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我刚从中南海保卫室出来,耳边还响起那个新调来的保卫室主任,那个死胖子,妈的,仗着他姐姐是高官老婆,整天颐指气使的,刚刚就因为一只老鼠跑进他的厕所里把他吓了一跳,就要炒我的鱿鱼,他大爷的,他算老几,我三岁练武,五岁能一口气跑上泰山顶,七岁将南拳练的也算的上是天下无二,八岁更是把北腿练的刚猛无敌,至年我练武已过二十年,二十年间我把中原八百武术习得七百有余,就连失传已久的武学,也依着从古墓里到来的经书学的熟练如火。我敢自称天下第二,却不知天下第一是谁。
妈的这个死胖子敢骂我,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走了。
刚在我把牌子扔在办公室垃圾桶里时,电话响起。
是我那个在M国走私的老朋友沈吉:“喂!常华啊,这就对了,来吧,跟我一起到美国干,钞票大大的有。”
“哈哈哈,什么时候走”我缺钱,另一方面,心中怒火难平,要发泄。
“今晚,坐飞机去M国需要你这么这么……做。”
“好,做就做。”
“爽快!”
就这样,我跟他去了M国,并找到了驻扎在百慕大的军事基地,通过他们的内线在食堂里下了毒,全基地的大兵都被毒死了。于是我们不费一点力气就把武器运上了船。这时基地监控警报响了,从百里外开来了无数的舰队,把我们围得水泄不通,这时,我们坐上船,看着只有西南一角的百慕大没有军队围堵,于是我们拼命地向那跑。不幸的是,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了,除了我(武艺高强不是吹的),还有沈吉他负责幕后自然不会出面。
所以我开足了马力冲进了百慕大,迷迷糊糊进了风暴眼,我被这天旋地转转晕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我睁开眼,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叫不出名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