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11点,秦义被尿意憋醒,他在狗窝里挣扎了一圈,胖胖的小爪爪揉揉惺忪的双眼,伸了伸懒腰,起床上厕所。他习惯性地想要刷牙,但是发现自己已经是条小狗了,哪里有手,只好叫林青帮忙啦,不知道她醒了没有。他来到林青床边,眼前的单人床对他来说像一座大山,不管自己跳得多努力都翻不过,试了几次还是不行,他气喘吁吁地趴在地上休息。
“林青,都11点啦,还不起床,你昨天这么早睡,怎么能睡这么久,你是猪吗?林青,起床啦,我要刷牙,快帮帮我。女人,我命令你马上起床听到没有!!美女,我想刷牙,你能帮帮我吗?小姐姐,我知道睡觉对皮肤好,但你已经国色天香了,也不必睡那么久吧,给点机会别人啊!嗷呜~你再不起床,我就.....我就......”秦义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要说的了,这女人睡眠质量是真得好啊,怎么吵都不醒,等等,叫这么大声都没反应,她不会出什么意外了吧?他眉头一皱,觉得林青平常那么认真刻苦,并不像爱睡懒觉的人,现在快中午了竟然还不醒。他开始慌了,心里七上八下的:“不行我得爬上去看看,林青,你不要有事啊。”
秦义用尽全力往床上跳,但不管怎么努力都达不到目标,他吐着舌头喘着气,心里非常焦急,望着高不可攀的单人床,眼里的斗志像火焰般燃烧:“林青,再等一下,我一定会救你的。”他看了看房间周围,发现旁边有个小板凳,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用自己幼小的身躯推着凳子前进,打算把它当成垫脚石。这个凳子对原本的秦义来说,简直是小case,但对于作为小狗的他来说,现在的自己就像搬着一块千斤重的大石头,他一边推一边吐槽林青的品味:“没事买啥实木凳,又贵又重,买塑料的多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床边,他没吃早餐,又做了这么久苦力,此时真得精疲力尽了,但他还是坚持着爬上凳子,往后退了几步准备冲刺,憋着气助跑了两步纵身一跃,终于!跳到林青的身上。
趴在软软的香香的身体上,他累得没有多余猥琐的想法,艰难地抬起头,发现“主人”还有呼吸,只是戴了隔音耳机才没听到自己的呼叫,内心的焦虑便烟消云散,他用小爪爪撑起脑袋盯着耳机赞叹地说:“这耳机隔音效果也太牛了吧,什么牌子,什么型号,不知道使用感咋样?”完全被种草了。(作者:“喂直男义,有个又美又香的女人躺在身下,你竟然无动于衷,却对耳机念念不忘,你还是男人吗?╮(─▽─)╭。”秦义把玩着耳机:“这耳机质量真牛,刚才淘宝搜了下也不贵,值得入手。”)林青被他的动静吵醒,感觉肚子被什么东西压住,用手摸了摸,原来是自家小狗,她拿掉耳机放在枕头上,抚摸着小狗圆圆的脑袋,宠溺地说:“早上好啊阿旺,你怎么那么聪明,知道叫我起床,等一下带你去逛街好不好。”
谁都喜欢被称赞,秦义也不例外,听到林青这么说他的疲惫一扫而光,像打了鸡血似的,在床上蹦蹦跳跳。林青看了看手机发现已经11点多,赶紧把小狗抱起准备去洗漱,秦义看到枕头上的耳机,想知道是哪个牌子的,他也想买,于是挣扎开女人的怀抱,跳到床上叼起耳机认真地看着“主人”,嘴里发出“嗷呜~”的气音。
林青以为小狗担心自己的睡眠质量不好,她接过耳机放到梳妆台上,心事重重地说:“阿旺,前两天有个男生向我表白了,他是个幽默风趣的人,朋友都觉得他长得帅又有钱,认为我年纪不小,再挑就等着孤独终老,叫我答应他的告白,但是我对他没啥感觉,我该怎么办?昨晚想了很多翻来覆去实在睡不着,所以才戴耳机听听歌转移注意力。”
秦义一听有人向“主人”告白,好心情瞬间转阴,欢快的尾巴骤停,龇着压暴跳如雷,汪汪汪汪,汪汪汪。
“谁?竟然敢打老子“女主人”的主意,他是活腻了吧。林青,千万别答应他,我最了解男人,他追你的时候把你当成宝,追到手后把你当废草,反正这个家只能有我一个男人,你若是敢答应他,我就......我就离家出走,我就跟其他“主人”跑了,听到没有!!”
他非常生气非常激动,东跳西跳狂吠不止,林青觉得是阿旺不想要男主人,怕因为男主人的存在自己对它的关心变少,她抱起小狗安抚道:“阿旺放心,就算以后我有男朋友,结婚了,也会对你好的。”说完不给小狗反驳的机会,直接去洗漱,准备早餐,不对是午餐,待会还要出门,动作要抓紧。
秦义听到女人说到结婚,心里难受啊,好不容易遇到长得漂亮心底善良的女生,自己却是一条小土狗,连追求她的权利都没有了,悲催。
林青化了淡妆,头发扎起,不再戴那副老人眼镜,穿了一身鹅黄色连衣裙,衬得皮肤更娇嫩,一顶遮阳渔夫帽不仅防晒还增加神秘感。秦义看到她周末打扮得如此耀眼,十分肯定这女人是故意扮丑去上班的,理由是避开公司的猥琐男,或者通过土鳖式打扮找出不在乎颜值只在乎性格的好男人,电视剧不都是这样吗?富二代装穷人寻找真爱,白富美扮丑考验追求者真心。
林青翻遍全屋都没找到狗绳,望了望阿旺乖巧的样子,不能让它自己随意走在路上,一是怕吓到路人,二是怕它吃掉不干净的东西,她想了想,阿旺身子很小,应该可以放在包包里,所以把阿旺放进自己的背包,拉上拉链只露出一个小脑袋,挎在肩上往宠物医院赶。
做完身体检查,打了疫苗,医生见林青这么美,打算找机会和她搭讪,他扶着眼镜走到林青身旁,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温和地说:“林女士你好,你家小狗身体各项指标都正常,就是骨骼已经发育完成,可能一辈子也不会长大了。”说完还故意往林青身上挤,秦义看到后,非常不爽,压低声音嘀咕着:“垃圾,是没见过女人还是咋的,是个女的就往上靠,老子瞧不起你。”
旁边一只泰迪听到秦义的话,噗嗤一下笑出声,打趣地说:“兄弟,你这是吃醋了?”秦义非常惊讶,泰迪竟然能听懂人话,难道它和自己一样,都是人穿越到狗身上。泰迪见他一脸震惊,瞬间清楚他的想法,伸展着四肢趴在地上懒洋洋地说:“不用怀疑,我也是人,曾经一场意外我穿越到路过事发地的泰迪犬身上,现在被富婆宠着,别提有多享受。你主人长得不赖,可惜你是只狗,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和别的男人相识、约会甚至结婚咯。”
“老子知道自己是狗,不用你多嘴提醒。”秦义气得牙痒痒,特别是想到未来他要目送林青出嫁,心里不是滋味。
泰迪见秦义是真得难过,也不开玩笑了,神情严肃地说:“你若是想变回人,我知道一个办法,但是风险太大,所以我一直不敢尝试。”
“什么办法?”秦义一下来了兴趣,如果能变回人,就能和爸妈团聚,也有了追求林青的机会。
“再死一次,成功的话你的灵魂回到原来的躯体,便能死而复生,如果不成功,将永世不得超生。”
永世不得超生......吗?秦义不想死,他好不容易活下来,即使是用狗的身份,都觉得很庆幸,只有经历过才懂得,活着,被人爱着,是多么宝贵,多么幸福。等等吧,可能以后会找到更好的变回人的办法也不一定,现在就开开心心,无忧无虑地当林青的阿旺吧。
“好的,谢谢医生,那我先走啦,拜拜。”林青的声音拉回秦义的思绪,她抱起小狗放回包包,戴上遮阳帽,向医生挥手道别。秦义探出脑袋,眼神像野兽般盯着医生,心里早已把他扒皮活吞,想撩林青,门都没有!!
医生微笑着看着林青,脑海里早就计划好怎么和她约会,内心有点小雀跃。他甩了甩手放松因为高强度工作而紧绷的心情,无意间发现林青包包里的小狗恶狠狠地盯着自己,龇牙咧嘴,凶神恶煞,一副要把自己剥皮拆骨的样子,身体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怎么觉得这只土狗像个喝了十坛醋的男人呢?
林青在超市买了狗绳、一些零食、一些蔬菜。她提着大包小包,手臂因为商品太重而微微颤抖,娇嫩的手掌勒出红印,一步一停得艰难地走回家。秦义看着这个倔强独立的女人,心里酸酸的,如果自己是人,就能帮她分担一下。
路过一家星巴克,林青记得那里可以提供免费饮料给狗狗品尝,决定也给阿旺来一杯。她在露天餐台上放下沉重的物品,把阿旺从包包里拿出来,递给它一杯狗狗咖啡:“来,阿旺尝尝看好不好吃。”秦义没想到做了狗还能喝星巴克,汪汪汪兴奋地转了几圈,小尾巴摇个不停,大口舔着眼前的美味,边吃边赞叹:“实在太好吃啦,我还想续杯。”林青看到阿旺这么喜欢,心里也很开心,以后要常带它来。
“你看看那个人,竟然喂土狗喝星巴克。”旁边一位穿着时髦,头上扎着小辫子的男士和他的女朋友见林青喂小土狗喝狗狗咖啡,鄙夷地嘲笑道。他们也在喂自己的阿拉斯加喝同款咖啡,但看到林青的土狗,心里非常不平衡,凭什么街边5块钱就能买到的土狗和我花了几千大洋买的阿拉斯加吃一样的东西,它何德何能。
林青没理会他们的嘲讽,她觉得回应这种人简直浪费时间,还不如早点回家给阿旺做好吃的,想毕她收拾好东西准备带小狗离开。小情侣看到林青要走,并不想嘴下留情,继续嘲讽道:“怎么,带你家土狗回去吃剩饭了?早就应该这样做了,星巴克不是你们这种人能来的地方,回乡下记得把你家狗拴好,别让它到处乱跑乱咬人。”
啥?星巴克不就是一家咖啡店吗,怎么还有人吃出骄傲感来了,林青听到他们这么说是怒火中烧啊,土狗不是狗吗?土狗就不值得好好对待吗?她转过身双手插腰,准备和小情侣理论一番。秦义听到他们的话也气不过,一个大老爷们对陌生女人说三道四,还要不要脸啊,他跳出背包,打断林青的反击,趁那个男人不注意狠狠地咬住他的脚踝,男子疼地大喊一声:“艹,死开!死狗给爷滚。”他拼命地甩着腿想把秦义甩开,秦义坚持着,死活不松开嘴,让你欺负林青,让你看不起土狗,我咬死你!男子女朋友见小土狗发疯了,大吃一惊,想要把它拽开,但觉得土狗生来凶横,若自己贸然出手可能也会被咬,她拍拍阿拉斯加的头,想让它出面救回男朋友。阿拉斯加见到主人被欺负很是着急,围着主人来回踱步,发出低沉的“嗷呜~”声表示自己很生气,它前腿蹲趴着,摆出一副捕食者的姿态,蓄势一跃,想要咬住秦义瘦小的身子。秦义早就察觉身后有危险,千钧一发之际左转半圈快速地逃回林青脚下。
林青没想到和阿旺相处不过一天,它竟然为自己出头,心里非常感动。阿旺身体检查过很健康,不会给男子传染疾病,她觉得留在这里只会任人鱼肉,趁男子女友替男子查看伤势之际,她紧紧抱着小狗,一溜烟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