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善良的女巫们也不全都忙于拯救生命,预测未来。她们中的大多数与普通人一样,需要从事一门职业供养家人。爱美,爱生活和随性自由的天性,使她们更倾向于选择一些富有创意,天马行空的职业。比如摄影师,画家,面包师,诗人。比如园艺师,街头艺人,流浪歌手。或者,干脆做个在古董店出没的旧书医生,制造小提琴的沉默工匠。他们嘶声大喊——摇滚不死!
有时候,她是个谨小慎微任劳任怨的家庭主妇。在为女儿打扫房间的时候找到一首小诗:我的母亲,从苍老枯瘦的骨胳里,抽出碎银。把一生的伤痛,折成沟壑纵横的笑,献给儿女。看完她流泪了。真的,为了孩子,还有孩子的孩子,她可以豁出性命。什么都能忍!
有时候,她是个一事无成的村夫,每天辛苦忙碌,收入微薄,却不忘将顺路的村民请进车里带他们回家。
有时候,她是个在秋天的银杏树下捡拾银杏果的父亲,一边捡一边自言自语:最贵的就是最好的吗?可明明有一件东西,若干年前它是果品中最贵的,现在它却成了最贱的,掉落一地也无人拣拾。贵的时候,它是送礼佳品,人人趋之若鹜。贱的时候,人们呲之以鼻,弃之如敝。其实你从来没有变过,不管人们给你标价的高低。变的只是人心。我是不管这些的。贵时我敬你,贱时我爱你,只是因为你是你……你又在偷笑!别装了,我都听到了!你在说:愚蠢的人类,愚蠢的人类!
又或者,她是家酒吧的老板,喜欢嘻哈和尬舞。她总说不愿意像蚂蚁一样生活,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里,却自以为掌握了社会的游戏规则,觉得只要有金钱就是万能的……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面包师每天四点钟天没亮就起床,腰间系着松松垮垮的围裙,在巨大炽热的烤炉前渡过漫长的一天,这样的活计非常辛苦而且枯燥,怎么会吸引随性自在的女巫呢?
很多人都不知道,早期的面包师是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也就是面包店的。他们赶着骡子拉车,沿着山区的乡间小路,把那里的一座座农庄和一个个村落逐一转个遍。车上有个大罐子,里面装着他的魔法神器:只要把它加入面团里,面团就会高高隆起,变成轻飘飘,香喷喷的美味面包。这些旅行面包师,带着他的魔法和神器,在每个农庄停下来,借用村里的公用烤炉,把农民的面粉变成一炉面包。然后动身去下一家。一路上经过的厨房都被他变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无论他走到什么地方,都会给那儿带去欢声笑语。在朴实的村民们眼里,这些面包师毫无疑问就是法力强大的魔法师。虽然现在对我们来说,面包师的大罐子里装着的已经不再是秘密:那其实就是老面,一种混合了天然酵母和其他微生物的促酵剂。在美食界的诸多神奇魔法之中,老面发酵是最古老的一种。
旅行面包师这种吉卜赛式的生活方式显然非常吸引我,它符合我儿时对罗曼蒂克的所有想象。我理想中的丈夫,就应该是个到处旅行的面包师,赶着骡子拉车一路哼着古老的乡间小调,用自酿的麦芽酒抵挡寒气,给所到之处带去欢乐。
现在,面包师不再拉着他的流动面包店到处游走,取而代之的是固定的面包房。老面也被更方便实用的酵母代替。不过这些并不防碍面包师们在他们生机盎然的厨师里施行法术:将面团变成充满气体的蓬松面团,然后分成小块拿在手里,揉,压,拍,捏,拧,在每块面团上留下印记,直到它们具备了你在面包架上认出来的熟悉形状,再赋予它们从淡淡的金色到纯巧克力一般的深褐色泽。
每次经过面包房,那种谷物经过长时间发酵,突然被高火烘焙后散发出来的,质朴诱人的香气总能绊住我的脚步。不过这种香气只是生活美好的开始。走进去你会看到,里面一排排纯朴得散发出森林的气息的木质货架,上面摆放着各种形状和颜色的面包。临窗还有几个格子木架,格子里摆满了一瓶瓶的佐餐开胃酒,自制果酱,糖浆,一篮篮麦芬,马德琳娜,杏仁饼干。墙上挂着无名画家的仿古油画,年深日久的手工冲印黑白照片,有故事的纪念收藏品等等。近门处摆放着几张橡木桌椅——我最喜欢在那里喝杯咖啡,吃上一块带着炉温的肉桂面包。
不能嫁个中世纪的旅行面包师,和他一起坐在骡子拉车上,喝着麦芽酒,哼着古老的乡间小调,但我可以想象着,自己就是某家街角面包店的老板娘,每天早早起床,系着头巾和围裙,在后院帮丈夫发面团,做面包。早餐是几块在咖啡里蘸过的,热乎乎的面包卷。当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纱帘照上货架,我已经妆扮得体,微笑着打开店门,迎接客人……
据说摄影师在给人拍照的时候,会留下影像,同时摄走灵魂。事实并非如此。摄影师拥有魔力是真的,他们的身体里都住着一个爱开玩笑的调皮女巫,但不会摄走灵魂,而是要记录人们最真实的一面,保存下来,让他们可以时时审视自己的内心,也让别人认识,记住最真实的自己。
我从小最爱笑,无时无刻不在笑,快乐似乎永远停不下来,以至于脸上早早长出皱纹。爸爸说那时候满屋子都是我的笑声,又清脆又响亮,以至于走出去很远都能听到。不过奇怪的是,在小时候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上面,我几乎没有露出过笑容。小小的一张脸总是板着的,严肃极了,似乎在思考什么,眼神忧郁。事实是,在我长大以后,笑容惭惭淡去,那种沉思严肃的表情就成了我最明显的特点终身伴随。似乎摄影师早已经洞悉笑声掩饰下的一切,她比我的父母更清楚我那忧虑不安的多桀命运。
大学毕业几年后,我得知导师去逝的消息。当我走进追思堂看到他的遗相时,眼泪顿时止不住地流下来。他活着的时候是那么严厉苛责的一个人,以至于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他笑的模样。但就在他的遗相上,他淡淡地笑着,嘴角微微上扬,皱纹舒展,目光柔和,整个人都显得慈祥而温暖。那一刻我宁愿相信照片真的是有灵魂附着的。这个慈祥而温暖的老人,才是最真实的他自己:每当我犯了错被他严厉批评以后,都会给我递来一杯热茶和一碟小甜饼的温暖慈祥的老人。我很感激那位给他拍照的摄影师,在短暂相处的时间里迅速捕捉一个人真实的内在特质,只有那些最善良最有才华的女巫们才能做到。
第二节
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洒满阳光。
我自小就有择床的毛病,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很容易失眠。然而那晚,头刚碰上枕头就沉沉睡去,就像经过长时间旅行后,一身疲惫地回到自己家里。那种感觉熟悉而且亲切。
于是我看到,高得近乎奢侈的屋顶(与城里火柴盒子般的公寓相比),锈蚀的铁艺盘花吊灯,曾经绘满图案的墙面如今已经斑驳花搭,只剩下深深浅浅形状各异的的蓝色和金色色块。核桃木老式家俱明显带有手作的痕迹,暗咖啡色地毯,同样是锈蚀的盘花铁艺大床,棉制被褥和枕套却是——干干净净的,还带着一股太阳的气息。
一阵风吹进屋子,吹开了朝南一扇虚掩的门,撩起象牙色蕾丝纱帘拂过床头。我起身走过去,拉开纱帘,打开门,那竟是一个观景的大阳台,爬山虎和蔷薇的枝蔓恣竟攀爬——它们早已密密织满每一片朝阳的墙面。
出现在我面前的,是整个的趣灵村。趣灵村依山而建,凯莉花园位于村子的最高处。站在二楼的阳台,正好可以俯瞰到缓坡上村子的全景。
趣灵村不大,总共不过三十多户人家。每家都有一幢两至三层的砖砌小楼,空地几乎全被郁郁茺茺的绿色植物填满。最低处一条小河弯延流过。大片田地,绿野和树林则把村子严严实实地包围起来,美好得就像一个世外桃源。
我默念罗素说过的那些话:如果我们认识到人类已经被自己缔造的文明所腐化,如何才能回归自然,回到他曾经远离的自然中?请想象在森林中漫步,没有工厂的喧嚣,没有各式各样的演讲所打扰,也没有家庭的牵挂……
一切朴素而且自然,朴素而且自然!我忍不住大声喊道:我是清甜!我回来了!我回来了!风把我的声音传送得很远,又在对面那簇青笋一般的群山里反复撞击,震荡,涟漪般一晕一晕扩散开去。
意犹未尽地回到屋里,才发现床头的上方还挂着一张放大的照片。
玛格丽特!我一眼认出了那个头发蓬松卷曲,扎着红丝带蝴蝶结,长长浏海遮住一双眼睛,身上穿着粉色碎花薄夏衣的可爱狗狗。
这一定是姑姑和玛格丽特的房间吧。我忍不住蹲下身去,轻轻抚摸床下那块暗咖啡色长毛地毯,软软的,似乎还带着玛格丽特的体温。
隔壁房间的格局与姑姑的相同,都带朝南的观景阳台,只是多了几件古旧的核桃木手工家俱和一台电视。墙上挂着爷爷奶奶年青时候的照片。很显然,那是爷爷奶奶的房间。
我的眼光久久停留在那两张放大的照片上。因为年代久远,黑白的相纸已经发黄,有的地方甚至起皮剥落。从来没见过他们年青时候的样子,而现在,我记住了。爷爷曾经有一张英俊的脸,眉清目秀,鼻直口方。奶奶梳着齐流海,两条粗粗的麻花辫垂在胸前,笑容温婉可人。在我的想象里,走进天堂的人们,都能恢复到他们年青时候最美好的模样。
与这两个房间并排着的,还有另一个房间,里面零乱地堆放着一些杂物,灰尘遍布,似乎已经很久无人居住了。角落一把破旧的吉它,还有墙上一幅发黄的,鲍勃·迪伦年轻时候的照片提醒了我,这应该爸爸的房间——鲍勃·迪伦是爸爸年少时候的偶像,即使到了现在,《随风而逝》仍然是他能完整哼唱的唯一一首歌。
一个是弹着吉它,像鲍勃·迪伦那样哼唱着民谣——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条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意气风发的爸爸。一个是无数遍提醒我——要做一个普通的人——两鬓斑白,眼窝额头爬满皱纹,微微驼背,动辄点头呵呵的爸爸。哪一个才是真实的他?我一时有些迷惘。
木质的楼梯因为积年累月嘎吱作响。我注意到墙上挂着数幅精美的手绘油画:瓷瓶里的蔷薇花束,籐篮里的蔷薇花束,爬满蔷薇的小木屋,蔷薇与鸟,蔷薇与彩绘茶具……全都与蔷薇有关。角落里有手写的落款C.C.。难道画家就是传说中的细嗅蔷薇C.C.姐?我最喜欢的一位田园画家!她的一生称得上传奇:美丽动人却终身未嫁,爱穿十九世纪的复古长摆洋装,独自一人住在伦敦郊外一幢种满蔷薇花的小别墅里,除了侍弄花草,全部的时间用来画画。她的田园花鸟画仿佛是有灵魂的,一律有着穿越回中世纪那般古拙班驳的奇异色彩,美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画得最多的还是蔷薇,尤其是一种叫法兰西玫瑰的粉色蔷薇,花瓣的边缘处颜色淡白,全都优雅地卷起。我的前世就是一朵法兰西玫瑰,她说。
楼梯最低处的墙上挂着一个方形的电子日历钟。我停下来,取出手机看了看上面的时间。没错,年月日都对,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日,时间也分毫不差。它还在正常运行,保持着这幢房子,这个家的心跳。让人恍惚觉得主人并不曾远离,只是到邻村去走个亲戚或者赶个集,过了晌午就会回来。
第三节
一楼是厨房兼餐厅。这是一个城里人梦寐以求的厨房,宽敞,方正,每个角落都地沐浴着阳光。橱柜里整齐摆放着碗碟茶杯,颜色古雅,图案精致,闻起来有股香草茶的味道。炉灶上面挂满各种大小形状的铜锅和模具。中间是一个大的长方形橡木操作台,表面遍布裂纹和刀痕。两侧各放有一张长形木质条凳,同样显得年深月久。
我用手摸了摸操作台和条凳,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灰尘。怎么可能!这里应该好几年无人打扫了。
在城里,打扫是最让人泄气的事情。上午刚擦完桌子,下午尘土就又落了回来。那简直就是在跟灰尘赛跑!
难道乡下地方空气干净得不携带一点尘土的吗!
我喜欢这样朴素的操作台。做饭的时候可以在上面堆放各种食材:刚从自家菜园里摘回来的扁豆,生菜,带着泥的土豆,胡萝卜,水灵灵的香草和红蕃茄。自制的草莓果酱,奶油焦糖酱,薄荷糖浆。后山上采来的野花,各种野生莓子。邻居送的油桃和苹果。刚刚擀开的派皮还搭在菊花形的烤盘上,等待往里面填满酒渍的樱桃馅料。缓慢发酵途中的面团散发出酒酿一样香味。几个人围坐在那里,一边削皮,摘菜,折豆角,一边聊些街头巷尾的家常琐事,时不时发出惬意的笑声。
一个闪闪发亮的大家伙引起我的注意,我走过去一看,那居然是台烤箱!一台有着不锈钢外壳,可以调节上下火的奢侈烤箱!难怪空气里始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薰衣草饼干的味道。同样的一尘不染,里外都难得看到一丝油污脏渍。
我摩挲着那台烤箱不忍释手,这才发现烤箱的右下角还刻着一行小字:for my love Kylie。哦,这一定是姑姑的某位神秘追求者送她的特别礼物!
像她这样冰雪聪明气质出众的美女,从来都不会缺少追求者的。我想起妈妈说起这句话时那种酸溜溜的口气。印象中姑姑从来不把他们带回家,我也从未听她提起,只是偶尔从妈妈嘴里听到些半真半假的传闻佚事。
这样一台烤箱出现在一个偏远乡村的厨房,必定经历了不少周折,有很多动人的故事在里面吧。
南面的落地窗旁边,摆放了一张与操作台同样木质的四人方形餐桌,四张靠背椅。餐桌中间铺了一块蕾丝方巾,一个粗陶花瓶,里面插着的几枝小花已经干枯。
我拉开一把椅子坐下,阳光一下子将我暖暖地包裹起来……我想象桌上摆满菜肴,爷爷奶奶笑呤呤地坐在一边,姑姑忙着给他们盛汤,挟菜。想象那个粗陶花瓶里,插满好友从山路上采来的细碎小花。姑姑取出她的细瓷茶具待客,刚刚出炉的柠檬玛德琳娜骄傲地挺着小肚子,新泡的菊花茶散发出往事般的清淡气息……
当我无意中把目光扫向角落的时候,一下子兴奋起来,那是一排网线接口!我可以上网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必当个与世隔绝的鲁宾逊。
然而窗外盎然的春色吸引了我,我压制住上楼取电脑的冲动,转身向门外走去。
我站在门前的石阶,身后是蓝漆剥落的木门,褚红色砖墙被爬山虎,青苔和粉色的蔷薇密密地爬满。就在几天前的那个梦里,一身碎花棉布裙的姑姑就站在这个位置,向我招手。
走下台阶,就在姑姑坠落的那个巨大的裂口处,围绕着小楼密密地开满了大片蓝铃草。传说蓝铃草是精灵的印记。她们的裙摆扫过,就会在路边开出成片粉紫色的蓝铃草。成片的蓝铃草波浪一样起伏,就像睡美人的呼吸。不时有一圈旋转的气流,携着落花和碎叶,欢快旋转着掠过,那是精灵在起舞,脚步轻盈,衣裙漫飞。
蓝铃草的外围,生长着高高低低的各种花木果树。完全说不上整齐,甚至有些杂乱无章的样子,却另有一种参差错落的野趣之美。果树大多是海棠,还有樱桃,苹果,山杏,桃,李等等,多数正值盛花期,枝条上缀满或粉白色或轻红色的朴素花朵。山桃花,山杏花已经落尽,玉兰,八重樱也略显委靡,在根部的褶皱处堆积成大片的胭脂雪。颜色深浅不一的紫丁香茂盛地开成花枝,花球,蔷薇还只绽出尖尖的花蕾。猬实,山楂,合欢,结骨木,紫薇已经准备在炎夏接力。即使过了九月,还有数株胡颓子。各种香气绵延不绝:山桃的馥郁,海棠的沁幽,丁香的浓烈……风未动而奇香已远传,引来蜜蜂蝴蝶萦绕不休,可谓花季交替,移步即景,美不胜收。
屋后有一株高大的百年老槐,龙鳞披盖的粗壮树身,扭曲成一个夸张的大S。虬枝横斜,树叶青翠浓密,枝桠四散的树冠如同撑一把绿色巨伞,浓荫蔽日,炎夏生凉。
绿草满地芬芳,除了蓝铃草星星点点遍布,蒲公英的小黄花也参与其中,三色堇,紫罗兰,还有各种浅紫色的粉蓝色的不知名的小野花。院子的低处用鹅卵石砌了一个椭圆形小池塘,开得正艳的鸢尾和海芦草把池塘围个水泄不通。由于长时间无人打理,水面上零乱散落着枯枝,衰草和落花,只在杂物的间隙处倒映蓝天的颜色。
最外围的一圈护院铁篱,被各种蔷薇的枝条密密地攀爬缠绕,花蕾的数量惊人,只待五月花期的到来集体暴发。那扇洛可可花纹镂空铁艺大门,就镶嵌在那面蔷薇网墙里。
推开那扇铁门,就来到了昨晚下车的地方。我才看到铁门边的石砌栏柱上,还镶着一块木牌。因为被蔷薇的枝叶遮住大半,不留意的话通常会被忽略。木牌上面刻有两行字。上面一行是一串数字:170312,下面则是四个楷体大字:凯莉花园。
第四节
我叫kylie!K-y-l-i-e,凯莉!不是kelly!记住了?K-y-l-i-e!
一位胖胖的美国人给我取的名字。
记得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特意穿了件蕾丝缀边,腰线极高,带些英国摄政风格的黑色纱裙,蓬蓬的短袖只能遮住胳膊的根部。还用一个发夹把头发高高地挽起——那是一个花形仿古铜鸭嘴夹,上面镶嵌着孔雀蓝的人工宝石,露出捂了一个冬天的雪白的脖颈。口红的颜色是当时少见的复古红,我最喜欢的颜色。
他张口就夸我elegant(优雅)!Very very elegant!一边说着,一边笨拙地弯下腰,提起我的指尖轻轻吻了一下。我的脸一下子变得滚烫。
你有英文名字吗?见我摇摇头,他又说,我想叫你kylie。K-y-l-i-e!他缓慢地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拼出这个名字。
我偶然拥有了它,这是缘份,虽然我和那位美国人并没有深交,可我珍视这种缘份,从此以后我就成了Kylie,再没有变过。有时候我会想,kylie,elegant,摄政风格纱裙,仿古铜发夹,复古红的唇色,它们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为什么这位陌生的美国人见我第一面叫我kylie,而不是kelly,Carey,Marry,伊丽莎白……莫非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有某种特别的意义?
慢慢地不再去想这些。名字只是一个称谓,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是,名字的主人能否以自己的行为赋予它一种内涵,那种只属于你,而不属于第二个人的独特内涵,决定这个名字留给人们的印象。当人们叫起这个普通而简单的名字,脑海里浮现的是你的样子,而不是她的,或她,她,她的……
“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