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美在冠丽公司工作两年来听到不少员工议论薛珍的过往:
大约在三年前,薛珍与她的准新郎闫斌分手。而他们在分手前已经交往了三年了。
他们一起进入冠丽公司工作,三年来他们感情一直不错,就在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被孙美口中称为混蛋的男朋友闫斌背叛了薛珍,绝情的娶了一个公司老总的女儿。
而闫斌给薛珍的解释是:他既不爱她也不喜欢她,跟她结婚完全是因为她能给闫斌办一个体面的婚礼。这正是他们没有办法做到的。
闫斌是农村户口,家人供应大学读下来,不但没有积蓄还欠了不少债务,工作后由于没有特别的能力只不过拿个工资,除去花销剩不了多少钱。
而薛珍也是小市民家庭出身,从小就没有了爸爸,是妈妈辛辛苦苦把她供应上了大学,参加工作虽然有一些收入,也因为她省吃俭用存了一小部分存款,但是如果把婚礼办得漂漂亮亮、风光又排场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他们只要谈论到结婚就闹不愉快的原因。
薛珍想低调的领证,不大摆宴席只要请请要好的同事就行。但闫斌不这么想,他想既然结婚嘛,就要风风光光,只要是同事就请,就连家乡的亲戚朋友都请过来一同热闹,男人嘛要面子。
薛珍说面子值几个钱,这样我们结婚后就负债十几万,除去房贷车贷人情世事,以后怎么养孩子……等等。两个人意见不同就吵架,一直没办法统一。
就在薛珍忙于公司一个项目,忙的焦头烂额之际,她的准新郎闫斌告诉她,他要跟一个公司老总的千金结婚了,而这个公司就是与冠丽集团齐名的某化妆品公司。
薛珍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气得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也因此病了一个多月。
病愈后她请了一年的年假。在她得病的一个多月里,闫斌辞职与那位千金结婚了。听说他结婚后才知道那位千金得了一种罕见的病,叫间歇性遗忘症,正常的时候跟好人一模一样,但在犯病的时候谁都不记得,还会发脾气摔东西,可怕的是犯病毫无规律可言。医生建议先不要孩子,如果在照顾孩子的时候犯病,难免不发生意外。
闫斌非常后悔自己的愚昧选择,他婚前只是听他岳父说:我女儿一出生就娇生惯养,有一点小毛病,对你来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他安慰自己:千金小姐都会有点古怪脾气,习惯了就好了。就这样为了一场体面的婚礼就把自己的前途押进去了。
他岳父其实是想通过他获取冠丽公司的一些数据,以此在竞争上有把握,然而他岳父高看了他,他对冠丽集团的所有数据和研发不感兴趣,也就没有办法提供“情报”。因此他岳父也对他不再热情,总给他脸色看。他一看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就提出离婚,在他结婚刚好两年整,协议离婚,由于他岳父隐瞒女儿的病情,自知理亏留给他一套房子,一辆车,还有二十万的赔偿金。
一年后,他得知薛珍还在冠丽集团工作,并且没有结婚,就天天缠着她要跟她结婚。
薛珍多次严肃地警告他说:现在不想结婚,就算结婚也不跟他闫斌结婚。他却总是死皮赖脸的去公司找她,还制造出一些小故事,以此证明他是“真心”的。
有一次,薛珍加夜班很晚回家,当她掏出钥匙开门时,闫斌从楼梯上跑过来,抱着一大束鲜花,到了跟前就跪了下去痛哭流涕的说:阿珍,我的宝贝原谅我吧,给我一次机会吧。把薛珍吓了一大跳,当场踢了他一脚,打开门迅速闪进屋内,快速把门反锁上,任闫斌怎么拍门就是不开。
还有一次,下班时间刚到,他在公司办公楼下用她最喜欢的布娃娃围了一个心形图案,他站在中间胸前挂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亲爱的原谅我吧。背上挂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亲爱的嫁给我吧。
等她同事告诉她,朝楼下一看,一群人围着他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如果是两年前的话,她会很感动,但是现在感觉很恶心。直等到天黑人们都离去他也悻悻的离去她才回家。
闫斌一看这样不能打动她,就开始中伤她,在公司里传播她坏话。大家都知道了大概原因,也知道薛珍的为人,并没有人对她非议。就在前几天,他竟然想出了如此损招:说薛珍跟一个野男人上床,并且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已经两岁了。这就是薛珍自杀的原因。
孙美一直好奇薛珍应付流言的能力,她从来不在乎。引用她的一句名言:身正不怕鞋歪。但这次却不一样,她隐隐感到这次不是空穴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