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上公社
“没事,我住山洞挺好的。”
此时的夕阳还未西沉,柔和的日光撒在了不远处的房屋之上,看起来温暖极了。
宋沅从容祁放下来的被背篓里拿出了两捆厥草,递给容祁一个。
容祁有些疑惑,见宋沅就着厥草坐在地上,他便学着她的样子,坐了下去。
两人并肩坐着,阳光透过树叶落在脸上肩上,倒是惬意得很。
宋沅眯起了眼睛,就这样沐浴着阳光。
“容祁,谢谢你救了我”
就在容祁习惯了周围的寂静之时,宋沅回头对他道了感谢。
劫后余生的笑容映在容祁脑袋里,许久不能忘怀。
“不用谢我,你不是也救了我一次?”,容祁笑道。
宋沅摇了摇头,那不一样。
她救他,只是给他疗伤,提供了住食。
而他救她,是确确实实从狼嘴里夺下了她的命。
不说这些,往后她再对他好些,便当回报他的救命之恩吧!
“你看,那里便是我生活的地方”
宋沅突然就很想和容祁说说话,她指着远处的村落,向他介绍着这个承载了自己十四年光阴的地方。
容祁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只见一片房屋密挤密地挨在一起,阳光铺在上面,看起来就像一幅油画。
他没能找出宋沅指的房子,那里于他太过陌生,可于宋沅却是熟悉,或许她早把那里刻在了心底。
容祁看着微笑的她,终是问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
“我听你那个哥哥说了你的处境,有没有想过分家?”
她虽小,但以她的能力,自是能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
宋沅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微愣后点了点头。
“想过,老早之前就已想过,只是没有那个契机。”
她现在作为宋家四房的孩子,若是没有宋老三两口子的允许,她是分不出去的。
但作为家里劳动力,宋老三他们又怎么舍得让宋沅分出去呢!
想要分家,很难,除非得到大队长,支书和族老的支持。
“没事,我来给你想想办法”
这样,她便能过得好一些。
刚刚拥抱她之时,他才知道她有多瘦弱,比肉眼可见的还要瘦很多。
这种瘦,怕是长期吃不饱所致的。
既是如此,他过几天便去一趟公社,给她一个分家以后能光明正大吃饱喝足的理由。正好也杜绝那些人吸食她劳动成果的可能性。
宋沅想要拒绝,见容祁严肃的模样时,便点了点头。
目光不经意离开容祁,就瞥见身后不远处那矮小的树枝上,挂满了鲜红的累累硕果。
宋沅眼睛亮了几分,嘴里开始分泌口水,
容祁见状,顺着她的眼睛望去,便见枝头的樱桃,红得正好。
“想吃?”
宋沅点了点头,樱桃是农村最多见,也最受欢迎的水果,当然也是她的最爱了。
“等着”
容祁说着,便朝着樱桃树走去。宋沅见状也赶紧跟上。
于是,低矮的樱桃树下,一个高大的男子拽着树枝摘果子,一个瘦弱的女孩跟在身边,不时接男人递过来的樱桃,直接塞在了嘴里。
吃了差不多容祁三捧的数量,容祁便不再给宋沅摘了。
他知道,这小东西虽然好吃,但吃多了容易醉人,狠了还得拉几天肚子。
宋沅也知道容祁的好意,便拍了拍手,歇气了。
对了,容祁一直在给自己摘,他自己还没吃呢!
于是,她仰起头,问容祁怎么不吃。
容祁笑笑,摘了几颗丢进了嘴里。
别说,虽然长在山里,没有充足的光照条件,但还挺甜的,很解渴。
宋沅见他也吃了,傻傻的笑了。
趁着容祁吃的时间,她也摘了几颗往自己兜里放。
容祁见了,一把按住了她的手。
“你今天吃多了,再吃肚子该痛了。”
宋沅笑笑,解释道:“我知道,我摘点回去给我弟弟,他可爱吃这些东西了。”
说起宋安,宋沅神采奕奕。
见这个弟弟让她如此惦念和开心,容祁便知,这个弟弟对她挺好。
容祁也没说话,直接又给她摘了两把。
“走吧,回去吧!我该回去收你那些蘑菇了”
这个时候回去,天差不多已经黑了。再晚些,山间就有了露水。
晒好的菌子着了露水又要回,(回即是回潮,湿润的意思),到时候一天的功夫可就白费了。
“你下山的时候还给我晒了?”
宋沅想不到容祁还能记得她那些小东西。
“是啊,你交代的事,我总要给你办好的。”
宋沅点了点头,想着自己的那些美味,心里满足极了。
“那你回去吧,我也回去了。”
美食当前,宋沅赶人赶得毫不客气。
两人就此道别,一个往山上一个往大队走。
这件事之后三天,原本在县里上学的宋金突然在天快黑时回了家。
宋老三两口子和大房的人见了有些意外,随后是惊喜,再之后是担忧。
“儿子,你今儿个不是在上学吗?怎地就回来了?”沉默之下,王大芹问出了大家心中的疑惑。
这书读的好好的?怎么就回来了?难道是犯错了?
“有些事,回来一趟。对了,爷奶,明天让芳芳和碗儿和我去一趟公社。”
宋金有些烦,回趟家哪来的那么多理由?
“公社,去了干嘛?”
王大芹很惊讶,声音都大了几分。
去也行,带上芳丫就好,带宋碗儿那死丫头是怎么回事?
不对不对,儿子是发烧了?他不是也不待见宋碗儿吗?怎么就要带她上公社了?
与其带那死丫头,还不如带上他老娘,自个儿还能休息一天不是。
“您别管了,我这么大人了,带妹妹去公社逛逛怎么了?”
宋金话一出口,众人都不说话了,便是王大芹想说,也只能张张口,没发出声音,都稀奇地看着宋金。
这孩子以往最见不得碗儿了,怎地就突然要带她出去逛逛?撞邪了?
还有,碗儿去了,谁去上工?
这家里总共就这么几个人,每个人头上的事情都不少,这去一天也要扣许多公分。这可真是难为人。
宋老三欲言又止,而宋金狼吞虎咽扒了几口饭后,回他自己屋里了。
大房,王大芹挨着丈夫,问他儿子怎么会一反常态,非要带宋碗儿出去。
宋建军闭了闭眼,也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索性拍了拍妻子的肩。
“随他去吧,他做事总有他的道理。”
宋金的屋子里,他就这样睁着眼,祈祷自己心愿达成。
“老头子,你大孙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真让碗儿和芳芳和他去啊?”
胡翠花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宋老三靠床擤了下鼻涕,喃喃道:“让他们去。”
孙子都说了,还能博了他的面子不成。
胡翠花听老伴这样说,便不再多言了,直接去了宋沅房里通知她。
宋沅有些纳闷,不知道堂兄为何如此反常,但又不想放过上公社的机会,便点头答应了。
这厢因着没有分到好差事还躲在屋里生气的宋芳,听到自己哥哥要带上宋碗儿,直接是火上浇油,气得在房里来回转着。
宋建军躺着,见女儿沉不住气的模样,不耐的“嘶”了一声,吓得宋芳赶紧上床,躲在被子里独自生闷气。
宋芳越想越不甘心,凭什么,那上不得台面的死丫头也要去公社?她就活该呆在大队一辈子,就只配当牛做马。
“既然你想去,那我便要你好看”,打定主意,宋芳眼底多了丝狠色。
另一间屋子的宋沅,想着明日便能去公社,看看有小叔影子的地方,便痴痴笑了。
或许自己和小叔不能同步生活,但她会寻着小叔的脚步,做一个和小叔一般温暖如玉的人。
这一夜,宋沅睡得无比的好,梦里见到了许久未见的小叔,他与之前一样,叫着自己沅沅,又叮嘱了许多事情。而他依旧年轻帅气,丝毫没有变化。
翌日,吃过早饭以后,宋金便催促两人换一身好看一些的衣服。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不明所以,不就上公社逛逛吗?穿得干净舒适不就行了?
宋芳欢欢喜喜进屋去挑衣服,宋沅却纹丝不动。
“宋碗儿,你换一件新一些的衣服。”
宋金面色不愉,这宋碗儿搞什么鬼?都说让她去换了?脚底下生胶了?
说了带她上公社,怎么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丢不丢人的不说,灰头土脸的别人能瞧得上她才怪。
宋悠悠沅看了他一眼,更加确定他今天在谋划些什么。不然不会这么在意穿衣这种小事。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是已经过了明面,现在说不去恐太迟了,不过倒是能恶心恶心他。
“我这衣服挺好的,若是堂哥认为不合时宜的话,那我便不去了吧!别给你丢人了”
宋沅手指在打结,声音也细弱蚊蝇,一幅胆小怕事的模样。
这个堂哥去了县里两年,不仅眼睛瞎了,记忆力还后退了。
她的衣服都是上面的姐姐们穿完给的,到她手上都是好几个补丁了,让她去找新一点的衣服?去梦里找啊?
“你……”
宋金眼底一沉,想要呵斥宋沅,又似想到了什么。
怕得罪了宋沅,一个你字从怒气匆匆慢慢变得柔和,而这转变可是僵硬得很。
她若不去的话,就又少了几分把握。
宋金细细打量着宋沅,心里埋怨老天不知怎么想的,宋碗儿这豆芽菜,脸比自个妹妹还要好看上几分。
别人口中的颜色好,她是占得满满的。
多余的不说,至少在宋金见过的女生里面,没有一个比她长得更好看。
此时的她虽是清瘦稚嫩,身着粗陋布衣,那姿容却已露角,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
“行行行,随便你怎么穿,你们先等着,我去趟茅房。”
宋金实在尿急,让宋沅和众人在门口等着。
他走开后,胡翠花把宋沅叫进了老两口的屋子。
“给,出门不比在家”
看着胡翠花递过来的一块钱,宋沅很是惊愕。
奶她那么吝啬的人,怎么会舍得?
而且自己不是不受她待见吗?怎么会给钱?做样子还是真的给?
“咋的?不要啊?”
胡翠花见她呆愣的模样,有些恨铁不成钢,又把钱往前递了递。
宋沅迟疑了下,还是接过来了。
她倒要看看,胡翠花心里在想些什么!
“得了,虽是给你这么多,但是省着些花。”
胡翠花挥手让宋沅走了,眼底多是不舍。
宋沅见了只觉好笑,既是舍不得为何要给?她看了看手中的钱,终是捏着出门了,只余下胡翠花依依不舍地看着外面。
宋沅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胡翠花叹了口气。
本是不该给碗儿钱的,因为家里本不富裕。可念在这孩子尽心尽力照顾自己这么些天,还是得给些甜头。
只是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些,也不知推拒推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