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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3.花郎君

宋,刺 高探马01 2679 2024-11-12 08:52

  其实春雨已经有了玉壶,大可不必再花这么多黄金买一个储水珠。

  只是人总有喜好,春雨就喜欢这些容量巨大的小玩意儿,她挣的血汗钱大部分都花在了这个上面。

  或许她的弱点就是对精巧的小玩意儿没有抵抗力吧。

  她注定只能当一个穷鬼。

  买下了储水珠,春雨跟春分购买的必需品已经差不多了,两人随后到了杏林馆又买了大量凝神丹、益气丸等药材,再看看自己的乾坤袋,已经变得空空如也了。

  荷包的干瘪让春雨怅然若失,心里空落落的。

  每次心里有空虚的感觉的时候,春雨都只有一个办法来弥补,那就是找一个地方大吃一顿。

  鬼市里就有这样的地方。

  鬼市里全都是人,是人就需要食物。

  而且,自带的食物也没有新鲜的香。

  而且,鬼市里的酒楼不仅仅只是酒楼,还有拍卖会。

  一边吃着美食喝着美酒,一边拍卖,这种方式似乎很受欢迎。

  很多人喝了美酒之后就会渐渐的放松警惕,人一旦放松了警惕就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因此,借着酒兴来买一些自己并不怎么需要的东西也就顺理成章了。

  而从一众强手手中抢到一件“好东西”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靠着这个,拍卖会和酒楼赚得连门口掀门帘的小厮都比别家的小厮更白、更胖,也更有气质。

  酒楼的正中间就是拍卖大厅,环绕拍卖大厅就是食客们就餐的地方,从第一层开始,一圈一圈的桌子就绕着拍卖大厅盘旋而上。

  酒楼每一层只有一圈桌子,向内的可以欣赏拍卖会,向外的可以欣赏鬼市里独特的风景。

  在这里,似乎没人会为了一个座位而大打出手。

  所以春雨和春分既能够欣赏鬼市风景,也能参与到拍卖中来,还能品尝美食美酒。

  不得不说,此间的掌柜,眼光确有独到之处。

  “两位姑娘,在下在那边有一个雅间,不知两位可否赏脸,我们一起赏美景,谈风月。”一个油头粉面的青年意气风发的走了过来。

  “你认错人了吧,我们可是纯爷们儿。”春雨捏了嗓子,声音粗的好似刚吞下几颗烧红的火炭。

  “哦?那我是第一次看到有男人走路像水蛇一样婀娜,还是第一次见到有男人比女人还要香甜。”青年吸了一下鼻子,他压低了声音说:“两位不要见怪,我不会拆穿你们的。”

  当一个人信誓旦旦的说他一定会保守秘密,那他就一定会泄露秘密。

  春雨正要皱着眉头让他滚蛋,春分却笑着说:“哎哟,被你看出来了……我们也别无选择呵,只好打扰公子了。”

  一个男人不管是不是见多识广,能够得到美人的垂青都不会不高兴。

  青年就很开心。

  有很多人喜欢用花钱来展示自己的实力,尤其是为了别人而花钱,似乎更能够彰显自己的实力。

  他自称花易容。

  春雨只想到了一个被称为花郎君的人。

  花郎君就是花妖,采得百花过,四处不留情。

  说来奇怪,容易招惹桃花的人总是离不了烂桃花。

  春分杀过的人中,全部是这样的人。

  跟花郎君一起同桌的还有一个老者,头发已经灰白,眼睛也已经浑浊,端起酒杯的手也颤颤巍巍,春雨每次见他端起茶杯喝茶,总担心他会把茶水洒在衣服上。

  事实证明,春雨纯属于瞎操心。

  花易容说这是他的老仆人花斛,从小就照料自己,现在已经年老,他不忍心他没人照料。

  他试图用这种乌鸦反哺的高尚来让面前的两个美人心动。

  女人总是对这种善良的行为没有抵抗力。

  花易容试过无数次,从来没有失手过。

  果然,当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春分的眼神都变了,似乎蒙上了一层水汽,这让花易容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心善的女人未必是人美的。

  但是能进入到鬼市而又心善的,那就一定是容貌不俗的人。

  因为没有普通人能够进到鬼市里。

  毕竟他从来没有见过容貌极差的人被哪个宗门收录过。

  修仙问道,对于长相不过关的人总是显得不怎么友好。

  世界真是残酷。

  但世界也正是因为这么残酷才会这么美好。

  大多数人还是希望世界更美好一些。

  春分的表现极大的满足了花易容的虚荣心,花易容特意点了一桌饭菜,春雨看到了端上来的菜品,里面有很多都是对功力大有裨益的奇珍异果,酒楼的厨子厨艺一定很好,因为春雨发现经过了烹饪的菜品居然还能保存住绝大部分灵力。

  这样的菜一定不便宜,这小子居然甘心充当冤大头,只可惜,他注定要血本无归,舔到最后一定会一无所有。

  春分很热情的跟花易容聊着风花雪月的事,给予了桌上的菜品和花易容的付出足够的尊重。

  花斛则耷拉着脑袋,似乎对桌上的菜完全不感兴趣,只是偶尔抿一口清茶,话也不多,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在这个场合他确实是一个合格的工具人。

  春雨则把注意力放到了大厅上,按时间来算,夜间场的拍卖会应该快开始了,下面有很多人在忙碌着。

  这个时候春雨突然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这个香味她很熟悉,那是春分的媚骨酥,那是一种能让男人骨头软掉,浑身酥麻的毒药,这是让人感到舒适的毒药。

  芒种就对媚骨酥赞不绝口。

  芒种说:“最高明的毒药不是见血封喉,不是一口毙命,而是让人感到舒适,感到放松的毒药,感到欲罢不能的毒药。世人都以为毒药的功效只有杀人一个,但是毒药最高的境界并不在杀人,而是控制人。能够控制人的毒药才是真正的艺术。”

  但是他最后还补充了一句,“一个杀手也没必要弄这些花里胡哨的,杀手只需要考虑最直接的、最高效的方式就行了。很多艺术性高的东西都华而不实。”

  春雨对此没有什么意见,不管是直接的、高效的,还是曲折的、花里胡哨的,只要能够达成目标就算成功,二十四劫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完成任务的方式,也没有必要为了自己的喜好来贬低其他人的方式。

  因为对付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方式。

  这一点惊蛰经常提起,身为二十四劫功力最高的人,他从来不会让春分去对付一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人,也不会让春雨去当街袭杀目标。

  他的功力最高,他的策略也最合适,所以二十四劫才有这么大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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