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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温水煮青蛙

  ‘叮咚’短信提示音响起的时候江怀正在玩游戏,他抽空看了下谁发的,看到那个名字他就心神一阵波动,差点被对面的菜鸟毙了。本来还想慢慢磨的打野,他突然爆发,把对手都干翻后在那加血。

  他拿着手机看岳南发的短信,这次这个短信好长,像是曾经在部队时岳南发的短信,记录着生活琐事,发表着感想,他情不自禁的打开回信,“吴玥她前夫的确是缺少社会的毒打,要不我们套麻袋…”写完他才发现自己无意识的举动,他闭上眼睛,再睁开时果断的删除了回信。

  他情不自禁地笑了,靠在椅子里仰着头看着天花板。其实小江说的不错,他是有资产的,虽然够不上大富大贵,但也不是饥寒交迫,就中等水平,能建立一个在物质上比较富裕的家庭,也就能过较为舒适的物质生活,现在的小年轻不都很看重这些吗?他都有,他也不差,可是这是找个适合的人凑合过日子罢了。

  爱,这玩意太磨人,他爱岳南,他不否认,然后呢?爱就可以结婚生活在一起吗?他物质上养得起岳南,可是精神上呢?越是爱一个人越怕在那个人面前袒露自己的缺陷,他可以在其他人面前无所顾忌的展示他的瘸腿,也不在意别人异样或怜悯的眼神,可是在岳南面前,他放不开。

  他不知道人家夫妻怎么过的,怎么能毫无保留的把最真实的自己给对方看,他做不到,现在他的思想做不到。怪不得人常说爱情最后都是亲情。拿小江说,他们是亲人,小江不管怎么变,他都爱他,包容他,谁叫小江是他的儿子呢。

  他从没后悔过出那次任务,哪怕命没了也不会后悔,可是他怕岳南会心疼他,会心疼、怜悯他的腿,会小心翼翼的对待他,把他当做个易碎的瓷器,他怕岳南和他生活在一起会慢慢受不了他的残疾。会鄙夷他现在的无所事事,会看不起他和混混在一起的过去……

  还有很多的怕,年少时向往爱情,以为爱情能冲破一切阻碍,后来长大了,成熟了,会考虑的多了,知道了爱情在生活面前不能那么自私。他一直在拒绝岳南,每一次推开她,其实都是想去拉她的手,他在等岳南放弃,然后告诉自己,看,你做得对,岳南会遇到更好的,你没有错。

  ……

  “真是受够马俊英和魏宵了,他们俩也是人才,成天在办公室里眉来眼去,看见我们注意到他们就掩饰的各干各的,真当我们是傻子啊!之前马俊英出车祸,魏宵忙前忙后的照顾他,还跟我们说,大家都是同事要互相帮助,我勒个去,要不要再给她带个红领巾表扬下。现在成天撒狗粮而不自知,我们都噎得慌了。我们事务所的前辈说,就让他们掩耳盗铃,咱就在一边看他们极力掩饰的可怜样。我觉得说的对极了,我们事务所又没有禁止办公室恋情,他们是看别的单位都这样,就自作聪明的‘遵守规则’,啧啧,我们老大人挺好的呀,不知道他们怕什么?大雾~”

  ……

  “今天没什么事,晚上老大组织我们去‘麦’KTV唱歌,你绝对想不到,老大他唱的真是一言难尽,十个音有八个跑了,人家还自我感觉良好,自己感觉棒棒哒!还挺嗨,不过幸好他唱了几首歌就走了,估计他也知道,他这个领导在这里,我们放不开。他走后,大家终于可以群魔乱舞了,咿呀,都算的上是社会精英、小白领,玩起来一个比一个疯,老员工还比较克制,关键是都成家了,我们这些小白,都单着呢,所以就可劲造,不说了,困了,睡觉了,晚安!”

  ……

  “今天我一个同事打赢了一个官司,但是他回来就很沉默,看起来心情很不好,大家都不懂他打赢了,为什么还会这么低落?他无奈的告诉我们他良心很痛。他是男方的辩护律师,官司背景是,女方在大学毕业后,就嫁给了男方,生子,没工作做起了全职太太。六七年过后,女人30岁了,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主要是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在法庭上,男方用非常刻薄的话语,争夺着孩子的抚养权。

  ‘我学历比你高,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我有收入,你没有,你多年没有工作,早已脱离社会;我本地户口,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你外地户口,离婚后大概要回老家,孩子也不可能跟你走,更换生长环境对孩子不利;我有房,你没有,你家经济条件也不好……’

  他说,他当时接案子的时候没感觉怎么样,不管从哪方面看,男方都适合抚养孩子,而且这样的官司稳赢,谁知到了法庭,看着男方那样的辩护,‘出轨’还没有一点心虚,虽然他也是男人,但是真想上去踹那个人两脚,谁家的女儿让你这么作践,年纪轻轻就为你生儿育女,做全职太太为家庭付出,到头来落下什么?

  虽然出轨是过错,但单纯就‘出轨’问题,并不能说明过错方就不能更好保障子女的权益。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是婚前财产,归男方,男方工资奖金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开销,和男方赡养他父母的钱其实也没剩多少,女方婚前没财产,婚后也没有,离婚也判不了多少财产,根据实际问题,男方肯定会夺得孩子的抚养权,结果不出所料,真是让人悲哀!

  我们所里老前辈对我们这些年轻的律师说,要做律师,以后这样的案子会遇到很多,也没其他解决办法,大家习惯就好,但一定要保持理智,不要到法庭上叛变了,这是对工作的不尊重、不负责。大家自己体会,都是这么过来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一个人付出的看不明显,或对方压根不想看到,就能否认她的付出吗?我做律师是想让那些受到不公平的人享受到该有待遇,我还记得,当年你们解救那些被拐的妇女时,那些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一个个像是生活在地狱中,变成了行尸走肉般的麻木,我就很难过。

  警察可以抓坏人,但是要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就得靠律师,我曾经还想过当法官,最后还是觉得律师适合我,律师可以有情绪,法官要公事公办、铁面无私,对我来说太难了。哎!活说当年你救我于水火,要不要我以身相许啊?嘿嘿嘿,算了,你就是怂,我敢报恩,你敢接吗?不说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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