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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荷包

  夏青空一步三回头,虽是不太情愿,但还是慢慢吞吞的朝洛雪儿走去。

  叶晨看着远去的背影,脸上笑意浅浅,眼里却意味深长。

  一转身撞在一个人身上。

  慕川!

  “吓死我了!你不声不响站我身后也不吱个声,是人是鬼啊你!”

  叶晨惊魂未定,拍着胸脯骂道。

  莫凡冷哼一声:“是我不声不响,还是你心思根本全都在别人身上!”

  叶晨不答,低着头摆弄自己的袖口,嘴里满是不屑的“切”了一声。

  慕川看她不说话,又问道:“你刚才在做什么?”

  叶晨朝夏青空走去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身影还看得见,要是被慕川知道他此刻要去和洛雪儿表白,那估计这事就得泡汤了。

  她拉着慕川将他扭了一个方向,“没什么,就是在这瞎逛逛,圣君你看,那边好不热闹,我带你去瞧瞧!”

  也不管他同不同意,叶晨硬生生的要推慕川往反方向走。

  “你给我站住!”

  摆摊的老板大喝一声,他站起身子将叶晨拉住,伸手道:“付钱!”

  叶晨眉头一皱:“付什么钱?”

  “刚刚那个荷包的钱!你还没给我。”

  “荷包钱.....”

  完蛋了!刚才那荷包还没给钱,可是她身上哪有什么钱啊,钱都在夏青空身上。

  她面露尴尬的看着慕川,慕川神色冷峻,毫无反应。

  叶晨只好厚着脸皮向他伸手要钱。

  “那个——圣——圣君,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银子?”

  说完一脸谄笑,没想到慕川很是决绝,回了她两个字:“不能!”

  听到这话,叶晨脸上的笑瞬间就消失了,一本正经道:“好,不借也行,那我们就来算算账!”

  慕川不解的看着她。

  叶晨道:“圣君大人,按理说,我——”她警惕的瞧了瞧周围,又鬼鬼祟祟地凑到慕川耳边:“我是魔界的卧底,是您的手下,按理说衣食住行,办事花销这些都得魔宫负责,我这都出来工作不止一个月了,你这工资早该发了,所以我这个月的薪酬您是不是应该给结一下?”

  “薪酬?”慕川冷笑,“魔宫的俸钱都是年底发放,没有逐月领钱的,你这还没干满一年就想拿俸钱,未免太过自大,殷红菱都没你嚣张!”

  叶晨:“这关殷红菱什么事?”

  慕川:“她就是管钱的!”

  叶晨:“诶,你们这可是黑心工厂,就算干销售的每个月还有底薪呢,哪有你们这样按年发放的!”

  慕川:“我管你什么“消瘦”,这是魔宫的规矩,人人都守得,怎么就你守不得?”

  “月俸不发,年俸又没有,那报销总可以把,我一个穷光蛋出来办事,没有点钱什么做事?你把我这个月的花费给报销了!”

  “报销?什么叫‘报销’”慕川不解的问道。

  “就是我替你干活要用到的钱财都得你补给我,不含在我的俸钱里边。”

  慕川想了想,说:“那可以,不过你刚才买的荷包不在这个范畴里。”

  “为什么!”叶晨听着直跳脚。

  慕川:“刚才我看到你把那荷包送给夏青空了,你自己钓情郎我凭什么要给你报销?”

  “我——”

  叶晨有苦难言,这哪是她要钓情郎啊,明明就是给他人做嫁衣,不过这话更不能让慕川听见,否者功亏一篑。

  理论不得,只能卖惨。

  她拉下脸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求道:“求你了,先把这钱给我付了,不就一个荷包嘛,你若想要我也可以送你。”

  慕川道:“怎么送,让我掏钱多买一个?那不成了我自己买给我自己了么!”

  叶晨哑口无言,说的也是,总不能让他自己掏钱买俩,一个送给情敌,一个送给自己,这也太亏了。

  不过下一秒她好像又又了主意。

  只见她从腰间摘下一个东西伸到慕川面前。

  “这是什么东西?”慕川不解的问。

  他眼前的这个东西,一个浅黄色的布袋,上边粗乱的针线绣着乱七八糟的图像,那品相实在只能用一个“丑”字形容。

  “荷包!”叶晨道。

  “荷包?”慕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东西也能叫“荷包”。

  “对,就是荷包!”叶晨坚定的回道,“你别小看这东西,这可是我亲自绣的,这一面是个爱心,另一面是用的我血画的一道辟邪副,一来表示我对圣君忠心耿耿坚贞不二,二来它真的可以辟邪用的,送给你,保你岁岁平安!”

  “岁岁平安......”

  慕川默默的跟着她念,“岁岁平安”,这个词已经很久没有人和他说过,除了他娘还活着的时候。

  这些年,只要他出现的地方就没有“平安”可言,对世人而言,他才是那个“不平安”的因素,世人只在乞求千万要保住自己的平安,哪有人在乎他的安危。

  他伸手想要去接,忽然想到什么又沉下脸把手收了回来。

  叶晨见他不收,死皮赖脸把他的手抓着,硬生生把荷包往他手里塞,一脸真诚的对他说:“我说的是真的......”

  慕川最是受不得这样的纠缠,他冰冷的脸上有了些烦乱,只好拿了荷包,甩下一块银子,大步流星的逃离现场。

  叶晨看着慕川远去的背影,又瞧瞧手里的银子,脸上笑开了花,喃喃自语道:“看来还是厚脸皮有用。”

  付了钱,还剩下好些碎银,叶晨拿着钱在庙会里东买西买,左边摊上的豆花,右边的烤肉串,顺道还在酒坛拎了一壶梅子酒,坐在一块空地上大快朵颐。

  旁边有两个小儿正在地上玩陀螺,一高一矮,年纪不过七八岁的样子。

  他们俩拿着软辫子你一下我一下的抽得不亦乐乎。

  忽然有个男孩带着哭腔跑了进来。

  “呜呜呜,二哥,我被人打了。”

  “谁!谁打你了?人在哪?”高个子问道。

  男孩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指着远处一的人群:“就在那。”

  人头涌动,各色人物来来往往,也看不出来他指的是谁。

  高个子又问:“打你的是大人吗?”

  男孩:“不是,是小孩。”

  高个子恼怒道:“你平时不是挺厉害的吗,怎么一个小孩都打不过!”

  男孩哭道:“二哥,他们有6个人,我一个人打不过,我最多能打过两个人。”

  高个子咬着牙道:“人多怕什么,我们过去帮你打,再叫上麻子,我们四个人干他们6个绰绰有余,我起码能干翻三个人!”

  “走!”

  说完,高个子拿起地上的陀螺,带着两个男孩朝着人群走去。

  叶晨颇有兴致看着那几个小儿,心中不禁感叹道:“小小孩童都知道要拉邦结派了,打不过就多找几个人,人多力量大嘛!”

  她咬了一口肉串,又饮了一口酒,一手抓着梅子酒罐左右摇晃。

  她想起在密林和齐星喝的花酒,那滋味比这里乡野自酿的果酒不知好多少倍,就连酒瓶都比这好看,用的是玉白的青花瓷,不像这土罐,棕黑色的陶色,倒像是泡菜用的小号坛子。

  等等——

  泡菜坛子!

  人多力量大!

  叶晨瞪大了眼睛,她恍若发现了什么惊天秘密,扔下手里的酒肉嗖的站起来,背着人群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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