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记载,翡~乃是一种有红毛的鸟。
古书记载,翟~乃是一种长尾巴的野鸡。
红毛鸟和长尾鸡的爱情,在书山派从日复一日的温书开始。
翡之初,书山派第二十二代弟子,
安无翟,书山派第二十一代弟子。
所以每次见到,翡之初总得恭恭敬敬的行礼,温温柔柔的道上一句:“师叔好!”
可那都是面上功夫,只要师傅老山不在,翡之初定会在回头的功夫伸出穿着红靴的脚,给安无翟绊上一个蹙咧。
反正师叔是二十一代弟子中最无能的一个,除了会看书,什么也不会,连最简单的踏水都不行,更别说腾云御剑。
每每此时,师姐心玲珑就会在翡之初的头上敲一下:“又淘气,尊师重道,师叔也是师。”
反正师姐喜欢师叔,是全书山派都知道的事,从翡之初有记忆以来,师姐就已经开始迷恋那位只会琴棋书画,坐享其成,对书山派半点贡献都没有的小师叔。
翡之初撇撇嘴,
谁都知道,第二十二代弟子中出了她这么一个草包,温书温了十八年了,还停留在人之初、性本善,这样的三字经都背不下来,是怪自己记忆力不好,还是怪师傅他老人家十八年前给起的名字不好。
文不行,她武行啊,学个法术棒傍身的,还是没问题的,只是不要让她看书,任何有文字的东西都能让她瞬间发懵。
可能这就是她从小讨厌小师叔,不停捉弄他的原因吧,谁叫人家就是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呢。
就连师傅老山都说过,如果翟师弟的看书本事能跟他这小徒儿的精修本领合体,那绝对会是书山派的奇才。