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当涂高者

第十章 御婢

当涂高者 林登·万 2216 2024-07-06 15:46

  “少君。”回到家后,紫绡跪在地上对着何进郑重的行了一礼“婢子想求您件事。”

  “什么事?”何进略感好奇

  自从他掌家后私下里就对这两丫头颇为宠爱,没外人的时候不光免了这两丫头“婢子”“贱婢”之类的自称,甚至连例行的行礼都给这两丫头免了,如今紫绡突然对他行大礼,还口称“婢子”不由让何进对紫绡口里的事感到好奇。

  “婢子想求少君不要讲姐姐①给配出去。”紫绡身子伏在地上,鼻尖几乎能碰到地面。

  听见门外传来的沉重的呼吸声,何进眼珠子转了转说道“不好。”

  话音刚落,秋桐立刻从门外冲了进来“噗通”一声重重的跪在了地上,爬到了何进脚边哭着说道“少君,贱婢不想嫁人,贱婢求您了,就让贱婢留在家里继续伺候您吧。”

  玩笑好像开过头了,何进一边急忙在心里吐槽自己,一边急忙心疼的将跪在地上的秋桐扶了起,搂在了怀里“配给少君当御婢也不愿意吗?”

  所谓御婢就是指专门为主人侍寝,并与男主人维持一种正当合法关系的婢女,名为婢女实为夫妻,和普通侍女不同的是御婢和主人的关系是为礼法所承认的,不仅如此御婢甚至在法律上享有不同于普通婢女的特权,一旦御婢有子等主人死后便可免除奴婢的身份,实质上就是主人的妾媵。

  “贱婢只想……”秋桐突然愣住,随即破涕为笑,急忙点头“愿意,秋桐愿意。”

  “好了,别哭了”何进将秋桐揽在怀里,小心的用手擦拭着秋桐脸上的眼泪“是少君不好,不该跟你开这个玩笑的。”

  看着秋桐梨花带雨的样子,何进不由有些心猿意马,将一旁没一点眼力劲的紫绡给赶了出去,“你还留这干嘛,赶紧出去。”

  “喏。”紫绡红着脸缓步退了出去。

  “来,秋桐,陪少君到榻上坐坐。”何进牵着羞答答的秋桐去往榻上。

  “还愣着干嘛。”何进伸出手指刮了刮秋棠的琼鼻。

  伸出如葱尖般细嫩的手指,秋桐一脸羞涩的低着头给何进宽衣解带。

  云雨初歇,已进入贤者模式的何进搂着半趴在怀里的秋桐,看着其媚眼如丝的样子,在其额头轻轻一吻,说起了情话。又不是去青楼,这男女之事后的情话还是很有必要的。

  清晨。

  虽然昨夜初经人事经历了一番狂风暴雨,秋桐仍满心欢喜的早早醒来准备如同往常一样伺候何进。

  秋桐从何进怀里支起身子,传来的一阵疼痛让她直接倒在了何进怀里。

  被秋桐的动作惊醒的何进毫不客气的将秋桐搂进怀里,贪婪的嗅着少女的幽香,“这么早就醒了?”

  “嗯。”秋桐甜甜的应道。

  看了看微亮的天色,按下准备起身的秋桐,何进起身准备自己穿衣。

  看着何进手忙脚乱的样子,秋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少君,还是我来帮你吧。”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拉住羞涩不已的秋桐,何进笑道:“进来吧,紫绡。”这是内房,他的贴身婢女也只有秋桐紫绡姐妹二人,除了紫绡也不会有人来敲他的房门。

  这里顺带提一句,汉代的家中的奴婢可不是公产而是归属于个人的私产。

  “嘎吱”,听到紫绡的推门声后,秋桐的脸色越发红润,焦急的看着抓住她手的何进,娇声道“少君。”

  “帮少君整理好衣裳少君就放过你。”何进戏虐的说道。

  在两人的注视下,秋桐红着脸飞快的帮何进整理好衣衫后,迅速的钻进了被子。

  “今天你什么都不用管,躺床上好好休息就行。”何进拍了拍秋桐的身子“吃的我让紫绡给你送来。”

  留意到紫绡看向床榻上时不时流露出羡艳的目光,何进捏了捏紫绡的俏脸,打趣道:“紫绡,你要羡慕秋桐姐的话,要不今晚和秋桐姐一起陪少君?”

  “紫绡全凭少君做主。”紫绡羞赧的说道。

  虽然刚睡完姐姐立马就去睡妹妹太没节操了点,但姐妹同床共事一夫的诱惑使他抛弃了原本就不多的节操当场就给了紫绡一个御婢的名分。

  说起来何进在听到紫绡顺从的话语时不由有些惊讶,他仅仅只是打趣紫绡而已。没想到紫绡真的应下来,不过想想也是,虽然自己宠这两个丫头,但再怎么样也改变不了她们二人婢女的身份。这两丫头估计一直都仅仅只是把自己当作婢女。

  “秋桐,要不我去官府放免了你们姐妹两个?”

  “不要。”刚缩进去的秋桐立马从被子里钻出来,拒绝了何进。

  看着秋桐的眼神,何进明白了他的想法,一日为奴终身为奴,无论是否放免,对秋桐而言始终都是何进的婢女并没有什么改变,不仅如此原本被何进确定为御婢的身份立马就会失去,如此何必多此一举前去放免。

  说起来汉室的奴婢放免政策就是个坑,而且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天坑。汉代奴婢取得户籍的方法主要有三钟,一是汉室官方的赦免但基本都是在特定时候针对特定人群的,二是自赎,但却是“钱千万,免为庶人”,最靠谱的是来自于主人的放免,但是即便是放免了主人仍“事之如奴婢”,对其享有所有权,甚至随时可能再次被收为奴婢,这就是所谓的一日为奴终身为奴。

  “奴婢为善而主欲免者,许之,奴命曰私属,婢为庶人,皆复使及筭(算),事之如奴婢,主死若有罪,以私属为庶人,刑者以为隐官。所免不善,身免者得复入奴婢之。其亡,有它罪,以奴婢律论之。”《二年律令·亡律》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