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楚晨淆第二天就让陈助理办理了出院,陈助理有些担忧劝道:“身体是大事,先养好再出院吧。”
楚晨淆还是坚持,陈助理只好无奈的听从。
楚晨淆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并没有丝毫的松懈,公司的大大小小的事件,由于没有在a市只能更加仔细全面的整理。
这一忙就忙到了傍晚,楚晨淆苍白着一张脸照例还是去迟暮的宿舍楼下等她,这次手里捧着一大束红色的玫瑰花,他记得上一辈子迟暮尤其喜欢这红艳艳的玫瑰,楚公子向来走的斯文路线,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倒是把他衬的有些风流的意思。
迟暮经过他,倒是有些诧异,这不像是上辈子楚晨淆的风格,楚晨淆将手中的玫瑰花交给迟暮,迟暮经过,一阵玫瑰花的香味就扑面而来,她嘲笑道:“楚晨淆你不会是受什么刺激了吧。”
楚晨淆见迟暮跟自己搭话,心里漏着几分欣喜,他忍不住咳了两声,嗓子有些难受:“你最喜欢玫瑰花了。”
迟暮倒是没想到楚晨淆知道自己最喜欢玫瑰花,上辈子迟暮死了后,楚晨淆在唐可那里知道的,当然迟暮不知道。
迟暮最喜欢这红艳艳的一团团的,可是又看见楚晨淆的脸,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拿眼睛望了楚晨淆一眼,眼睛里面带着不屑:“楚先生,我是喜欢玫瑰花,可是这送花的人让我讨厌极了。”
“而且,”迟暮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这种人是最不缺送花的人了。”长得好看的人,是不缺鲜花的,然后转身不带留恋的走了。
楚晨淆却很满足,至少这次迟暮没有扭头就走,觉得或许陈助理的这种战术还是有用的。
这些天钟哲倒是没有再来找迟暮,虽然喜欢,但是钟哲的性格却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在连续遭到迟暮的拒绝之后,他也有点沮丧。
迟暮回到宿舍就看见唐可在宿舍里挺尸:“你今天怎么在宿舍里面待着,没有去约会?”
唐可看见迟暮,从床上坐起来,她专门在等迟暮:“木头,我可能不能在宿舍住了,我哥叫我回家住。”
她又有点不高兴:“唐宋知道我谈恋爱了。”
“哪又怎么了?你都这么大了。”
“他好像很不高兴,让我滚回家。”
迟暮看着唐可,其实有点羡慕她,有个哥哥真好,自己多想在这天地间有一个自己的亲人,可是自己的爷爷也已经去世了。
迟暮看着唐可收拾东西,开口道:“我应该过几天也就搬出去了。”唐可倒是不意外,在宿舍里面这几个舍友也没有什么相处的必要。
迟暮倒不是因为舍友搬出去,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楚晨淆,自己每天回来看见楚晨淆只感觉自己的心情都变得不是很好了,有点沉重,也怕自己会心软,在重蹈覆辙。
唐可拍拍迟暮的肩膀,早就好奇了,不过一直没有问:“木头,这些天在宿舍楼底下的那个,清风霁月的美男子是谁。”
迟暮正在喝一瓶百岁山,刚吞进去一口,就被呛得吐了出来,立刻就知道唐可说的是谁,随便的回答道:“一个渣男?”
“渣男?”唐可很是疑惑:“你身边什么时候又这么号人,我怎么不知道?咱们俩可是天天黏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