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每天都能见的父亲只偶尔来看我一两次,新夫人的女儿、年长我四岁的二姐姐接替了我的地位。可她只能取代我在国公府的地位,明面上我还是皇上亲封的长乐郡主,地位甚至比新夫人还要高。
我父亲是这天元十三年间唯一的国公,我是他的嫡女,还被封了郡主,不仅有自己的封号、封地,甚至还有一支千人之多的军队驻守。
但我从来没去过那个封地,长这么大,甚至连京城都没出去过,四方的院子、四方的街,圈起来就是我的天地。
那年,我七岁。
我从不轻易出门,可京城里处处都有我的传闻,上至八十妇孺,下至乞丐儿童,名声甚至盖过了当年靠着赫赫战功获封承国公的父亲。
“你瞧,长乐郡主又出来了!”
街上的人背着她们窃窃私语,伴随着嘲讽的眼神以及笑意。他们从来不怕被我听到,甚至故意等到我经过的时候,声音不大也不小,若得我一回顾,便更加猖狂。
只是这次我没有理睬他们,依旧昂首信步的走着,顶着厚重的白粉面和腮上两坨匀称的大红胭脂。那些人似乎不甘心,想要继续啐上一口,却被后面跟上的侍卫一记眼刀吓了回去。
初见我这样妆扮的人都被吓得半死,以为哪家丧事上扎的纸娃娃活了过来,起先为着我的身份还有所顾忌,久而久之,便只剩下戏谑。
你娇生惯养怎样?你荣华富贵又怎样?不过是个没脑子的傻子,整天半人半鬼的乱晃,要是有点羞耻心早就一头撞死了,承国公一世的英明都快被这么个傻闺女糟蹋尽了!
那些曾经为着我的聪敏和相貌而主动攀亲结戚的皇亲贵胄如今也都成了笑话,偶尔在街上碰见,还要忍受同行人的调笑,“哎,你看,她差点儿就是你媳妇儿了!”
被取笑的人脸都黑了,瞪我一眼拂袖而去。
这都是当年大人们一厢情愿做的事,我甚至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可小孩子哪儿会考虑这些,对他们来讲,只要我活着,就是他们永远都摆脱不掉的耻辱。
国丧那年,玉璟跟着祖父一起从苏南回来了。我们小的时候经常在一起玩,那个时候他一张脸圆圆的十分可爱,现在也出落成一个翩翩少年了。
他见我第一眼,我正在院子里挖蚂蚁窝,他皱着眉头道:“你脸上涂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丑死了!”
我一愣,没想到这么多年不见,他还能认出来我,可我连跟他好好说话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像个白痴一样傻笑着,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事。
随侍的人怕玉璟不高兴,解释道:“公子不要见怪,我家小姐前几年落水,一连高烧外加惊悸,伤了脑子,现在这儿不太好使。”
玉璟有些不信,抱着胳膊挑着眉,觉得我又在逗他玩。我伸出双手抹了他一脸泥巴,他没有躲,顺势握住我的手,道:“别闹了。”
我突然凑近他,一脸严肃地指着他眼角斜下方的一颗痣,道:“别动,有小蚂蚁!”
他打断我伸过去的手,往后退了两步,气得脸都红了:“你,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笑着,道:“这都是我养的小蚂蚁,你也是从里面爬出来的吗?你长得比他们好看多了,你是哪里来的?”
玉璟此刻脑子里一定懵懵的,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了,他有些难以置信,道:“之前一切都好好的,怎么突然……”
是啊,当时一切都好好的,我还不是长乐郡主,我的母亲也没有死。
这世上最有地位的,莫过于两种人,一种人是皇室,天生的尊荣,站在权利的顶端睥睨众生;一种人是几世修来的富贵,不论朝代如何更迭变换,都牢牢的立足在朝堂与江湖之间,备受推崇。玉璟就是第二种,他一回京城就成了各大家族争相拉拢讨好的目标,而这个如此耀眼的人见得最多的却是我这样的人,不止他们不明所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