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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闲居非吾志

花妖的山神笔记 未逢君 2482 2024-07-06 23:35

  北边,萧山城。

  林砚精神抖擞地挎着磨得锋利无比的腰刀,走街串巷,不知疲倦地为身上的差事奔波着。

  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捕快,凶杀案、抢劫案、盗窃案……这些个大案子是轮不上他的,所以,林砚每日需要操心的“案子”就是:替东边的阿婆找猫;帮西边的阿叔寻狗;提防着点哪家贪玩的孩童,不要让他靠近池塘水库;为闹矛盾的小两口充当和事佬……

  太平盛世,小县城里的家家户户安居乐业,生活幸福美满。

  若非要说这盛世里的不太平,就只有传说中的十杀门了。

  传说,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十杀门门主因觉得“大杀四方”仍不够气派,于是给自己取名“十方”,给自己的门派取名“十杀”,寓意“大杀十方”。

  不过,之所以说是传说,是因为这已经是很久远以前的旧事了,十杀门至今销声匿迹近十年之久,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世人眼前了,至于那魔头十方,也逐渐成为了大人们口中用来吓唬小孩子的狠话:你若再不听话,就叫你被十方捉了去!

  魔头十方,竟比藤条焖猪肉还要奏效,胡闹的孩子立马就听话,不再胡作非为了。

  对不愿意好好吃饭的孩子:你再不吃饭,十方魔头就要把你的饭吃光啦!

  对喜欢偷鸡摸狗的孩子:臭小子,还敢来偷东西,十方魔头迟早把你的裤子也扒走了!

  诸如此类,估计连十方本人听了都沉默。

  四月初八,浴佛节。

  衙门也给他们放了一天的短假,所以芳姨喊林砚上她家来吃中饭。

  白灼油菜芯、糖醋排骨、白切鸡、猪肚鸡汤……

  林砚来得早,挽起袖口轻车熟路地给芳姨当帮手,反观同样是来蹭饭的小十,等到饭菜上桌了,她才姗姗来迟。

  小十抱着一只碧绿条纹的大西瓜,先将脑袋探进门来,伸长了脖子使劲嗅嗅饭菜香,然后人还站在院门外就毫不吝惜自己的溢美之词。

  “好香啊!天香楼的顶级大厨都不过如此!”

  林砚从白色的油烟中扬起一张脸来,果然看见小十站在小院里,他打趣道:“说得好像你吃过天香楼的饭菜一样。”

  小十知道他看得见,朝他吐舌头做鬼脸,“哼!你怎么就知道我没吃过?”

  “哦?在梦里吃过,是吧?”烧得火热的锅里蒸腾上来的热汽将他的脸蒸得红红的。

  小十气鼓鼓的,脸更圆了,正要接茬说他,芳姨拿着碗筷从屋里出来,见了小十便笑话她整日上蹿下跳,活脱脱是只野性难驯的猴子。

  小十是绝对不会在嘴仗上服输的,碰上不讲道理,且又满口脏话的大婶,她也未必会吃亏,唯独在芳姨面前是个例外。

  “你们两个的性子啊,真该换一换,换过来就好了。”芳姨笑着对他们说着。

  芳姨是林砚家的远房亲戚,出嫁不久便丧夫,之后一直寡居,前两年搬到了萧山城。芳姨年纪不大,三十出头,为人风趣幽默,像林砚小十这些晚辈都挺喜欢来找她的。

  小十将大西瓜放进新打上来的井水里浸着。寻常人家寻不来冰块,也建不起冰室,但是暖融融的西瓜怎么会爽口呢?寻常人家也有寻常人家的法子,就是将西瓜先浸在冰凉的井水里降降温。

  “为什么非要换呢?现在不也挺好的嘛。再说了,谁说了女孩子就一定要精通厨艺了,男子就不能入庖厨了?”小十到林砚身边顺走了还未装进盘子里的一朵蘑菇,拍了一下林砚宽厚的背,“你说,我说得对吧?”

  林砚回过头来看她:“对对对,你说得都是对的。姑奶奶,你洗手了吗?别指甲缝儿里还藏着泥。”

  “洗了洗了,婆婆妈妈的,我刚刚泡西瓜的时候顺便洗了。”

  小十帮他端盘子,总算做了点芳姨说的女孩子“该有”的样子。

  “芳姨没读过什么书,不懂那些大道理,但有道是‘君子远庖厨’,这着实不是林砚该干的事情。”芳姨仍是坚持着。

  “林砚他是个捕快,不是君子。林砚,你自己说是不是?”

  林砚正忙着最后一道菜的摆盘,眼睛仍是盯着鲜艳的胡萝卜就鹦鹉学舌地附和她道:“林砚不是君子,是捕快。”

  等他端着菜上桌了,林砚才接着对芳姨说:“芳姨,你别说她了,小十天性爱玩闹,随她去吧,大不了我把她的活儿也包了。”

  芳姨摇摇头,“你这个死心眼儿的孩子。”但这次总算是放过她了。

  “吃饭吃饭!”小十热切地招呼他们动筷子。

  小十厌恶胡萝卜有股子怪味道,林砚就变着法儿地做。席间,见到小十好几次将筷子伸向盘子里的胡萝卜片,林砚将笑意和可口的饭菜一同咽下。

  衙门每月发给捕快的俸禄不多,仅二两银子,在外,时常还要顶着“酷吏”的名声,在内,跟着的头儿也未必会是个值得跟随的人,阿谀奉承之辈在官场上层出不穷,好在林砚的顶头上司能服众,对待他们这些下属也还算亲和。

  林砚对当捕快的执着还因为他认识小十也是因为他是捕快。

  大约在五年前的某月,天干物燥,一处民宅走水,火势猛烈,一时难以扑灭,林砚和同僚紧急前去增援。

  火光冲天,着火的屋子里不断有人往外面逃,但据从里面出来的人说,仍有人被困在里内,林砚拎起水桶就往头顶上浇,又披上浸了水的棉被,冲进火场里救人。

  屋子里内烟雾弥漫,进去后双眼不能视物,浓烟呛鼻,林砚以湿布捂住口鼻,伸手四下摸索,摸到地上有人还活着,就将人拦腰拎起,湿了水的棉被异常沉重,林砚硬是把人给扛了出来。

  林砚当日舍命救下的就是小十,可能因为当时在火场里受到了惊吓,先前自己逃命时又不小心磕到了脑袋,小十意识清醒后一度忘记了自己的来历,想了好久,只对林砚说自己叫小十。

  再之后,逃出生天的小十无依无靠,就此赖上了林砚。

  看着身旁的小十大刀阔斧地切着西瓜,林砚时常庆幸,好在小十大大咧咧的,那次大火没有在她心里留下什么难以弥补的创伤,过后仍保持着她欢脱的性子,平日里只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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