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一个酒店式公寓
时间,晚上九点三刻
偌大的房间只有一人,正在开视频会议
视频会议结束的那一刻,门铃响了。
男子合上电脑,打开房门
门外是酒店的服务生,“沈先生,刚才有位女士让我把这个交给您!”
沈深知道谢,接过文件,关上房门。
打开文件,只有一张薄薄的纸片,“已到津,楼下拐角处咖啡馆”
灯光昏暗的小咖啡馆,面对面,一份文件,女方处已签名
打破寂静的是一个电话,男子说了声抱歉,接起电话,再回头对面已没了身影
文件上有一个小便利贴,签完后给苏柔,他会处理的。
返回酒店,沈深知把文件随手放在箱子里。
几月后,在台北,他收到了香港法庭的传票
那份协议书,最底下原有一行小字,协议不成法院裁判。
他在台北,她在大陆,离婚诉讼案选了第三地-香港。
女方找了专打离婚官司的大状,
男方?他自己就是律师,还找什么代理,自辩
亲朋好友也打破之前的假和平,迅速分成两派,离婚大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