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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庭前会议,苏沐晨和对方律师的初次交锋…

  王大伟和胡俊峰的案件辩护起来很简单,而苏沐晨也给另一方留下了很大的辩护空间。

  比如,对方可以从周围的住户入手,将第一起案件定性成互殴。

  这项操作是有风险的,至于收买的行为也可以用语言解释的通。

  王大伟在晚上和胡俊峰发生冲突,而作为他的妻子替自己的丈夫道歉,给别人赔个不是,这总没错吧?

  至于赔礼道歉的方法也有很多种。

  口头形式的道歉?

  买点小礼品上门慰问?

  又或者是直接给钱…

  这种行为能叫收买证人么?

  答案是肯定不能的,因为对方的目的就是认错,而王大伟也确实打扰到别人了。

  这很合理!

  而被道歉的住户呢因为接受了另一方的“道歉”后又是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站出来说几句“真话”,这也没毛病吧?

  如果说有毛病的地方,就是对方的律师没有把控好人心!

  有些人感觉这是一个“赚大钱”的路子,便主动联系到了另一方,让李冰妍在给他们“道个歉”。

  而接到电话后的李冰妍直接开口拒绝的。

  她认为对方有义务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而“需要道歉”的一方见李冰妍如此小气有些生气。

  他向李冰妍“坦白”了自己遇到的事情,声称如果李冰妍不给他“道歉”那他的老公到最后就是白白挨打!

  对于这个情况,李冰妍又反馈给了苏沐晨。

  苏沐晨听到情况后也是笑了,因为这就是他故意留给对方的一个陷阱。

  在电话里,苏沐晨也是告诉了李冰妍问题的解决方法。

  这个谦还是得道,不过在道歉前得想办法留下证据,防止对方“反悔”。

  南河市恒阳律师事务所。

  处理好一切的赵倩第三次来到该律所。

  她请的律师名叫张政宇,是整个南河市都赫赫有名的大律师,最擅长的就是刑事辩护。

  而这个“道歉”的主意就是他给对方出的。

  作为一名从业二十多年的资深律师,他在检察院阅卷后也是发现了许多可以辩护的点。

  第一就是王大伟的口供。

  在口供中,王大伟称自己和另一方有矛盾的,之所以酒后上门闹事也是被对方给激出来的。

  为了保全自己,他更是在口供中提出了受害者有罪论。

  假如他胡俊峰真的没有错,我又怎么可能会上门去找他的麻烦。

  一栋楼上上下下住着那么多人,我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呢?

  这也是异地办案的唯一好处,就是对方不会去引诱你去说些他们想听的话,除非你的案子是一些重大的案件(仔细看完这句话)

  第二个可以辩护的观点就是王大伟当时属于醉酒状态。

  第三个则是证据问题。

  先说人证。

  在第一起案件中,并没有完整的证据来证明这件事就是王大伟的不对。

  在整体的案件中,主体就是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这也是个十分有利的点。

  至于他为什么会冒着风险去让赵倩亲自上门赔礼道歉,还不是她给的太多了?

  二百万的诉讼费,即便是出了问题也不会连累到他…

  是的,他早在做此操作前早就给自己留下了退路。

  一旦出了事,自己坚决否认曾给赵倩出主意,那就没有问题了。

  整个环节他都十分的小心,就是避免对方留下证据…

  在律所内,赵倩向对方描述了自己道歉的情况,张政宇闻言则是点了点头:“嗯,处理好就行。”

  对于另一方有没有留下证据,张政宇一点都不担心。

  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这次的行为就是做假证,是犯法的。

  这也是张政宇不担心的真正原因。

  试问,一个涉嫌做假证的人员会给自己留下证据么?

  肯定不会!

  不仅不会,他们还会担心你留下证据…

  而经过赵倩的一系列操作后,张政宇也是信心十足。

  他感觉自己一定能打赢这场刑事加天价赔偿的官司。

  当然了,他并没有直接向赵倩表达出自己的意见。

  通过另一种方法描述出来,让赵倩以为一定能赢。

  众所周知,律师协会有要求,不让律师向当事人做出口头承诺。

  而当事人问起能不能赢时,他们也只能通过各种方法来引诱当事人。

  毕竟人家找你打官司还花那么多钱,你给人家说不一定会赢,那人家又为什么会找你呢?

  这也是张政宇惯用的手段。

  我没有准确的给你承诺,是你听到的却是一定没有问题。

  赢了最好,输了也能狡辩…

  王大伟案件是异地介入调查,走的流程也很快。

  一件案件从爆发到最后被判刑,需要走三道程序。

  第一是抓人和调查的公安机关,期限是37天。

  一般来说,当事人到底有没有罪,在这个阶段就能有了初步的判断。

  当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超过一个礼拜,就说明这个事是有很大机率被判刑。

  一些比较复杂的案子,执法单位会向检察院申请延长羁押时间进行调查。(这里的时间不定…)

  一般来说,都不会超过37天就会走流程,向检察院提交并申请逮捕令。

  而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会确认案件是否达到批捕的程度,下令批捕后再过一段便是到了法院的流程。

  快的话几个月慢的话要一年左右,民事案件要比这还要漫长,一年以上都没判的也不在少数…

  而这起案件,异地调查从开始到结束提交用了七天的时间,检察院那边在接收案件确认口供证据后又用了两个礼拜的时间提交到法院。

  法院那边在收到案件后将开庭的时间定在了十五天后。

  而在正式开庭前,会有一个环节叫做庭前会议,主要用于补充和排除证据,询问双方是否申请相关人员回避。

  这也是苏沐晨和张政宇的第一次交锋。

  显然,对于庭前会议,张政宇很有信心。

  他要把作为胡俊峰人证的李冰妍从证人席上给排除掉!

  有些搞笑。

  李冰妍作为胡俊峰的妻子,属于亲属关系。

  就这样的情况,法院怎么还能让她当人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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