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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李都尉!痛快啊!这一仗着实痛快!可算是圆了圣上破匈奴的夙愿啊!”出云塞骑都尉府中传来卫青那爽朗的笑声。
一夜鏖战后,疲惫不堪的将士们倒头睡了整整一白天,到了晚上,卫青和公孙敖到了李陌的骑都尉府,几个人搞了个庆功宴。厚葬了阵亡将士、广拨钱粮抚恤烈属之后,还特地从他们几个的俸禄里抽出部分,从东胡部落买了大批的牛羊来犒军。
小伙子们辛苦奋战一夜之后,这一顿肉吃的痛快着。
骑都尉府中,李陌听卫青这么说,也是豪气干云,就道:“委实是痛快啊!痛击匈奴,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哈哈哈!”
这下轮到府中将领们惊讶了,其他人都是武人还不打紧,但是卫满就惊讶的停下了手中的青铜酒爵,抬头看着李陌,他是读过几年书的人,听得李陌这句说的豪情万丈、文采激昂,忍不住手中青铜酒爵一举,说:“都尉文武双全!武艺出众,这文采,也是非常啊!”
李陌一脸黑线,自己得意之下,随口背了句岳元帅的《满江红》,放在汉朝还成了自己的原创作品了……忙解释道:“咳咳,诗书吗,在下略懂,略懂……”
众人呵呵笑着说:“李都尉客气了,这要只是略懂的话,那多少文人都要成白丁了!”
卫青和公孙敖像是早就商量好了的一样,同时把手一伸,拽住李陌,公孙敖把眉毛一挑,说道:“李兄,昨晚你杀死铁弗那下子,兄弟们可都看见了啊!”
卫青也是好奇的笑问:“就是啊,李兄,你那会喷火的铁疙瘩到底怎么回事儿?也给兄弟们说说,看能不能大规模装备汉军。”
“完了,完了……”李陌现在感觉天旋地转,又让人看见自己的六四式手枪了,这玩意怎么可能大规模制作……于是脑子飞快的转悠,准备再扯个谎,这次不能再像是糊弄郭涛他们一样糊弄了,就说:“呃,末将当年在莱州老家,路遇仙人,说是在下颇有仙缘,命中注定要立功建业,恰逢紫气东来,有气如蛇,那仙人就赐下一件仙器,说是能在电光石火间救我于危难,不过还剩下三次机会了!”他这么说,无非是他还剩三发子弹了而已。
卫青听还剩三次机会了,十分惋惜的说:“唉!可惜了这次机会,你我兄弟二人联手,倒是定能把铁弗这个大敌酋给弄下马来。不过这样也好,速战速决,反而鼓舞士气,要不是将士们让李兄这一下子弄高昂的士气,恐怕胜得也不会如此容易了!”
李陌听他这么说,明显是个台阶吗,他绝对是个有台阶就下的人,于是赶紧说:“卫仆射这句不对了啊!赢,才是重点,兄弟们的命怎么不比几个立功的机会值钱!来来啦,不说这事儿了,喝酒!”
都尉府中自然又是醉倒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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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这一年是汉武帝元光五年,卫青是刘彻身边的人,此番救援,刘彻自然知道,战后卫青把报告战况的信使派出去后,又在出云塞跟李陌那联络了几天感情之后就赶着回长安了,卫青和公孙敖离开后不久。长安的信使来了,捧了圣旨高声念道:“念爱卿李陌,出云一战,斩敌酋贺术,大酋铁弗,居功甚伟,加十五等爵大上造,拨钱粮,拨西域良马百匹作为**,精练出云骑!望爱卿,踏破匈奴王庭!钦此!”
李陌高喝一声:“领旨!”不管前世还是今生,李陌都是个爱马的人,听圣使这么说,立刻带人去看那一百匹**,前生他就听说过:“大宛汗血古共知,青海龙种骨更奇。”一眼看过去,这一百匹良马,虽然不是纯种的西域大宛马,但是身上肯定是有西域马的血统,因为无论是大宛汗血马还是乌孙西极马,都有明显的阿拉伯马的特征:头较短,颈长形美,鬐甲高而丰实,背腰短而有力,尻长,尾础高,四肢肌腱发达。
眼下这几匹,最然不是纯血马,但是一看,杂交混血的马也不错,遗传学上有“杂种优势”这一说,况且配种的马一看也不是蒙古马,蒙古马吃苦耐劳,但是相对矮小,冲刺的能力就不如西域马了;但是最大的优势就是适应能力强!
李陌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匹马曼妙、优雅、威猛的身影!没错,是他上辈子骑过的军马——山丹马!山丹马产自山丹军马场,那是世界第二大、亚洲最大的军马场,名扬天下的山丹马就是从这里走出的驮载为主的兼用型马种,四肢坚固,关节强大,蹄质坚硬,很好的继承了顿河马和青海马的优良传统!
李陌想的是,要不要自己杂交出一**种来,既能继承西域马身材高大适合冲锋的特点,适应性又高,这个,马种,对于骑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需要驯马高手,哪里找呢?李陌不断的揉着脑门,有了!
没错,是东胡!东胡人是草原民族,说是马背上的民族再适合不过!李陌当机立断,对卫四说:“卫户曹,速速把库莫西族长叫来!”
“不知都尉大人叫老朽何事?”库莫西族长一进来就拱手道。
李陌看了看他,说:“老族长,出云塞上下,对于养马驯马,最熟悉不过的,就是东胡归汉诸部,我想请族长帮个忙?”
“哦?帮忙?”
“对!”李陌盯着他说。
“敢问都尉,要东胡诸部帮什么忙?”库莫西族长浑浊的老眼,毫不畏惧的与李陌凌厉的眼神对视着。
李陌心想,东胡诸部归汉已久,历次战斗中,忠心也考验过了,再这么考验也没意思,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于是说:“圣上拨下来良马百匹,要在出云塞建个马场,我想的是,用良马跟匈奴马杂种,配种出一个新的马种!”
“新的马种?”库莫西族长刚刚放松下来的神经又陡然紧张起来,配种他们倒是没少做过,但是这个,杂种,什么时候听过这么个东西?!草原上是有杂种的骏马不错,但这是儿马子撒野跟野马的后代,谁曾弄过这个啊。
李陌知道有难度,这件事放在汉朝,估计争议很大,但是具体操作的是东胡人,是外族,所以将来也好推辞,但是事情一定要做!于是对库莫西族长说:“老族长你放心的照我去做,就用圣上的良马跟匈奴马混血,后代再跟良马混血,估计就能生出既适合冲锋,又适合行军的马种了!”
李陌心中所想:“一旦有了良种战马!出云塞不仅要有出云骑这支轻骑骑射部队!冲锋陷阵,我还要有一支精锐的重骑兵!冷兵器时代,重骑才是战争之王!”
其实按照李陌所说的,一代的杂**可以作为轻骑用,适应性会比较强;二代杂**嘛,应该是一种身材高大,四肢修长适合冲锋的马种,作为重骑用马,再合适不过了!李陌想到这里,又忍不住的畅想:一支数量不多披甲的精锐重骑兵部队,铁蹄所指,望风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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