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浑水
“以一农妇之身,能在肃国公范府当采买,还专门负责当家主母孕期饮食,自然是见过世面,也是个能干的。”靳公子道,竟是早就把高媛的情况打听得一清二楚。
伸出手去摸着已经冰冷的茶杯,靳公子冷哼道:“没听过靳家的名声,也不难对付。既然敬酒不吃,那就上罚酒吧。”
靳掌柜打了个冷战,头也不敢抬地低声应是,耳朵听到自家公子下了楼,这才抹着冷汗抬起头来,不觉为那个柴娘子感到惋惜。还是太嫩了,不知道在晋中府得罪了自家公子的下场会有多惨。
高媛哪里知道自己得罪了人,还为自己今天说的这番话沾沾自喜,觉得自己要是现在穿越回去,必也能和那些职业白领拼上一拼。可惜她只和类似董掌柜这样的实诚商人打过交道,却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人走的不是白道。
靳家一出手,原本蠢蠢欲动的几家酒楼都偃旗息鼓。这个靳家也不知道什么来路,前两年在晋中府横空出世,生意场上荤素不忌,把原本一片祥和的晋中商业圈搞得乌烟瘴气。有人看着不像样,找了商会的会长反应,结果会长找了人家一趟就灰头土脸地回来了,别人再问却讳莫如深,直言道万万不可得罪了这家人。
也有人自认有官家当靠山不服气,便转弯抹角地到巡抚那里去打听,谁知道巡抚都一副千万别惹靳家的样子。从此,靳家就成了晋中府里谁都不敢惹的存在,生意场上就没有谁不知道的。
董掌柜自然也知道靳家,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靳家会去找高媛。在他眼里,高媛不过就是个给他供货的小妇人,和靳家八竿子打不着,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两者之间会发生什么联系,自然也就不会想到提前跟高媛说明晋中府还有这么一号不能惹的地头蛇。
高媛觉得这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还在盘算着到过年前自己能存下多少银钱来,要不要找个便宜的小院子买下来呢。长久赁屋居住不是个法子,周老丈老两口还则罢了,剩下的那俩,陈娘子天天阴阳怪气,宋秀才日日面冷如霜,对俩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她虽然不是孟母,为了孩子的向学需要三搬其家,可找个合适的邻居,还是很有必要的。
文道越来越懂事,冬天又冷,高媛就不怎么带着俩孩子出门了。文道就带着伐北在家里玩,小小的人儿,捧着本《三字经》,若有其事地摇头晃脑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还教给伐北读,看着就让人觉得好笑。
《三字经》是高媛教给他的,无意之中被他发现了书,非得缠着高媛教他。她被缠得没办法,不过是抱着哄孩子的目的,给他读了一遍,谁知道一遍就记住了,煞有介事地没事儿就捧着书一遍一遍地读。高媛见他甚是爱惜书本,便干脆把书给了他。
柴文道激动的啊,真不容易,终于长到可以识字的时候了。自家子孙向来是三周岁启蒙,所以自己拿本最简单的《三字经》来读一读,毫无问题嘛!
于是,高媛就放心地把俩孩子放在家里,自己出了门。她想好了,还是要在附近买房子比较合适。
晋水河自北向南,穿城而过,将晋中府平分成了两部分。跟很多城市一样,晋中府里身份地位相仿的人也喜欢扎堆居住。时间一长,形成了北贵南贱、东富西贫的格局。高媛现在租赁的小院,正属于偏东南的位置,地段并不很好。可这个地方比起西、南两个方位,还是要强上不少的。东边的房子,她买不起;北面的房子,她没资格买。
最重要的是,这附近紧邻晋水河,而晋水河边上,便是晋中府最繁华的街道之一。
走了附近好几条胡同,都没见有人出售房屋的告示,高媛见天色有些不早,决定先回家再说,等明天再出来看看也不晚。
想起家里还有俩孩子等着,高媛便往记忆中的一条胡同走去,那条胡同中间有一个饭肆,专门给附近居民提供日常饭食的,物美价廉,他家做的肉包子最是实惠,是文道和伐北最喜欢的。
这条胡同因为中间的这个饭肆,要比别的胡同更热闹些,就连路上的积雪,也比别的地方化得多些。高媛专心低头捡着胡同中间干净的路走,就没注意到后面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等她发现旁边有人越过自己并在面前挡住去路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所面临的局面。
她抬头看着挡住她路的人,是一个健壮的年轻男人,一身街头普通老百姓常见的短打装扮,脸上却带着凶相。
她下意识地倒退了一步,迅速转头看了一眼,背后空无一人。再往前看看,除了这个年轻男人之外,也没有别人。
男人抱着双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她,把她当成了手心里的老鼠,等她一脸戒备地盯着自己的时候,才慢悠悠地道:“柴娘子?”
高媛皱起了眉头,这人怎么知道自己夫家姓柴?
男人把两个拳头攥的咯吱响,脸上带着残忍的冷笑:“你也莫怪我欺负你一个妇道人家,谁让你得罪了靳家呢?这样,我这个人最是好说话,只要你好好地陪大爷一回,答应以后乖乖地给靳家的酒楼送货,我以后就罩着你,保管你能好好地赚银子养孩子,如何?”
高媛掉头就跑。
这完全是她下意识的反应,上辈子上学的时候老师讲过,遇到危险一定要跑,而且要往人多的地方跑,若是碰到什么超市啊、饭店啊、单位的传达室什么的,就要直接进去找大人求助。若是遇到个政府机关什么的,那就更安全了。搞得她那时候上学,宁可多绕一段路,也要走那条一路上有不少店铺和一家派出所的街道,就是为了安全二字。
谁知道上辈子做了充足的准备,一回也没有碰到过坏蛋。穿越到这个异时空,居然有了实践的机会。只是,这条胡同里唯一的一家店铺,正被男人挡着过不去。而她逃跑的方向虽然是晋水河边的繁华街道,可还有好远啊。
男人没想到这个妇人会猛不丁地转身就跑,可等她真的跑了,却有了兴味。这样才有意思嘛,只知道哭哭啼啼的小娘子他见得太多了,实在是乏味得很。
他哈哈大笑着,任由高媛跑了几步之后,这才大步跟上,都不用费力的。他倒想看看,这小娘子要跑到什么时候?
果真如他所料,没跑多少步,前头的妇人就气喘吁吁地停下来了,往后看了一眼,又一眼,到最后居然躲到了角落里,缩在里头瞪大了眼睛瞅着他。
男人好笑地挡住了她的去路:“跑啊,怎么不跑了?啧啧,这才几步路啊,一会儿可别跟爷告饶。”
他伸出大手,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胳膊,正打算找个偏僻些的地方好好地过过瘾,然后就觉得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高媛蹲下身子,看着昏迷过去的男子,不放心地拿手指头戳了戳他的脸,男人纹丝不动。
还是业务不熟练,跑了好久之后才想起来,自己怕什么啊,没人不正好吗?她有空间在手,多好的反击武器!
干脆利落地停下脚步,找个合适的地方窝着,静等鱼儿上钩。男人果然没有让她失望,乖乖地自己送上门来。至于他嘴里说的荤话,嘁,儿子都生了的人,还在乎那个?
空间里一切东西都是现成的,她拿绳子把这男子浑身上下捆了个严实,然后就做了难,剩下的该怎么处理啊?
白白放了?不甘心。打他一顿?这个可以有。
于是,她就毫不客气地对着男子拳打脚踢了一番,男子被她翻过来覆过去地捆了许多圈,身上已经沾满了尘土。再被她这么一番折腾,更是狼狈不堪。等她打累了,停下来平复了一番怒气和体力,这才开始消化男人嘴里透露出来的信息。
靳家啊,她就接触过一个靳家的人呢。看着人模狗样的一个人,没达到目的居然就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呸,真是看走了眼。
越看这个男人越生气,忍不住又踢了他两脚。这两脚她下了狠力气,把男人踢得翻了个身,一个东西从他怀里掉了出来。高媛眼前一亮,是个银元宝。看那样子,至少有五两。
没准儿就是靳家给这个泼皮无赖的费用呢。高媛气呼呼地将银元宝据为己有,还毫不客气地往男人的怀里又掏了掏,成功地掏出一把碎银子来。估了估数量,也能有个三四两了。
男人的衣襟被她扯乱了,高媛突然有了主意。她习惯性地按照上辈子了解的法律常识做判断依据,这人是个犯罪未遂,也判不了死刑,教训一顿也就够了。可老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下回这人再找她麻烦怎么办呢?得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才好。
法子她已经想到了,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迷信来着。说干就干,她把绳子解开,把男人的衣裳扒了。外头的布料一般,也就是拿来做袼褙的料。里头的棉衣却不错,给孩子睡觉的时候当个被子都是够的。里衣就不扒了,她怕长针眼。
只剩下里衣的结果就是,地上多了几样值钱的东西。这男人身上的衣兜居然有好几个,也许这个时代的男人衣服都是这样也未可知。高媛才懒得管男人衣服的样式问题,把那银手镯、银簪子之类尽数收入囊中。
嗯,这些东西充当精神损失费,也够补偿她受的那一番惊吓了。
重新拿绳子把人捆上,高媛出了空间,发现天都已经黑了。
正好,天黑了才好掩饰痕迹不是?趁着没人,她把人往外头一扔,自己撒丫子就跑,一直跑到晋水河边才停下脚步。往后看看,没人追来。很好,她捆人的技术有所进步。
冬天的寒冷也抵挡不住人们寻欢作乐的兴致,晋水河边照旧热闹无比。她今天发了笔小财,也大方了起来,在一家小酒店里买了一只烧鸡、半斤猪头肉和十几个馒头,想着明天得给俩孩子留些吃的才好。别跟今天似的,回去晚了,俩孩子就得在家饿着。
俩孩子果真正在饥肠辘辘地盼着她回家,见她进了门,高高兴兴地迎了上来。高媛习惯性地抱了抱俩孩子,一个孩子脸上亲了一口。
“文道和伐北,今天在家做什么了?”
回答的自然是柴文道,刚开始重生的时候,对于嫂娘动不动就亲他挺不好意思的,时间久了,习惯了,反而格外地留恋这种感觉。他跟往常一般回答道:“读书。”
高媛甚是开心:“好,饿坏了吧?都怪嫂娘,今天晚了。咱们有好吃的,快来洗手。”
从小炉子上拎了铫子,兑了温水带着俩孩子洗手。洗干净了去翻出几个盘子来,把今天买的食物放在里头。伸手把烧鸡的两个鸡腿扯下来,一个孩子一个,自己只拿了个馒头就着自家做的腌萝卜下饭,看两个孩子吃的满脸油。
柴文道心里却掀起了狂风巨浪。嫂娘从来没有如此晚归过,还有,她今天的发髻明显比前些天回来的时候乱了许多,倒像是经过与人挣扎之后的。刚才,嫂娘转身给他们拿擦手的布巾时,他还看到了她背后沾的尘土。根据前世在大理寺的经验,嫂娘定是遇上了什么人,被人逼到了墙上。
见她的神情,应是成功逃脱了的。
他低下头,让泪水垂直落地,不让脸上带上痕迹。大口地嚼着嘴里的鸡肉,借以恢复心情。等觉得自己可以坦然直面嫂娘了,这才抬起头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
他还捏了一块猪头肉给高媛:“嫂娘吃肉。”
伐北有样学样,也捏了一块给她。
高媛乐呵呵地把两块猪头肉都吃进了嘴里:“好,我吃饱了,你们吃。”
文道却继续给她撕鸡脯肉,高媛笑眯眯地道:“这个你们吃,我爱吃鸡爪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