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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三个人的爱情(三)

离歌里的流年 云笺小字 2458 2024-07-06 16:16

  在这个商业社会中,只要勤奋工作,拒绝是非,不伤害别人,时间久了,总会获得赏识,因而赚到名和利。想寻找真爱,困难重重。

  原生家庭的原因,让于诗言缺乏爱,需要爱,这种物质最缺乏,人人都渴望倚赖别人使自己的阶层向上更跃一层。自顾尚且不暇,哪里还有多余的力气把别人的负担背到自己背上。

  于诗言早已看透这些,所以她拒绝傅尧,只与他做可以一起骑车,一起谈天气的朋友。

  于诗言所在的服装公司,工作很多且琐碎。日日需上报前一日销售额及所售服装款式、码数、件数到公司总部,常常别的品牌店长正常下班了,她还在电脑前忙碌。

  一年两季的服装订货会需要她去订货,一年四次的服装知识培训也要去参加,她的工作忙碌而充实,随着接触人群面的扩大,她的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也逐渐提高了。

  经年的出差,于诗言走遍大江南北,见识广了,心胸也变宽阔,许多从前看不通的问题,渐渐都变得非常透彻,没有什么是她不能应付的了。

  担任女装店长一年半以后,骊州购物中心和品牌总部联合发声明,提拔于诗言担任该品牌驻新明市男装店长。于诗言是该购物中心唯一一个同时担任男、女两个服装店店长的员工。

  跟程经理闲聊时,得知于诗言升职的消息后,我和周舟请她吃饭庆祝。

  周舟埋怨她,“诗言,也不说一声。如果不是铭琪遇到程经理,都不知道。”

  她没有表现出来太大的喜悦,依旧是清清浅浅地微笑着不说话。

  我自己能在建筑装修这个行业站稳脚跟,很是吃了许多苦头。对她一路走来的辛苦更能感同身受,也理解她的平静。

  走过那么迂回的路,看到许多坏与好的风景,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高兴还是高兴,要她雀跃,已没有可能。

  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同事们也渐渐接受了她,也有了几个可以一起吃饭玩乐的朋友。她也应酬,她也约会,但心里边总像少了一团什么似的,她并不提起顾凌,也不讥笑自己当年天真幼稚。她吃的苦,只有她一人知道,她不会为自己辩护,然而也不打算写悔过书,向社会人士讨饶,过去的种种已经翻篇了。

  于诗言的气质愈来愈沉着冷静,平日姿势略带孤芳自赏,笑起来那丝甜美却给人意外喜悦。她的朋友渐渐多起来,有一伙年纪学识背境心情差不多的女郎,有空就聚在一起,谈论时装异性事业抱负将来,并不愁寂寞。

  她爱惜羽毛,知道今日一切是自己付出辛苦和努力得来,视工作为第一,任何人或事都排在工作之后。

  她总是待在店里,延迟下班是一种生活常态。只有于嘉祐从林市回来的周末她才肯让自己轻松一下。

  她和于嘉祐的感情很深,也很亲。偶尔,极少数的几次会在我和周舟面前露出自责的表情,生气自己当年把于嘉祐送到寄宿学校,自己回到新明市。

  我体谅于诗言多年来身兼父母双职的不容易,帮她分担照顾于嘉祐的辛苦。

  于嘉祐在待人接物上与于诗言几乎象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贯保持着客气又疏离的态度,礼貌中透着冷淡,喜怒哀乐极少显露于外。偶尔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善意,虽然不会说出太热情的话语,却红了眼眶。

  他是多么寂寞,以及多么希望有人关心爱护他。我心疼这个缺爱又隐忍的小小男子汉。

  陪于诗言送于嘉祐去学校的晚上,她意兴阑珊。每次于嘉祐去学校的那几天,于诗言都会很难过。我陪着她坐在街边公园的长条木椅子上消磨夜晚。

  于诗言努力迎合着我的话题,脸上的笑容里清浅中透露出一丝凄凉和寂寥。

  “诗言,你如果难过就哭出来。”我看到她的脸上挂着一滴眼泪。

  “我没有。”她狼狈地用手抹去眼泪,向着我苦涩地笑了。

  “想念嘉祐?”

  她点点头。“每次看到他拉着行李箱离开,我的心里就非常难过。会问自己当初离开林市的决定是不是做错了?”

  “我与嘉祐相依为命。我只有他,他也只有我可以依靠。”于诗言的声音低沉悲伤。

  我控制不住自己。伸出手去拍拍她的头,摸摸她的头发。我战战兢兢,担心于诗言跟我翻脸。

  沉浸在对于嘉祐内疚情绪里的她反应迟钝。

  手机“嗡嗡嗡”的震动声音响起。

  “诗言,电话。”我提醒她。

  “哦。”她的眼神茫然地看向我,接起电话。

  “喂。”

  她听着电话神色紧张起来。

  “莫小姐,你说顾凌怎么了?”

  “他要跟你离婚?对不起,我没有见过他。请相信,这几年我跟他没有一点点的联系。”

  “你要见我?我们没有必须见面的理由吧?”

  “莫小姐,请你冷静——”

  于诗言望着手机,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我心神大乱。

  顾凌准备离婚了。这消息太让人震惊。

  当年那场事件中,面对何凝的打压,如果不是莫家的鼎力相助,顾家早已破产。这是顾凌同意娶莫舒悦为妻的唯一理由。

  我的脑海一片空白,过了许久才恢复了感觉。即将失去爱人的那种剧烈地疼痛让我痛不可当?我拿什么拯救我的爱情,我拿什么理由留住于诗言?我怎么能跟顾凌比较?

  顾凌肯为于诗言付出自己的命。

  我记得大概在我十二岁那一年,我在一家专卖运动商品商店的橱窗里看到一双漂亮的篮球鞋。我很喜欢那双鞋,那双鞋子价格昂贵,我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后,我都跑到那家卖运动商品的商店看一看橱窗里的那双鞋,我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我再去到那家运动商品商店,橱窗里的鞋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双鞋刚刚卖出去了。我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双篮球鞋到底是什么模样的,我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我和于诗言这一段短暂的时光。谁叫我出现的太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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