他把一支鸣镝装在了箭袋里,冒顿有预感,今天打猎的时候会用上这支箭。

  他的预感是对的。

  头曼一骑当先,率先发现了猎物的行踪,太子冒顿也不甘示弱,不一会也发现了他自己的猎物。

  头曼打猎技巧非常娴熟,他没有急于出手,而是慢慢的向着自己的猎物靠近,等到进入了攻击射程以后,这才抽出弓箭搭在弓上。

  拈弓,搭箭,瞄准,放!

  只听到“嗖”的一声,鸣镝已然离弦,至于之后该做的事情,冒顿的手下们已经是驾轻就熟了。

  “我的好父亲,您知道吗,从我回来的那天起,我就明白了一件事情,在权利面前,没有父亲和儿子,只有活人和死人,你就安心的去吧,这个部落将在我的手里发扬壮大,当然了,这些你已经看不见了,因为您已经是个死人了。”

  野兽

  狮子是一种群居动物,通常一个狮群是由一头雄狮和若干头母狮组成的,狮群内的分工是很明确的,母狮负责繁衍和哺育后代,而公狮则负责守卫领地,击退一切觊觎自己宝贵财产的其他公狮。

  然而在保护土地和交配权的斗争中,如果外来的雄狮挑战顺利的话,在大多数情况下,老狮王的下场是比较惨的,他不仅会失去自己的伴偶,自己的后代,有时候,还会失去自己的生命!

  另外,每当狮群产生了新的狮王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和母狮子交配,而是先咬死这个狮群中所有的小狮子,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不是我生的,名曰“清算”。

  从秦汉一路走来,我们已然清楚,但凡是新旧势力交替的时候,清算那是必不可少的。

  冒顿是一个深知除恶务尽的人,所以在杀死了自己的父亲也就是匈奴第一任单于头曼以后,本着斩草除根的原则,冒顿先后杀掉了和自己意见不和的的大臣们,深受父亲喜爱的阏氏,再加上那个差点夺走了自己太子之位的弟弟。

  公元前209年,扫清了面前的最后一点障碍以后,冒顿以弑父自立的身份名扬于天下,是为冒顿单于。

  从此,这片广袤的蒙古草原迎来了新一任的狮王,凭借着自己那锋利无比的牙齿和利爪,匈奴部落的全盛时期即将到来。

  开锋

  “哼,这是个无名之辈!”

  东胡王是一个比较有野心的人,早在头曼时期,东胡王就已经不甘心和匈奴共享这一片草原了,毕竟蛋糕就这么大,东胡王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现在机会来了。

  在得知自己的老对手头曼单于被太子冒顿杀害,东胡王断定,这是个只会偷袭的无能之辈,为了验证自己心中的想法,东胡王便派出了使者出使匈奴,说是出使,这更像是东湖部落对冒顿的一次试探,一次挑衅。

  来到匈奴领地以后,东胡使者趾高气扬的要求冒顿将头曼珍爱的一匹千里良驹孝敬给东胡王。

  冒顿的大臣们一听,顿时火冒三丈:

  “不给,这是我们的东西!”

  “对,坚决不能给!”

  “哎呀,我们和东胡是友好的邻国,怎么能吝惜区区一匹马呢?”

  看着冒顿送过来的千里马,尝到了甜头的东胡王更加相信,这个杀父自立的冒顿就是个绣花枕头而已。

  不久,东胡的使者又来了,比起千里马,这次东胡王的要求显得更加的无理了,东胡王想要的竟然是冒顿的一位爱妃!

  在我们中原文化当中,东胡王的这种行为叫做给冒顿带绿帽子,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虽然我不太了解他们匈奴人的文化,但是根据匈奴大臣们的反应来看,东胡王应该是犯了众怒了。

  很明显,这种明目张胆给单于带绿帽子的行为,惹怒了匈奴的大臣:

  “东胡王算个什么狗东西,也配拥有我们的阏氏?”

  “是他们先不讲道理的,单于,请速速发兵!”

  “哎呀,我们和东胡是友好的邻国,怎么能吝惜区区一个女人呢?”

  搂着冒顿的女人,骑着头曼的宝马,东胡王有些飘飘然了,此时的他已经非常确定,此人虽为匈奴之主,弑父自立,实则却胆小如鼠,东胡王已经开始做起一统蒙古草原的美梦了。

  试探已经结束,该亮刀子了!

  东胡王第三次派出使者,但是相比于前两次,这次的要求就比较合理了,匈奴和东胡之间有一大片荒废的土地,既然无人居住,那索性就赠予我们东胡王吧!

  匈奴大臣们一听,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也没有反对,反正是不毛之地,谁知,冒顿耐心地听取了大臣的意见后,抽出了马刀,杀掉了在场所有同意赠送土地的人。

  “土地,乃是国家的根本,怎么可以随便赠予他人?”

  说罢,冒顿飞身上马,带领全部匈奴士兵朝着东胡的领地一路狂奔,匈奴的崛起之路,就此开始。

  而在今年后的几十年时间里,这个从修罗地狱中爬出来的冒顿单于,将会用他的马刀和铁蹄让每一任汉朝君主深深地体验到什么叫做真正的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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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灼见

  匈奴居住在大漠和草原上,他们没有固定的居所,固定的水源也没有固定的食物,但是只有一点是固定的,就是固定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

  想要活下去,就只有靠自己。

  相比之下,生活在中原地区的我们就太幸福了。

  我们有房子来遮风挡雨,粮食每年都会按时成熟,长江和黄河的水也永远喝不完。

  同时,在这两千年里的任何一个时间段中,我们的科技,文明,经济,人口都远远超过这些侵略者。

  可奇怪的是,在这种巨大优势的情况下,有太多的大一统王朝和政权亡在了这些人手里。

  很多人认为这是人种,马种和军事制度的优势使然,我不这么认为。

  在我眼里,这些不开化的野蛮人之所以可以在某些时候站在我们的肩膀上,无他,只是因为他们比我们更懂得一个道理,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不停的强大自己,爹有娘有,不是自己有,老祖宗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师夷之长技以制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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