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诗言还是见到了顾凌。
顾凌比于诗言大一岁,身高约一米八左右,容颜清秀,看起来很有教养的样子。
“我是顾凌,你是……于诗言?”
于诗言点点头。
“我可以叫你诗言吗?”
于诗言一怔,说:“可以。”
“诗言,你吃什么?”顾凌叫来服务生将菜单放在于诗言的面前。
于诗言随意的看了一下,说:“我没有关系,你来点就好了。”
“好,那我来点。”顾凌笑道,点完菜之后还十分绅士的询问她,于诗言当然是没有意见的。
这是个一看起来就是家世教养都十分好的男孩子,于诗言一眼就能看出来。
顾凌小心翼翼地看着于诗言,说:“诗言,你可以尝试着和我……”
他的话还没说完,于诗言就轻声地打断了,说:“顾凌,对不起……”于诗言顿了顿,垂下眼睑,说:“我只是因为不想让周阿姨难过,所以今天下午才会出来,但是我并不打算开始谈恋爱。”
“我明白……”顾凌点点头,脸上的笑容依旧温润:“没关系,我们能成为朋友也是好的,我们这算是认识了吧?”
“当然。”顾凌笑起来能带给人温暖的力量,如洇开的一江春水,波光潋滟,动人心神。
“诗言,在你有时间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经常见面吗?”
“可以的。”顾凌的嗓音那么地有磁性,让于诗言不忍拒绝。
一餐饭吃下来,于诗言发现顾凌是一个很有内涵而又稳重的男孩子,他礼貌而有教养。
结束后,顾凌要求送于诗言回家。
于诗言有些手足无措,第一次有男子要当她的护花使者。踌躇半晌,她点点头。于诗言跟着顾凌来到车前,是一辆白色的丰田普拉多。坐在车上,于诗言在心底轻轻叹了口气。
于诗言清楚自己与顾凌来自两种完全不同的家庭。如果说顾凌是天上的凤凰,于诗言就是地上的一棵小草;凤凰从来栖的是梧桐树,小草除了生命力顽强以外,别无可取之处。
于诗言一直刻意疏远顾凌,既然给不了他答案,就不给他希望。
妙的是,顾凌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他的热情和耐心很强大。顾凌一直忽略于诗言的躲避和推辞,电话、微信没有一日间断。
顾凌约于诗言见面十次,于诗言拒绝十次。理由不是单位工作忙要加班,就是侄儿于嘉祐需要照顾。反复几次之后,顾凌玩起了曲线救国,他让周阿姨帮他约于诗言,于诗言不好意思驳周阿姨的面子,叫三次去一次。
逛逛公园,茶吧里喝喝茶,星巴克里喝咖啡都是可以的,但是需要高消费的和可以引起暧昧的地方,一律不去。
如果顾凌提议,“诗言,我听莫舒彦说《复仇者联盟》又出新片了,这个周末咱们看看去?”或是“诗言,我听朋友说朝殿街新开了一家韩式烤肉店,带上嘉祐尝尝?”
于诗言总是说:“不行,我哥这两天要看嘉祐,你约别人吧。”
有一次,顾凌实在忍不住了,问:“诗言,每次都这么巧?你哥是神算子?”他太期待看看于诗言尴尬的神情了,哼,让她总拒绝。
谁知道,于诗言气定神闲地看着他,边认真的点头,边说:“就是这么巧。”顾凌望望天,不再说话。他早通过周阿姨了解清楚了于诗言的情况。他担心他逼得太紧,会把于诗言吓跑,他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人啊。
小不忍则乱大谋。他安慰自己,“守得云开见月明”。
碰了若干次壁之后,终于总结出不让于诗言开口拒绝的制胜良策。给于嘉祐买的小礼物,也小心的控制在三十元以内。
有次,顾凌高兴地花了几百元钱给于嘉祐买了个遥控汽车,以为一定会让于诗言大大地夸奖他一番。结果,于诗言硬逼着他退了才算完事。
满满的融合血和泪的辛酸教训啊。
春末夏初的时候,于诗言因为身体的健康原因,遵医嘱,开始散步。
她喜欢散步,也喜欢黄昏和黑夜交接的那一段时光。
当落日缓缓转红,挂在远方低低的天边的时候。于诗言就换上舒服的鞋子,轻轻带上房门,呼吸着充满俗世红尘气息的城市味道,心情不知怎的就欢喜起来。
于诗言每日散步的路途大致是相同的。出家门,左拐,沿着种满梧桐树的道路,过两个十字路口就到了城市的中心——平阳广场。
平阳广场的一个小角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和卖廉价用品的小店。每到黄昏,那里总是人山人海。
于诗言就是喜欢在人群里挤过来挤过去,感受俗世繁华,真实的生活。经过每一个地摊,于诗言总是会蹲下身子,看着入眼的物品就拿在手里把玩片刻,但是绝对不会去买。
顾凌知道于诗言散步的事情后,雷打不动的开始了陪她散步。
于诗言曾经好奇地问他,“顾凌,每天在嘈杂的人群里挤来挤去,你不难受?”
顾凌笑得人畜无害,说:“诗言,这多接地气。”于诗言不再推辞拒绝,但也不鼓励他,随他高兴。时间久了,觉得有个人陪着散步的感觉挺好。
散步时,于诗言常常不说话,默默地听顾凌自说自话。
“诗言,你狷介。同样一条粗布裤穿在别的女子身上有狂放的味道,而你穿就是邋遢。”
“诗言,你必须穿精致衣服,因为你美得不沾风尘”。诗言斜斜抬起头,看着身侧的顾凌,送他一个白眼。
“诗言,你最让人好奇的是,那么美丽的面孔上有那么奇怪的沧桑。不笑的时候像一块散发着冷气的冰,一笑之下灿若春花,明艳动人。”
诗言再赠送白眼一个,附加一句,“不许再胡言乱语了。”
顾凌立即噤声,知道再说一句,于诗言就生气了。
黄昏尽,夜来了,广场内的廉价小店响着震天动地的流行音乐,震得人耳膜发麻,也是于诗言和顾凌结束漫游回家的时刻。
顾凌总是把她送在小区门口,目送她回家。
今天,于诗言跟顾凌说了“再见”,转身要进小区的门时,顾凌把给于嘉祐买的一把水枪递到于诗言手中,说:“夏天快到了,男孩子都喜欢玩水,把这个给你家红猫少侠。”
于嘉祐前段时间迷上了动画片《红猫与蓝兔》,对于诗言说:“姑姑,我从今天开始就是红猫少侠了,你以后叫我红猫少侠就行。”
“于嘉祐这个名字不要了?”于诗言问他。
“要,上幼儿园就叫于嘉祐,放学就是红猫少侠。”于嘉祐认真的解释。
于诗言憋笑憋出内伤,说:“遵命,红猫少侠大人!”
于嘉祐得到于诗言的承诺,开心地拿着顾凌买给他的塑料宝剑,在客厅里边跑边挥舞着塑料剑,说着:“猪无戒哪里跑,吃我一剑!”
几天前,顾凌接于诗言去喝咖啡,听到于诗言对着电话里的于嘉祐说:“红猫少侠,小的记住了,给你买汉堡包”。
于是,红猫少侠这个“响当当”的名号闻名于顾凌耳中。
于诗言看看手里的玩具水枪,再看看顾凌,声音酸涩地说:“顾凌,你不必如此的,真得不用这样的。”有水雾漫上了眼睛。于诗言转身,匆匆离开,脚步微微踉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