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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真的是真的吗?

我养的猫要篡位 南楚采薇 3784 2024-07-06 21:14

  听到程家姑娘因为写诗太差当场晕倒,孟家姑娘被人捉奸在床的消息的时候,平乐正躺在那边看市面上新出的文选,明达也懒洋洋地趴在旁边晒着太阳,一幅岁月静好的样子。

  听北月说完那些事情,平乐脸上却没有什么得意,只是又翻了一页书,说了句:“所以说狗咬人还是挺疼的。”

  “喵~”是啊!

  跟了平乐这么多年,北月早就习惯了自家姑娘这种说一半留一半的风格,也就不是很在意,说完安乐候上孟家提亲的事后,又提起另外一件事情来,“姑娘,后日姑爷他们就要进京了。”

  闻言,躺着的明达也微微睁开了眼睛。已经离开自己的身体快一个多月了,之前传来的消息是自己昏迷中,那意思就是人身还没有死。成伦和其它几个人虽然可信,但是他还是得看到自己的身体才能放心。

  平乐却还是那副什么都不关心的样子,眉头却皱了皱。

  北月和明达都提了口气上去,平乐就这么不乐意提起辛明达吗?

  只看平乐一把把那本书扔了下去,一幅忍无可忍的样子,北月吓得身子都哆嗦了一下。还没等她告饶,就听那位刚才还一幅仙子模样的姑娘怒道:“北月,拿纸笔来,这些人简直是狗屁不通!”

  北月一下放松了,答应一声小跑着出去拿东西去了。

  而榻上被吓得跳起来的明达却有点懵了。这么多天以来,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看透了平乐。无论是那个别人口中的才女,还是细心照顾自己的猫奴,亦或者赌桌上百战百胜的赌才,这些都是他所属熟悉的。而他所熟悉的平乐,冷静通透,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思考,而这种怒到脸颊通红,连他也不抱,在房中走来走去,嘴里还念念有词的状态却在他的意料之外。

  兵书上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无论之前平乐表现地对他多么不关心,他都不是很在意。因为他以为自己很了解平乐,等到他回去,自然有办法可以赢得她的芳心。但是事情好像和他想象的并不一样,每一天的平乐都在给他不一样的惊喜。也许这一辈子,他都无法看透她。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他一定会赢得这场名为恋爱的战争的。

  光秃秃的小猫的眼里闪着光,如果有人看到,会明白,那叫野心!

  平乐房中常备着纸笔,没过一会,北月就带着东西回来了。

  研墨铺纸,平乐站在桌前,挥笔开始写起。

  “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夫论今日之事......”

  一刻多钟后,平乐才放下那张纸,长长地舒了口气,“舒服!”

  北月上前收拾东西,又顺嘴问了句:“姑娘,今日又是为什么生了火?”

  “喵。”为什么啊?在旁边一直等着的明达也开口问道!

  “是个十几岁的人。”平乐抿了口茶,又叹了口气,语气活生生像极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妪,“他发文说军队的人太多,边关也太平,花费军粮数大,在那呼吁朝廷裁军呢!”

  “喵~”什么?

  从小服侍平乐,被她深深影响着的北月也惊地捂住了嘴,“这可真是......”

  “其实也并不能怪他。”平乐的眼睑垂了下去,眼中是化不开的担忧,“比我们年轻几岁的。基本上都没有经历过那几场战争。在他们看来,故乡就是南地,北边天生就不是我们的。”

  抱起明达走到窗前,北月瞧着外面的竹子,继续说道:“恐怕再过几年,就更没人记得那些事了。富贵最易动人。”

  辛明达心里也有点酸酸的。边关的那些人是和战争离得最近的,这几年里他所遇到的,无一不期待着收复北方的那一天,但是他没有想过他们的身后,更大的土地上,居然更多的人在想着裁军这种事。仔细想想,虽然平乐说的他不想承认,但是却极其有可能成为未来。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他还敢带着自己的兄弟上前冲锋吗?

  那么之后,他到底该怎么办呢?明达突然想起了一年前,那次获胜后的宴会。大家在缺衣少粮的情况下击退了北边的那波进攻,但是却因为上边的命令,连趁胜追击都不敢去做,一群将军憋屈地直接在那嚷嚷着不如直接反了算了。

  不行,不能这么做的。明达心里的那点埋藏的很好的小火苗又冒了出来,却又被他自己用忠君爱国的借口压了下去。

  但是平乐下一句话又将那点火星点了起来,“我只怕,这些东西上面的人都知道啊。”

  是啊,这些东西上边的人要是不想看,又怎么能被别人看到呢?

  “那姑娘,这篇?”

  “我管他们想不想看?”平乐转身,眼神清亮,“给启明书社的老板就是了!”

  “是,姑娘。”

  结果这篇文章还没有送出李家,就被李什截了下来,然后平乐就被李什叫到了书房里。

  李什把稿子扔在了她的脚下,直接砸在了明达的脸上。

  “你到底还要任性到什么时候?”李什背过身去,深吸了一口气。

  平乐抿了抿嘴,抱起被吓跳起来的明达,“只是篇稿子而已,我以前也写过不少。”

  “稿子?”李什指着平乐的鼻尖,狠狠拍了下桌子,“你当真不知道你自己写的什么?”

  “写的我想写的。”平乐咬了咬自己的嘴唇,低声说道。

  “你想写的?”李什一拍桌子,“我当初还不如让你去学武!看这么多书,就养出这么个文人臭脾气?”

  “迟了。”明达就看着平乐低头嘟喃了一句,两边的脸颊都鼓了起来,可爱地想要让人上手捏一下。

  李什还没来得及发火,平乐又补了一句:“我当初去投军,不是你把我拉回来的?”

  “喵?”投军?平乐还去投过军?

  说起这件事,李什又是一肚子的气。当初圣上赐婚,李家和辛家定下婚约。他知道平乐不是很乐意,但是也没想到她会胆子大到男扮女装要去投军,要不是那个报名处是军部直接管控,他还真找不到她。

  “你这破身子,你还想去投军?行了,我不和你说了。”李什抚了抚胸口,“以后还是不要再管辛明达那件事了。”

  “不就是一群懦夫吗?”平乐嘟了嘟嘴,一脸不屑。

  “你知道你说的谁吗?”

  “我说,辛明达那些事不就是上面那群懦夫做的嘛。”实在不想打哈哈了,李平乐直接了当地说了出来。

  “平乐!”李什警告了她一声,声音也低了下去,“慎言。”

  “哦!”平乐轻轻拍了拍自己怀里,好像快睡着,一动不动的明达。“阿爹,我能走了吗?”

  “走吧!”李什摆摆手,让平乐离开,临走时还记得叮嘱一句:“以后出去不要瞎说!”

  “好的,爹爹!”平乐极其乖巧地答应了,也识相地没有去提那个被扔在地上的稿子。

  安稳渡过两天之后,送辛明达的军队也终于抵京了。

  打头的是三位身着银甲,披着红色披风的将军,一位手持大刀,一位腰佩利剑,还有一位后背一张弯弓。三人年纪都不算大,神情肃穆。一队身着银甲的铁骑紧紧跟在后面,将一辆乌木马车保护的严严实实。

  仔细看去,每个人的身上都或多或少沾了点血迹,原本就带着的凶煞之气也就显得更加浓重了。

  路过一辆酒楼之时,为首的辛成伦好像有所感应一样,抬头看了上去,却只看到窗边一抹青色飘过。

  窗内的李平乐做了下来,将明达放在了地上,旁边陪侍的北月感叹道:“姑爷的军队看起来好吓人啊。”

  李平乐不置可否,明达却自豪地抬了抬头。

  银甲卫是他的亲兵,也是整个军队中最精锐的那批人,他们每个人都身经百战,是当之无愧的英雄。而北月所说的吓人,在明达看来确是对他们的赞许,那是他们过去的见证。

  李平乐拿了块点心放在了明达面前,慢悠悠的开了口:“北月,你知道程叶嘉那条狗的消息吗?”

  “只是听说程姑娘对那只狗极好,其它的倒是不太知道!”

  在那边吃东西的明达确实不怎么开心了。平乐都已经有他了,为什么还要去问一只狗的消息,是因为他现在没毛不可爱了吗?但是他的耳朵很软啊!

  他走上前拿爪子拍了拍平乐的小腿,轻声叫道:“喵喵~”平乐你有我一个就够了!

  其实也就是看见了辛明达的车回来了,她才想到关心一下那条狗的情况。毕竟在她看来,只有狗活着,辛明达才有醒来的可能。

  她一把抱起拍着自己的小猫,捏了捏它的耳朵,起身向门外走去。

  拉开房门,平乐他们却直接撞上了从隔壁刚刚走出的程叶嘉,而她的手里正牵着刚才主仆两人口中的那条狗。

  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还没等两边的主子说话,上次被明达抓掉毛的狗已经张开大嘴,虎视眈眈地看着明达了。

  程叶嘉巴不得自己的狗仇视平乐,这样等明达醒来的时候,不用她出手,平乐就没有什么好下场,自然也就没有拦着。

  但是对面的平乐却皱了皱眉,这条狗真的是辛明达吗?她所了解的辛明达,十四岁远赴边境从军,两年里凭借自己当上元帅,又带着军队拿回了三州,将蛮人逼退边境三百里外。

  传闻中的他行事干脆,智勇双全,绝对不可能是个和猫打架,再见面还是一副要和它拼命的样子啊。

  看来那个梦,是真是假,她还得要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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